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标题
- 专家解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
活动描述
- 嘉宾: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褚福灵时间:2010年1月8日10:00 简介: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要继续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新年伊始实施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成为这一主旋律中温暖的开篇。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能否让我们安心养老?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做客中国访谈,为您解析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漫游”。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访谈·世界对话。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要继续把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新年伊始实施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成为这一主旋律中温暖的开篇。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能否让我们安心养老?今天我们特别为大家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教授做客,请他为大家解释一下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漫游”。
褚教授您好,欢迎您的到来。
2010-01-08 09:59:20
- 褚福灵:
各位网友好,你好。
2010-01-08 09:59:29
- 中国网:
我们看到这几年社会保险,特别是基本养老的跨省转移接续问题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1月1日这个办法正式实施了,所以想请您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在这个办法出台以前,我国的养老保险是一套怎样的运行机制,它有哪些滞后的地方?
2010-01-08 10:00:17
- 褚福灵:
2009年12月26日,国务院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之后,确实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在这个《办法》之前,我们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也是可以转移接续的,它规定,比如说劳动者转移工作以后,只转移个人帐户缴纳的那部分基金,单位缴费的那部分是不转移的。所以我们的办法是有的,只是说只转移个人缴纳的比较少的一部分基金。
2010-01-08 10:04:51
- 中国网:
对于个体来说就感觉吃亏了。
2010-01-08 10:06:31
- 褚福灵:
由于我们在缴费的时候,比如说单位的缴费率是20%,个人的缴费率是8%,您转的时候仅仅转走你缴费的8%,所以说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的关系没有很好的理顺,这是以前的制度问题。
2010-01-08 10:07:10
- 中国网:
这个新办法出台以后,在您的眼中有哪些亮点?
2010-01-08 10:07:42
- 褚福灵:
新办法确实是一个重大的飞跃,它最大的亮点就是实现了养老保险关系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接续,理顺了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以前的分割式的、地方式的保障,变成全国一体化的保障,也就是由地方粮票变成了全国粮票。这是它最多的亮点。
对于劳动者带来哪些实惠呢?我认为它可以让我们老有所养,享受终身保障。无论你在哪里工作,只要你工作了,你的养老保险权益就可以得到。所以说这个办法的出台,应该对所有的劳动者,包括城镇职工,还包括农民工都会带来切身的实惠。
2010-01-08 10:08:22
- 中国网:
您刚才打的比喻非常好,就是由地方性的粮票变成了全国统一的粮票,这样听起来比较容易明白,这样就更容易流通了,更容易管理了,是这样吗?
2010-01-08 10:08:51
- 褚福灵:
是的。比如说以前我在一个地方工作5年,在另外一个地方工作8年,后来又工作了5年,这样加起来就是18年了。按照我们现行的制度,工作15年以上,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但是由于以前的制度利益关系没有理顺,所以你这里的5年,那里的8年加不起来,最后还是不够15年,是零散的,所以就是地方粮票,你只有在一个地方交够15年才可以得到。但是现在可以累加计算,使各级权益相加,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的有效转移接续。
2010-01-08 10:09:09
- 中国网:
现在就不会再是零散的,我一共交15年就是15年,就不会变成只有7年或者8年了。这个办法听起来确实对是老百姓有切身好处。您认为这个办法对整个中国会产生哪些影响,它有哪些积极意义呢?
2010-01-08 10:09:52
- 褚福灵:
这个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因为我参加过这个办法的多次讨论,对它的理解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我想第一点,它实现了劳动者养老保险权益的接续。劳动者参加了劳动,无论在任何地方劳动,在任何单位劳动,只要他劳动了,按时足额缴纳了费用,他就应该得到,这是他的权益。所以这个办法真正的实现了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有效接转,这是对劳动者社会权益的一个肯定。
另外一个方面,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有利于劳动人才的合理的、有序的流动。在当今社会,人才流动性很强,以前我在一个单位工作10年,甚至有很多人终身就在一个单位。
2010-01-08 10:10:16
- 中国网:
可能大家考虑到如果我以前的保险不算了,也没有再走出去转换工作的勇气,是吧?
