活动标题
- 西安“高考移民”谁之过
活动描述
- 嘉宾: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常伯阳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胡星斗
学生家长 王女士
时间:5月12日9:00
简介:今年高考前夕西安的88名考生被教育部门告知,因涉嫌“高考移民”他们的高考资格被取消了。其中14名学生选择了行政诉讼,此案受到媒体广泛关注!中国访谈与法律顾问网(www.51fagu.com)就此案邀请到当事人与专家共同探讨,敬请关注!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各位网友早上好,欢迎收看“中国访谈”。2008年的高考又要临近了,考生们已经投入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然而最近的一起“群体诉讼案”引起了各方关注。西安市88名考生因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考试资格,其中12名考生家长一纸诉状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首先我们对事件进行一个简单的回顾。
2006年2月,原籍河南南阳的十几人到西安市灞桥区购买了商品房,7个月后各家包括孩子的户口一起迁到西安。但是今年开春后不久,十几位家长却接到通知,称他们的孩子在西安户籍未满3年,不得参加陕西省2008年的高考,如要参加高考必须返回原籍。家长们认为,自己是符合政策的正常的户口迁移,不属于非正常户口迁移,因此自己的子女参加高考的平等权利不应该被剥夺。
就这个问题,今天中国网与法律顾问网联合访谈请到了其中的几位嘉宾,为大家介绍: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先生,欢迎您。
2008-05-12 09:05:13
- 胡星斗:
各位网友好。
2008-05-12 09:07:33
- 中国网:
第二位是考生家长王女士。
2008-05-12 09:07:58
- 王女士:
谢谢。
2008-05-12 09:08:10
- 中国网:
第三位是受理此次诉讼原告代理人之一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常伯阳律师,欢迎您。
2008-05-12 09:08:21
- 常伯阳:
各位网友好。
2008-05-12 09:08:42
- 中国网:
三位嘉宾,距高考不到1个月的时间了,大家的心情非常的着急。首先高考资格被取消后,考生自己的心情怎么样,据您了解的情况,现在考生在做什么样的准备?
2008-05-12 09:09:00
- 王女士:
孩子们正值青春年少时期,考试资格被取消以后,他们对这个事情的了解不是很清楚,我们家长有意做好孩子的工作。但是这种情况下,对孩子的还是打击非常大的。家长在上访和接触当中互相了解到,其中一位家长说,我的孩子说,不让我考试没关系,考试那天我拿着炸药包把考场给炸了,咱们同归于尽。这是孩子说的一个气话,但是也反映了孩子的心态。
还有一些孩子因为考试资格被取消以后,基本上不学习了,比如回家上网、看电视,家长要是一指责的话,孩子就说我学了有什么用,你都不让我考试了,我拼搏了2、3年,最后该冲刺了,现在不让我考了,我还有什么可考的。
2008-05-12 09:09:44
- 王女士:
还有一些孩子比较懂事,也理解家长的心情,终日流泪,每天一提考试的事情就哭,让家长心疼至极。还有很多的孩子就是成绩下降,这里有很多孩子以前成绩比较好,考试的分数基本上是600分以上,下降的速度有的达到400分左右。
这个事情发生以后,虽然家长做了很多的努力,尽量不影响孩子的学习,但是他们毕竟是17、18岁左右,他们对这个事情不是很了解,很多孩子在各种角度上都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2008-05-12 09:10:53
- 中国网:
就是说孩子的情绪受到了影响?
2008-05-12 09:11:58
- 王女士:
是的,有的孩子已经不上学了,在家里躺着。家长说你要上学,但是孩子想不明白,固执,他说什么时候解决了我的上学问题,我才上学,解决不了就不上。他觉得没有奋斗的目标。
2008-05-12 09:12:15
- 中国网:
这个焦点是因为户籍不满三年,您是什么时候把户口迁到西安的?为什么要把户籍迁到西安呢?和孩子原来上学的地方相比,是否在两地的高考分数上差异比较大?
