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概况 |
中国网 | 时间: 2011-04-08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
政 治 印度独立后长期由国大党统治,反对党曾在1977年至1979年、1989年至1991年两次短暂执政。1996年后印度政局不稳,到1999年先后举行3次大选,产生了5届政府。1999年至2004年,印度人民党为首的24党全国民主联盟上台执政,瓦杰帕伊任总理。 2004年4月20日至5月10日,印举行第14届人民院选举。国大党领导的团结进步联盟获得的议席居首位,国大党获得组阁的优先权。5月15日,国大党主席索尼娅·甘地被选为国大党议会党团领袖。19日,曼莫汉·辛格被推选为总理。22日,新政府正式成立。 团结进步联盟政府根据《最低共同纲领》,对内强调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推行人性化的经济改革;强调社会和谐与地区平衡发展;提高对教育和卫生的投入。对外强调外交独立性;突出周边外交,优先发展与邻国关系;重视大国外交,注意发展同大国关系。 【宪法】1950年1月26日生效的宪法规定印度为联邦制国家,是主权的、社会主义的、世俗的民主共和国。印度采取英国式的议会民主制。公民不分种族、性别、出身、宗教信仰和出生地点,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议会】 联邦议会由总统和两院组成。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的统帅,由联邦议会及邦议会组成“选举团”选出,每届任期5年。总统依照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的建议行使职权。 印度总统选举 两院包括联邦院(上院)和人民院(下院)。联邦院共250席,由总统指定12名具有专门学识或实际经验的议员,和不超过238名各邦及中央直辖区的代表组成,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联邦院每年召开4次会议。宪法规定副总统为法定的联邦院议长。 人民院为国家主要立法机构,其主要职能为:制定法律和修改宪法;控制和调整联邦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对联邦政府提出不信任案,并有权弹劾总统。人民院共552席,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5年举行一次大选。 印度政党及人民院选举 【政府】 以总理为首的部长会议是最高行政机关。总理由总统任命人民院多数党的议会党团领袖担任,部长会议还包括内阁部长、国务部长。总理和内阁部长组成的内阁是决策机构。 【司法机构】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权力机关,有权解释宪法、审理中央政府与各邦之间的争议问题等。各邦设有高等法院,县设有县法院。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委任。总检察长由政府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就执法事项向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完成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检察权,对宪法和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各邦设有高等法院,县设有县法院。 【政党】 (1)印度国民大会党(英迪拉·甘地派)(The Indian National Congress〔Indira Gandhi〕):简称国大党(英),通常称国大党。国大党成立于1885年12月,领导了反对英国殖民统治和争取印度独立的斗争。印独立后长期执政,1969年和1978年两次分裂。1978年英·甘地组建新党,改用现名。2004年5月人民院选举中再次成为议会中第一大党。 印度国民大会党 (2)印度人民党(Bharatiya Janata Party):1980年4月成立,其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印度人民同盟。代表北部印度教教徒势力和城镇中小商人利益,具有强烈民族主义和教派主义色彩。2004年5月在人民院选举中失利,成为最大在野党。 (3)印度共产党(马克思主义)(Communist Party of India〔Marxist〕):简称印共(马)。1964年以孙达拉雅和南布迪里巴德为代表的一派从印度共产党分出后成立,是印度最大的左翼政党。在西孟加拉邦长期执政。 (4)印度共产党(Communist Party of India):于1920年成立。1964年分裂,以党主席什·阿·丹吉为首的一派仍沿用印共名称。1981年4月,丹吉因支持英·甘地与党内发生分歧而被开除出党,该党再次分裂。(来源:外交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