2010-01-08 10:10:36
- 褚福灵:
是的,有这样的顾虑。但是现在流通性很强,以前的是只在一个地方有效养老保险关系的办法就失灵了,所以这种跨地区转移接续的办法出台以后,劳动力的流动就可以顺其自然,可以得到合理的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就是人,哪里有需要我就去哪里工作,包括农民工,也包括任何劳动者都是如此。这是第二大意义,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配置。
第三点,就国家来看,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共担风险。比如说以前在一个地方,你只有在这个地方领养老金才是有效的,你必须在这个地方工作15年以上。你到了另外一个地方以后,也必须在这个地方工作15年以上才可以领养老金。那是一种分割的。而现在即便是工作1年、2年,可以加起来,各个地区的利益得到理顺,共同来分担劳动者的保险。所以它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风险公担。
2010-01-08 10:10:59
- 中国网:
所以说它是更公平的原则。
2010-01-08 10:11:23
- 褚福灵:
就是增加了制度的抗风险能力,不再是一个地方的保障,是全国都在保障这些劳动者,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养。
2010-01-08 10:11:39
- 中国网:
这是您眼中的最大的亮点和意义。
2010-01-08 10:12:04
- 褚福灵:
是的。
2010-01-08 10:12:27
- 中国网:
任何一个办法的出台都应该有一个自己的标准和原则。这个办法在解决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时候应该遵循什么原则,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2010-01-08 10:12:47
- 褚福灵:
确实是这样,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关系非常的复杂,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比如说最重要的原则就应该是利益兼顾的原则,它包括转出地区、转入地区之间的利益。因为我们现在实行的有的是省一级的统筹,有的是地区级的统筹或者是县一级的统筹。什么是统筹?养老金收支的形成区域,比如北京是市级统筹,北京的养老金收上来,存在北京市的一个财政专户,北京市所有的退休人员领养老金也是从这个专户里面,这就是统筹地区。有的地方可能是地区级的统筹,比如说某一个地区把养老金存在地区的财政专户上,地区的退休人员领的时候从这个帐户里面领,所以这是统筹地区。如果说这个地区的养老金不够发了,怎么办?就由它的财政来弥补。这就是利益问题。现在我们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是基金在转,所以这是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就是利益的均衡和利益的协调原则。
我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第二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做到经办的流程和手续,方方面面都要一样,信息的记录、表格要统一,这样才能够接续,因为确实转移接续非常复杂。反过来,这里面有信息,那个上面没有信息,怎么登记呢,就很麻烦。
2010-01-08 10:13:08
- 中国网:
就和新一代身份证一样,全国都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
2010-01-08 10:13:37
- 褚福灵:
是的,否则转移起来比较麻烦。这次中央出台文件以后,主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做了细致的安排,就是各个地区怎么转,通过什么手续转,手续上登记什么信息,都有一定的明确。我认为主要应该有这两个方面,当然还有其他的方面。
2010-01-08 10:13:56
- 中国网:
这是两个大的原则,在这期间,您认为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2010-01-08 10:14:13
- 褚福灵:
确实是问题很多。因为工作量很大,我们现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全国有2亿多,退休人员是6000万,剩余的有1.6亿职工,如此多的人员在转移接续的时候肯定会出现一些问题。我想要注意的是:第一,这个工作要细致,要稳步推行,各地要制定适应本地区的办法。第二,要及时跟踪。我们出台了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有的时候可能在预见之中,有的时候可能要在预见之外,因此要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办法,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第三,非常重要的问题,纸质的运转和电子的运行要同步,要双轨运行。这也是我们主管部门讨论的基本思想,我觉得这个很好,这是一个双保险。在今后,由纸质的逐步转化为电子的,就是一卡通,形成一个电子信息系统。比如说银联,连接世界,我们也要连,就是在各个地区信息库是通的,网络是通的,每人拿着卡到那里参保,享受待遇。我想一定要有这么一个思想,千万不能忘记,否则就是困难重重,光靠手工,工作量会大。
2010-01-08 10:14:33
- 中国网:
刚才您提到最后的亮点之一就是由全国分散性的保障成了全国统一性的保障,这是一个亮点,应该也是一个难点,因为它毕竟是涉及到整个运行体制的转变。除此之外,我们还想听听还有哪些难点?