2008-05-12 09:12:32
- 王女士:
我是07年迁的户口,06年买的房子。买房以后就可以迁户口,因为有一段时间比较忙,所以就没有迁成,到07年才迁。我们88名家长分别来自于四川、重庆、河南、山东、江苏、广东、山西、河北、甘肃、青海、内蒙和新疆。这个转户的情况也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
有的人是转的早一些,有的人转的晚一些,有的在05年就转了,还有的在06、07年转的。要是说高考是不是跟当地的分数有一个差距,我觉得这个不太好衡量。在河南、山东的一些省市,相对比陕西的高考分数高一些,但是高多少我们也没有在意。但是像青海、甘肃、内蒙、新疆,这些地方的分数并不比陕西高。这是我们了解的一个状况。
2008-05-12 09:13:22
- 王女士:
另外,就我们个人来说,我是属于油田企业的工作人员,油田是属于一种野外作业的工作性质。我们生活的地方是城乡结合部,不靠近城市。由于企业的工作性质,快到退休的时候,油田的工作人员一般都向往将来到大城市去安居乐业。大家都分别找自己将来的出路,有的人去珠海、北京、上海、郑州、重庆的,还有去西安的。
所以在我们那个地方,有很多推销房产的办事处,也分别对推销工作做出了不同的营销策略。在这个地方,基本上50%的人将来都要在大城市去购房,以便将来孩子能够在大城市安居乐业。大城市的医疗条件、生活条件都比我们原来的城乡结合部优越得多,这不是我说的,这是显而易见的。
2008-05-12 09:14:27
- 王女士:
从我个人来说,之所以选择在西安买房的原因是因为我是西北人,我出生在甘肃,祖籍是陕西,然后在河南工作,我肯定不想去珠海、重庆等南方城市,因为那个地方不适合我的生活习惯。我来西安主要是因为生活习惯和亲戚朋友方面比较靠近家乡,照顾老人比较方便。所以我们选择了西安这个城市。
另外关于孩子高考的事情,我是咨询过当地政府的,我们在油田卖方的人,有的孩子还在上幼儿园、有的在上小学,也有的买房以后已经考试上大学了,我在买房子的时候我的孩子在上高一。我在买房子的时候房地产商说能够转户口,这样的情况下,加上我本身又是西北人,就选择了这个地方。
2008-05-12 09:15:33
- 王女士:
还有一方面,当地的陕西省高考文件明确规定,常住户口要满三年,但是文件上并不是一刀切,他写的是“考生本人或随父随母,因工作调动经转安置,迁入省的不受户籍限制。”这是陕西省的文件。但是西安的文件和灞桥区的文件不一样,“随父随母迁入我市,工作调动经转安置,考生不受户籍和学籍的限制。”它有明文的规定,而且在04、05、06、07年的高考期间,当地政府也是这样执行的。
政府这样执行,我在转户的时候也专门到政府去问过,像我们这样的迁户口过来的,孩子已经上高中了,肯定要牵扯到高考的问题,将来能不能在这儿高考?当时的政府说只要政策不变的话,你可以考试,如果政策变的话,它会提前通告。这个我在区招办、市招办都得到了证实后,我才放心把户口转过来。
08年的时候,我们去各级审核高校报名,过春节前夕学校打电话说我们的报考资格被取消了,我问他为什么取消的时候,他都没有说清楚,后来在上访的时候我才清楚,原来是因为我们的户籍不满3年。省里的文件说我们不受限制,我们属于正常落户,但是政府没有一致明确的解答。
2008-05-12 09:18:24
- 中国网:
通过您的介绍我们知道,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省教育部门和市、区的教育部门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有一定出入,所以让家长面临着尴尬的局面。常律师,您作为原告的代理人,您对这个案件应该了解的情况比较多。我想问一下,是哪个部门通知考生的家长取消资格的,他们的依据是什么?
2008-05-12 09:20:44
- 常伯阳:
西安市灞桥区高招办通知88位家长,说你的孩子被取消高考资格了。依据就是陕西省高招办2008年关于考生资格审查的文件,根据其中的一条“户籍不够3年”,所以取消了考生的高考报名资格。
2008-05-12 09:21:15
- 中国网:
就您现在收集的情况,您觉得这个案件的焦点,或者是您要为原告代理人争取利益,您觉得从哪个地方突破比较好一些?
2008-05-12 09:22:30
- 常伯阳:
本身这个文件是地方政府的文件打架了,是上级和下级的理解不一样。作为代理律师,我们最主要的工作还是考虑到今年先让孩子考试,因为诉讼需要一个实践,比较漫长,高考又很近,如果等结果出来,高考就错过了。我们在5月4日就写了一个申请,要求按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裁定教育主管部门暂停取消学生高考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当时我们就考虑到,先暂停取消资格决定的执行,先让学生考试,考试以后,等判决结果出来了,如果政府的行为是正确的,那么这些孩子的学习成绩,上学的机会可以另外处理;如果学生胜诉了,他们又没有错过这个机会。这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2008-05-12 09:22:35
- 常伯阳:
如果不按照这个暂停执行,将来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因为高考错过了,就没有机会了。而且作为孩子,他们没有任何过错,因为他们是处于一个成长发育的主要年龄,决定人生命运的重大时刻。作为政府部门,应当考虑到实际情况,给他们一个机会,起码有一个考试的分数。如果将来不能在这里报考,他有这个分数,其他高校也可以根据条例自主招生,他们也会获得一些机会。
但是这个申请在5月8日的时候,灞桥区人民法院下了一个裁定,说这个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2项的规定,不予支持。
所以说,这一块我们的努力没有效果。
2008-05-12 09:22:48
- 中国网:
胡教授,有关严格限制高考移民的话题,这两年每年高考都要被提出来。这个规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你觉得暂停高考的根源是什么?
2008-05-12 09:27:53
- 胡星斗:
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件天大的事情,无论如何也要让这些学生参加高考。而且我认为,这个事件该谴责的不是违规的考生,而是目前教育制度和招生制度存在着极大不公平。
从上个世纪90年代,特别是后期就有这样的高考移民,但是最主要的是2001年之后,这个移民更多起来。高考移民我们不鼓励,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设定很多条件。比如说在当地购买了商品房就允许落户,但是落户以后就“关门打狗”,得到了好处,但是不想让这些新移民冲击了他们的高考招生这方面的机会,因此就不让他们在当地参加高考。我认为这种做法野蛮的剥夺了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我甚至认为它是一种犯罪。
现在的学生在当地不能参加高考,也不可能回到原籍,因为原籍的户籍已经注销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让学生高考,从而导致学生从心理上造成了巨大的挫折,剥夺了他们的教育权利。这是最大的不公。
2008-05-12 09:28:18
- 胡星斗:
当然,它背后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是由于中国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在一些人口大省,高等学校数量反而比较少,或者是水平比较高的、质量比较好的大学比较少。而中国过去对于高等教育的投资一直采取倾斜性的政策,在人口比较少的大城市反而高等学校比较多。当然各个地方的高等教育的数量有多有少,问题在于我们的一些国力大学由前面人民的纳税财政建立或发展起来的大学,它应该向全体人民开放。只有地方建立的大学才可以向地方倾斜。因此一些重点大学对人口大省录取的指标很少。像北京、上海的发达的城市录取的机会非常多,这样就导致学术在分数线面前是不平等的。
但是有人说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平等,如果统一得分数先也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比如说像北京城市,教育水平比较高,如果统一的分数线,会导致北京有更多的学生可以考取。但是可以有更好的办法,就是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它考生的指数来分配各个大学的招生的数量,这样就能够基本上保证大家有一个平等的被录取的权利。当然,还有对一些人口大省的高等教育中央政府应该对他们有更多的投资,帮助他们建立更多更好的大学,还要鼓励私立大学的发展。也就是说,要鼓励利用社会资金来办大学,而且私立大学在高考录取、评奖评优、在落户进人、在学生的待遇等,比如说购买火车票、助学贷款等方面要一视同仁,如果公办大学的招生指标能够按照人口或者考生来分配,这样高等教育的招生制度可能会更加公平。
2008-05-12 09:29:19
- 中国网:
我们刚才听了专家的分析,根据教育部的文件,“高考移民”是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利用省际间的录取分数线的差异,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在分数线较低的省份获取报考资格和较多的录取机会。王女士,您认为这些孩子符合被划入高考移民的范围吗?
2008-05-12 09:34:10
- 王女士:
不属于,我觉得我们不是高考移民。第一,高考移民是非正常户口迁入,比如说集体性的,或者是买卖户口,或者是单边户口通过其他的途径进入低分数的城市。我们这些去陕西落户的人家,在转入西安市的时候,是符合很多国家政策的。
首先有《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意见》,还有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的文件,还有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改革制度管理的文件和通知,他们还有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小城镇落户管理制度的文件。这些文件明确的规定,对我们这些小城镇落户人员在参军、上学和医疗方面,跟本城市的人员同等待遇,不得有任何歧视。我们的户籍是通过公安部门颁发签证,人口调拨卡正常转过去落户的。
2008-05-12 09:34:43
- 王女士:
第二,我们符合了国务院有关若干文件和条例。西安市在这一块,陕西省这样做,等于是对我们新落户的一种歧视。
另外,我们不承认我们是高考移民,是因为我们的户籍跟非正常落户是完全不同的,我们属于正常落户。正因为我们是正常落户者,我们就符合了陕西的高招文件,在陕西因军种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落户者,不受户籍和学籍的限制。我作为家长看了这个文件,我肯定这样理解。
2008-05-12 09:38:11
- 王女士:
其次,在西安市的文件上,08年招生文件和若干年招生文件都说,随父随母迁入我市,军种安置、工作调动,不受户籍和学籍的限制。我们是符合了户籍政策,也符合了高考政策。而且在报名的时候,学校、区里、市里都认为过关了,不然的话我们也报不上名,就差给我们发准考证了,这个时候就取消了。取消的理由是我们是非正常迁转,我认为谁来认定我们的户口是非正常的呢?教育部门有这样的权利吗?我认为不应该。从哪里确定我们的户口是非正常的,我们不太明白。
至于两级政府的文件,说省里的文件和市里的文件有没有区别,对于老百姓来说我不太清楚,我只看曲礼的文件,我符合他的标准,我就可以参加高考。我没有一级一级地去看省和中央的文件,我也没有这个义务。现在出现这个问题,没有人解决,政府却把责任落到我们弱势群体身上,把这个板子打在孩子身上,我们就是无辜的牺牲品。
2008-05-12 09:39:11
- 中国网:
常律师,刚才您也听到王女士所讲的。这两年有关高考移民的事件非常多,案件非常多,比如就有海南高考移民事件和青海高考移民事件。但最后两名考生都依照规定回到了原籍考试。您认为这次的诉讼案与这两起有什么不同?