2010-01-08 10:15:36
- 褚福灵:
我感觉正如刚才说的,执行的问题也是一个难点。难点本身是说这个问题非常的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感觉应该有几个预案。
第一,要关注参保高峰和转移高峰,要提出一个应对的方案。因为转移接续以后,保障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我不管在哪里工作,今后都可以有保障,所以大家的积极性会高。我估计参保的人数可能会增多,现在有1.6亿多职工,我估计参保人员会增加。
再就是转移的高峰。因为大家知道流动性是很经常的,既然可以转移了,我为什么不转呢,既然可以终身享受了,为什么不享受呢,所以就给我们带来一个很大的压力,这个工作要有人办。所以这个工作要应对好,要有应对议案,我们从基层的组织、系统的设备,有关的人员都要做好思想准备。我想这是一个值得应对的问题。
2010-01-08 10:15:59
- 中国网:
国家对这两个高峰有没有一个具体的预期,比如说会不会在2010年的哪个月份出现,有这样的预期吗?
2010-01-08 10:16:20
- 褚福灵:
这个制度刚刚出来,有一个宣传、理解和认识的过程。我估计应该有,至于在什么时间,这个很难说,我想一定时间以后大家认识到这个制度的好处了,谁都会想拿养老金,会有一个高峰,但是具体在哪一天,很难理论。
第二个方面,养老是一方面,还有另外的相关问题,比如说医疗问题。所以今后应该有一个配套的问题,我们的难点不应该光是养老的问题,还有相关的医疗问题、失业问题等,也是综合配套改革,有一定的难度。
除此之外,就养老本身,我们现在仅仅是城镇职工的转移接续,那么农村呢?农村新农保的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接续等等,这是需要克服的难点问题。需要研究的问题非常多,我们转移办法的出台仅仅是第一步,今后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2010-01-08 10:17:26
- 中国网:
总则出来了但是细则要跟进。
2010-01-08 10:17:47
- 褚福灵:
是的。
2010-01-08 10:18:03
- 中国网:
我们看到有一个调查显示,66.6%的人都认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国家的政策是非常好的,关键是要看地方的落实。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的群众对地方落实都心存疑虑呢?
2010-01-08 10:18:18
- 褚福灵:
正如我刚才说的,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实质上是利益关系的调整,按照我们现行的办法,大部分的基金被转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就涉及到各个统筹地区的利益问题,他把钱拿走了,他没有把钱拿走,这个利益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转出地区的利益问题,我这个地方还要发本地的养老金问题,但是够不够呢,他要考虑这个问题。第二是转入地区及他会形成一个未来得养老金的压力,他把基金也转去了,我以后退休以后你要按月给我发放养老金。所以两个地区都在考虑这个养老金的发放问题,所以在实施的时候就会有一些顾虑。
当然地方利益是一方面,归根到底我们要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尽管有一些困难,但是中央政府的要求是明确的,有一些也是具体的,就是你必须要转。我想通过宣传,对制度的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各个地方也会把这个制度落实在实处,大家的担心也会逐步的消除。
2010-01-08 10:20:03
- 中国网:
您刚才说因为地方利益的不同,所以以前在转移的时候非常的难办,是不是转出地和转入地给劳动者付出的保障金不一样,刚才您谈的时候,我感觉是不是转入地和转出地接受的比例不一样,这是有一个差距,另外他们支付的保障金也是有一定差距的。
2010-01-08 10:20:22
- 褚福灵:
应当是这样。我们的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是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基础的,有的发达地区工资高,有的不发达地区工资低,这样你由不发达地区转入到发达地区,你领的养老金的基数也会高。这也是利益问题,涉及到未来的支付。虽然你转出了,但是你是按比较地的标准转出来的,但是发的时候是按照当地的标准来发的。所以接收地为什么有的时候不愿意接受,就在于这个问题。我未来给你发养老金是按高标准发,虽然您转的比例不小,但是你转的钱不一定很多,甚至于我这个地方还要给你额外的支付养老金,这样我的利益就受到影响了。所以他们对这个地方有一定的顾虑。
2010-01-08 10:20:45
- 中国网:
是因为按照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水平来发的。现在我们来关注一下网友的提问,有网友说不同的省份原油的政策规定在与本办法发生冲突的时候怎么办?