2008-05-12 09:42:15
- 常伯阳:
这次的诉讼和前面两起有本质的区别。这次的考生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是违反了教育部的规定,在钻高考的空子,他们是合法的户籍迁移,不存在有违法户籍迁移的情况。所以这是有本质的区别,不能把他们等同于原来教育部所限制的。他没有主观的意图,不像户籍迁移是通过贿赂户籍管理机关迁过去的。这些考生的家长是正常的搬迁,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所以有本质的区别。
2008-05-12 09:42:34
- 中国网:
胡教授也听到考生家长和律师的说法了,您认为把高考和户籍挂钩,这样是否合理?
2008-05-12 09:43:35
- 胡星斗:
高考和户籍的挂钩在目前的情况下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各个地方的招生名额非常有限,但是如果考生或者他的家长是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了当地的户口,就应该让他参加高考。过去我们是按照不同的省市来给招生名额,即使我们以后改革了,按照这个省的人口或者是考生的人数来招生,其实可能也有户口有联系的。但是不能够让考生再到原籍去,这样的制度迟早要废除。
所以目前中国的关键是涉及到教育公平的问题。目前在中国不同的省、市,高考分数线的差别很大。在外地,比如说普通大学都没有考取的话,但是在一些地方可以考很好的大学。所以录取分数线的差异,以及高等学校招生指标当地化,就是更多的照顾所在地区,以及高校按户籍招生,特别是要回原籍高考,这样的做法要逐渐的取消。因为这种做法使得考生的命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出生在什么地方,这就造成了考生的人格不平等。
2008-05-12 09:43:48
- 胡星斗:
据报道,2006年全国违规的考生有3000多人,这么多的违规考生就使得我们要反思我们的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国家公平的基础,在人们接受教育,必须要有一个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结果的公平。特别是起点的公平,要保证所有的考生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有相等的录取机会,这样才能够为整个社会的公平打下基础,否则学生从小就有一种仇恨社会的心里,认为社会很多地方不公平。
像美国也有倾斜性的招生制度,但是它完全向弱势族群倾斜,还有向一些少数民族或贫困的社区倾斜,所以在美国也有高考移民,但是它的高考移民是大家想方设法移民到教育非常落后的黑人居住区比较多的地方,因为那个地方也有加分照顾。但是它不像中国这样,中国这样的倾斜制度也有照顾一些边疆、少数民族和一些不发达地区,但是中国同时照顾一些发达城市和地区,这样人们很难接受。
2008-05-12 09:45:45
- 中国网:
现在问题的焦点在于王女士的孩子取得户口是走了公安机关的合法程序,但是教育部门依据行政规定将考生划定成为高考移民,于是就出现了政府部门政策打架的现象。不知道胡教授您认为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的现象,是否也涉及到国家立法不合理的行为?
2008-05-12 09:47:49
- 胡星斗:
的确是这样。目前中国在法制方面不完善,一定程度上靠各种文件来治理,所以各级政府都会出台不同文件,而且这个文件往往是保护当地的利益,就是地方保护主义。所以像西安市灞桥区和陕西省的文件很有可能有一点不一样,地方上的可能为了招商引资,比如说灞桥区更重要的着重于招商引资,但是陕西省更加强调的是要保证当地人的录取机会。因此,两个方面出现了矛盾冲突。这就说明了中国未来要依法治国,比如说《教育法》第36条规定,“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文件都不得违背《教育法》。现在我认为,在陕西省一些地方部门出台的文件是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
2008-05-12 09:48:25
- 中国网:
常律师,现在的事情进展到什么程度?您认为灞桥区招办或者区教育局、西安市招办有没有权限取消考生的资格?
2008-05-12 09:49:09
- 常伯阳:
我认为他们没有这个权限,包括陕西省高招办出台的文件,都是限定考生报名的资格,设定的权利。我国近年来一直提倡依法治国,就是你进行一个行为的时候,要考虑这个行为是否合法,你执行文件,设定户籍不满3年不得考试,谁给你这个权利设定的,这是很重要的。
因为限定公民权利这样的规定,最起码要上升到法律来规定,并不是哪个部门一拍脑门就说我限定谁的权利。因为权利对于每个公民来说是最基本的,是要通过宪法来进行保护的权利,不是哪个部门可以随便设个文件的。这种做法是非常不科学的。就像老百姓在门口写一个“此处倒垃圾,罚款50元。”谁给你的罚款权。所以这就是一个法制理念问题,现在确实存在政府文件打架的问题,如果说都是依法行政的话,政策协定协调一致,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2008-05-12 09:49:33
- 中国网:
王女士,如果这次诉讼失败了,你有没有考虑到孩子将来怎么办?
2008-05-12 09:50:54
- 王女士:
我是这样想的,我们国家是共产党统一的国家,我也相信共产党,我相信总有说法的地方。我们的事,我想国家,包括陕西省政府,不会让我们的孩子不能考试,我一直抱有这个信念。
2008-05-12 09:52:42
- 王女士:
所以这个事情发生了以后,我们一直在积极解决这个问题。一旦我们败诉了,孩子将来何去何从,我们也没有考虑到以后的事情。我对法律方面不是特别了解,但是任何一个政府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都要符合国法、天理和人情,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在解决这个事情的时候,撤销我们考试的资格,从这三条上来讲都不符合。
因为我们这些学生在这次高考报名过程中,我们之所以一直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因为我们觉得这个事情我们没有错,我们转户到西安是通过正常的途径,而且我们也符合了陕西省西安市的高招政策。现在取消了我们的资格,没有一家政府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就说我们不满3年。我刚才也说,不满三年并不是一刀切,如果是的话,提前就应该告知我,不满三年不能考试。如果我是闯了红灯的话,我自己负责。
2008-05-12 09:53:21
- 王女士:
但是,我在进入陕西省时,拿着它的高招政策,我问他这个政策会不会改变?当地政府回答说你符合文件精神,只要政策不改变,你就符合报名条件。直到现在,西安市的文件还是坚持这个政策,只是各个部门对这个文件的理解不同,说随父随母迁入我市,不符合购买商品房。我就不明白了,我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从随父随母迁入我市这一条,要看出更多的细则,看出不同的理解,每个人的理解不同,难道我们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吗?我认为这不符合国家、不符合天理,也不符合人情。
所以在孩子将来何去何从的问题上,我还真的没有考虑,我想党和国家应该解决我们这个问题。西安市是陕西省的下一级,陕西省和西安市都是共产党领导的,我想我们的事情不会没有人管。
2008-05-12 09:54:35
- 中国网:
关于这个事件我们也会进一步的关注。高考移民是我国现行高考制度的一个比较畸形的现象,而且是破坏教育公平的现象。人们反对高考移民,却不应该剥夺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现在面对这样尴尬的局面,我想恐怕更应该像胡教授所说的,针对导致高考移民各地教育质量不均衡或者高考升学指标分配不均衡的深层次问题,我们要进行一个反思。感谢收看中国访谈,我们下期节目再会。谢谢各位。
2008-05-12 09:55:42
图片内容:
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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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言:
- 轮子:
这个官司能赢吗?目前胜算如何?
2008-05-12 09:09:37 - 春春:
在接到通知后西安教育部门有没有告诉学生该怎么参加高考呢?如果就凭一纸通知就剥夺了孩子参加高考的权利,那也太粗暴了!
2008-05-12 09:10:37 - 游客:
通过引进人才落户的孩子也要受此限制吗?有什么情况能够免除高考移民的影响?
2008-05-12 09:13:19 - 老考生:
高考移民不抓不行,可是这样严打也确实会殃及无辜。专家能不能说说到底应该怎么办?
2008-05-12 09:24:39 - 许巍:
就算现在让参加高考了,孩子的成绩也耽误了啊!
2008-05-12 09:38:45 //end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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