2010-01-08 10:21:30
- 褚福灵:
我刚才说在《暂行办法》出台以后,国家有一个原则性的转移要求,各地也制定了自己的办法。既然我们国家的统一转移接续办法出台了,各地应当服从国家的统一办法的要求。如果说与这个办法相抵触,它应当修订他们的办法,来符合国家出台的《暂行办法》的要求和精神。
2010-01-08 10:24:23
- 中国网:
那么地方的办法会不会逐步消失呢?
2010-01-08 10:24:55
- 褚福灵:
地方要出台办法,但是他出台的办法不能和国家出台的《暂行办法》的要求相违背。
2010-01-08 10:25:19
- 中国网:
就是地方可以出台自己的办法,但是必须和国家的相一致。
2010-01-08 10:25:36
- 褚福灵:
是的。
2010-01-08 10:25:54
- 中国网:
另外一个网友说:在同一省区内的不同地区进行转移,是不是也要遵循本办法,还是要遵循当地的办法?
2010-01-08 10:26:15
- 褚福灵:
这个问题很好。我们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应该有两个范围,一个是跨省的,另外一个是省内的。我们省内的转移同样要根据国家发布的《办法》的精神来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就是说也要符合国家《暂行办法》的要求,就是内部的转移也要符合。
2010-01-08 10:26:37
- 中国网:
我们在调查当中发现,有很大一部分群众认为跨省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户籍的吸引力,不知道您是怎么看的?
2010-01-08 10:26:58
- 褚福灵:
户籍作为人口管理的一种手段,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惯例,尤其是我国人口众多,所以加强户籍管理是必要的。但是以前我们把一些相关的社会福利,包括保障都和户籍挂钩,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并不一定说这种做法是一成不变的,是很正确的。这次我们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就和户籍脱钩了,大概的精神是说按照我们的办法规定,你在某一个地方连续参加养老保险10年以上,就可以在当地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所以这和户籍就脱离了,即便你不是这个地方的户籍,你也可以拿养老金。
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说是不是户籍的吸引力就低了呢?这个要进一步来看。中国现在正在进行现代化建设,我们正在实现乡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农民市民化的历史进程当中。我们的现代化进程是什么呢?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我们的农民成为了市民,我们的农民成了工人,因此我们就不可能说他是农村户口,他就不可以到城里来务工,这是不行的。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把养老保险和户籍脱钩,这符合现代化进程的要求,符合城镇化的要求。至于吸引力,下一步可能会越来越小。
2010-01-08 10:27:15
- 中国网:
现在国家本身也在进行着户籍制度改革的考虑。我们还看到这个办法不仅仅得到群众的关注,很多专家也对它很关注,而且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的专家说:这个养老办法是有一定缺陷的,因为可能会出现“负养老”的情况。这一点主要是针对《暂行办法》办法的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如果参保人在每个参保地累计年限都不满十年,最后还是会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来领取养老保险金。其实这个规定对很多长期在外进行流动打工的群体,以及对所有的农民工群体来说都是有很大影响的。您认为对他们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2010-01-08 10:27:35
- 褚福灵:
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问题。我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一个利益关系的调整,因为这个办法也经过了反复的讨论,经过了多方面的意见,平衡了多方面的诉求,最后对流动性较强的,工作相对不稳定的人有这么一个规定。如果你都不满10年,最后由户籍所在地发养老金,同时你的基金业都转移到户籍地去。有的人说这种是不是很合理,是不是很公平,我想因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风险共担的制度,是公平和效率的制度。即便是回到户籍地以后,他的钱也带到户籍地去了,并不一定说户籍地一定要支付很多的养老金。因为户籍地的发放的水平有多高,这样也不好说,因为这些地方大多数是欠发达地区。我的基金大部分都转过去了,所以是不是“负养老”也很难说。
但是从平衡各个利益的关系出发,这种是符合实际的。反之,我们就很难平衡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比如说你在这里工作一年就退休了,干三个月也在这里退休,这样就复杂化了,这样执行起来就更难,利益的关系更难理顺。这个办法虽然不是十全十美,但也是符合目前实际的,符合多方利益的办法。
2010-01-08 10:34:09
- 中国网:
我特别赞同你的例子,如果你在这里工作1年就退休,或者是工作3个月就退休了,如果真的存在这种情况,或者大家认为新的《暂行办法》不合理的话,出现这种情况会产生什么后果,是不是大家在快要退休的时候就跑到一个高水平的地方去打工,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2010-01-08 10:34:39
- 褚福灵:
刚才我们说的,你在某一个地方连续工作,或者是连续参加养老保险达不到10年,你就应当到上一个达到10年的地方退休。如果都没有到10年,就到户籍地退休,其实这就是退休地逆向选择的方法。比如你快退休了,就到一个发达的地区,这样就造成了利益的不协调,所以这是一个均衡和利益兼顾的办法。
2010-01-08 10:35:01
- 中国网:
有网友说这10年感觉太长了,特别是农民工在一个地方打工10年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对10年的设定也是有疑虑,觉得是不是应该减少一些。不知道您怎么看?
2010-01-08 10:35:17
- 褚福灵:
我们说养老就应该在这个地区作出一定的贡献,就是你在一个地区劳动,当然你讲,农民工也是分类型的,有些农民工是相对稳定的,就是签订合同相对稳定,工作10年、8年是可以做到的。但是也有一批农民工不可能长期干,就是打零工,所以要分类管理。有些农民工有一些技术,他可以工作10年是不成问题的。
其实这个制度办法就是平衡利益关系,就是你在这里已经干了10年了,你就可以领养老金。但是你在这个地方工作2年、3年、5年,就不能在这里领养老金了。我觉得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符合我们一般的利益关系的认知。比如说这个期限太短,对一些收入地,尤其是发达地区可能会带来很大冲击。如果期限多长,因为我们是按15年就可以领养老金的,所以说10年还有一定的可行性。这是我们经过反复的权衡,它是否是非常的合理,这很难说,但是一个相对满意的选择。
2010-01-08 10:35:39
- 中国网:
在2009年12月底,我们看到在深圳、广州等地出现了很多民工的集体退保潮,不知道是不是与这个规定有关系呢?
2010-01-08 10:35:57
- 褚福灵:
退保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我想第一点,农民工可能没有真正理解这个办法的精神实质,光看了一句,“农民工不可以退保”,就只看到这一句。我觉得应该从几个角度说。首先,农民工对这个政策的理解不全面。养老保险是养老的,不是存钱的,难道农民工不愿意有养老保险吗?据调查,大部分农民工愿意自己老了以后有待遇,养儿子再多也不如自己有一个养老金。所以农民很显然是愿意有这么一个保障,但是他对这个制度,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宣布力度不够,他光是听到一句,就是“农民工不可以退保”,可能有这个原因。
2010-01-08 10:36:22
- 中国网:
毕竟这个办法出台时间不长,所以大家在认识上有差距。
2010-01-08 10:36:41
- 褚福灵:
第二点,我们对这个办法的认识不足,我们的宣传不到位。我们专门搞这个领域的也要研究半天,学习半天才能深入领会这个精神,农民工不广泛进行普及性的宣传,他怎么理解呢。而且不光是对农民工,对所有的劳动者都要加强选择。退保可能是第一对制度认识不足,第二可能是有特殊的情况。可能是农民工在这里打工半年,我下一次什么时候打工还不清楚呢。我这个养老很遥远,所以说就退了,不像年轻人的想法。也有年纪比较大了,说我再交也不够10年了,所以有一种情绪,就感觉自己白交了。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首先我们有记录,有凭证的。除此之外,我们下面会有电子化,是发卡的,你的钱是不会消失的。如果你现在不领,到60岁以后,农村养老保险可以给你接续的,所以这个人的权益是可以接续的。我们以后要实现农村劳动者人人享有养老保险水平。所以我的建议是,一个是大家要深入的领会《暂行办法》的精神,第二以养老的心态来对待缴费。什么是养老,就是今后老有所养,所以不要轻易的退保。
2010-01-08 10:36:59
- 中国网: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网友的提问,有一个网友说:办法实施以后及能不能像以前一样自由的办理退保手续呢?
2010-01-08 10:37:25
- 褚福灵:
这个问题和刚才的问题有一定的联系。按照我们的办法规定,办法实施以后不再允许退保。其实我们政策制定者的初衷就在于老有所养,因为根据中央十七大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大的方面,一个大的制度就是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所以说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什么不让你退,目的是让你老有所养,你要对未来做准备,要有计划。所以我认为不退保是从大家的利益角度出发,退保反而有损每个劳动者的利益。
2010-01-08 10:37:41
- 中国网:
有网友说,如果以前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的养老保险由于我们在外地打工的途中临时中断了,能不能够进行转移?可能以前在一个地方交了一些,后来由于转来转去觉得手续太麻烦也没办,中断了,怎么办?可以进行转移吗?
2010-01-08 10:38:04
- 褚福灵:
我认为应当可以。你在任何地方工作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这是你的养老保险权益,这个权益应该随着你的劳动关系的转移而转移,不会消失掉。因为养老保险是国家主办的,依法推行的,假如你又参加工作了,这个社会保险关系是可以转移接续的。
2010-01-08 10:39:27
- 中国网:
那中间中断的保险要给他续上吗?
2010-01-08 10:39:42
- 褚福灵:
这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各地可以规定不一样。总体上接续应该不成问题,至于说补还是不补各地有不同的情况。
2010-01-08 10:39:55
- 中国网:
下一个问题说,已经领取退休养老金的人能不能够办理转移呢?
2010-01-08 10:40:13
- 褚福灵:
我们的办法很明确,你已经退休了,就在本地领取养老金待遇,不应当再存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情况。我们转移接续的就是劳动者,在职的劳动者。
2010-01-08 10:40:34
- 中国网:
非常感谢褚福灵教授对网友问题的回答。但是我们在调查当中发现有一部分群众对《暂行办法》的另一条规定也是有质疑的,就是参保人员在进行跨省养老保险转移的时候,单位缴纳的保费只能按12%缴纳,但是单位上保险的时候是按20%缴纳的。为什么转移的时候就只剩下12%了?
2010-01-08 10:44:14
- 褚福灵:
这个问题是一个焦点问题,我们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大概是8%缴纳,单位大概是按20%缴纳,全国并不一样,有些地区可能会低于20%。有人说为什么单位给我交20%,但是只给我转12%,为什么不都转走?我想这里有几个情况。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强调,就是个体劳动者。个体劳动者就交20%,其中20%的8%存入个人帐户,剩余的就相当于单位交的统筹基金。所以我们之所以制定12%,有几个原因,有些地方单位缴费并不是20%,可能是低于20%。第二个体劳动者缴费总的比例才是20%,又有8%进入个人帐户。所以转移的比例,经过综合考虑就按照12%转。首先也是转了大部分,因为有20%,所以转了60%。另外个体劳动者你只能够转12%,不可能转13%,你总共才交了12%,所以不可能转的更高。
第三个原因就是平衡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的利益关系,因为转出地投入了人力、物力、积极性的问题。如果说都给他转走的话,那么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利益也不那么协调。所以我们综合考虑以后就按照单位缴费的12%的情况来转移。
2010-01-08 10:45:06
- 中国网:
谢谢褚福灵教授的解答。我想解决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跨省转移接续工作,对于更好的保障流动就业人群的权益,以及建立健全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险机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新政出台正在落实,地方的落实,配套设施以及细则的出台也都需要及时的跟进。希望这个新政不会像大家担心得那样,听起来好听,做起来难。
非常感谢褚福灵教授今天的做客,也非常感谢网友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2010-01-08 10:46:43
- 中国网:
主持:汪洋 / 责编:常海燕 / 文字:郭星/ 摄像:李异涛、高聪 / 摄影:张琳 /导播:李哲
2010-01-08 10: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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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褚福灵
- 解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
- 新办法是一个重大的飞跃,它最大的亮点就是地方粮票变成了全国粮票。
- 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关系非常的复杂,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 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是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基础的。
- 我们的养老保险发放是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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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褚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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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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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是一个重大的飞跃,它最大的亮点就是地方粮票变成了全国粮票。
中国网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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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关系非常的复杂,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中国网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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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是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基础的。
中国网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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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养老保险发放是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基础的
中国网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