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保"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嘉宾: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 徐善长
  时间:2012年9月4日10:00
  简介:医改是关系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大病保障是衡量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了更好的领会文件精神,让人民群众及时、有效、正确的了解文件内容,中国网邀请国务院医改办徐善长副主任对大病医保文件的由来、意义进行第一时间的权威解读。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就大病医保的问题与嘉宾进行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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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标题

  • “大病医保”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活动描述

  • 嘉宾:国家发改委医改办副主任 徐善长时间:2012年9月4日10:00 简介:医改是关系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大病保障是衡量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为了更好的领会文件精神,让人民群众及时、有效、正确的了解文件内容,中国网诚挚邀请国家发改委医改办徐善长副主任对大病医保文件的由来、意义进行第一时间的权威解读。同时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就大病医保的问题与嘉宾进行在线交流。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中国访谈 世界对话”,欢迎各位的收看! 医改是关系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大病保障是衡量医疗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准。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已覆盖城乡,但大病保障制度尚未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突出。将大病医保纳入全民医保,拓展延伸基本医保功能,是国家在三年医改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的又一重大惠民举措,这有利于从制度上筑牢、织密社会安全网,解决大病患者特殊困难和后顾之忧。

    2012-09-04 09:46:09

  • 中国网:

    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文件的出台必将受到国内外各界的关注和热议,为了更好的领会文件精神,让人民群众及时、有效、正确的了解文件内容,避免片面解读,中国网邀请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对大病医保文件的由来、意义,以及商业保险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进行第一时间的权威解读,对大病保障制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今天我们就大病医保问题请到了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主任进行探讨。徐主任,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大病保险”政策的由来。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情况大概分了哪几个阶段和层次?大病保险政策与基本医保又是什么关系?

    2012-09-04 10:02:49

  • 徐善长:

    “十二五”医改规划明确要求,建立城乡居民的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其中就提到,利用基本医保的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框架已经建立,但大病保障仍然是个“短板”,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常常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是政府的责任。

    中央领导非常关注人民群众大病费用负担问题,去年10月以来,李克强副总理三次批示,要求国务院医改办牵头研究制定大病保险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医保的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突出问题。

    所以,近日国家六部委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2012-09-04 10:03:47

  • 中国网:

    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两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关系呢?

    2012-09-04 10:06:23

  • 徐善长:

    我国从实际出发,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都是其中的组成部分,但功能和作用各有侧重,运行方式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层,向全体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具有覆盖人群的广泛性和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具有连结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保基本的基础上,通过社会筹资的办法,集合全体城乡居民的力量,并借助商业保险机制,对少部分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群众给予更高水平的保障,放大基本医保保障效用。

    2012-09-04 10:11:15

  • 中国网:

    您给我们详细地揭示了什么叫大病保险,什么叫基本医保,但我们网友对国家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不是特别了解,请您给我们简单地解释一下,医疗保险分为几个阶段和层次来进行?

    2012-09-04 10:17:33

  • 徐善长:

    我们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是从90年代开始设计和建立,首先是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90年代中期,在江西的九江和江苏的镇江开始试点,到九十年代末,我们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俗称职工医保。到了新世纪初,2002年针对广大农民患病费用负担高,而使家庭发生经济负担和困难的情况,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从2002年底开始试点实施。2007年针对城市当中没有职业或者老年人群、学生儿童等城镇居民,我们又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所以,现在从基本医保层面来讲主要有三种保险制度,一是职工医保,二是新农合,三是城镇居民医保。

    2012-09-04 10:17:56

  • 中国网:

    之前我们一直在提大病保险,8月30日出台了一个指导意见,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当口推行大病保险的政策呢?

    2012-09-04 10:22:09

  • 徐善长:

    选择这个时间出台,应该讲有它的必然性。根据“十二五”医改规划的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实际面临的困难,尤其是患了大病的费用负担高引起的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及中央领导指示精神,尽快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在各方面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们尽可能快的出台这一项政策,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更早获得实惠。

    2012-09-04 10:22:39

  • 中国网:

    您刚才提到大病保险使人民群众更早获得实惠,那么大病保险能给人民群众带来怎样的实惠和意义呢?

    2012-09-04 10:28:06

  • 徐善长:

    我们现在的基本医保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逐年提高,达到了70%或者70%以上,但是实际的报销比例大概在50%左右,有的地区略高一些,我们希望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大病保险再给予50%的报销,从而进一步解决老百姓的大病费用的负担。

    2012-09-04 10:28:23

  • 中国网:

    不知道您觉得现在是不是一个好的时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大病医保政策呢?

    2012-09-04 10:30:05

  • 徐善长:

    应该这么讲,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它的时机应该是越早越好,从我们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来看,全国各地在这么些年过程中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刚才我讲了,有24个省份的部分市县进行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探索,16个省份中的部分市县进行了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探索,这样的实践探索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所以,我们总结地方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形成了现在大病保险的文件。

    2012-09-04 10:30:38

  • 中国网:

    在国际上,对大病的描述也正是基于其给家庭经济能力所带来的影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指的是强制性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之后家庭剩余收入的40%。那么文件中对“大病”是怎样界定的,这个“大病”到底是指的按病种划分的大病,还是按看病费用比例划分的大病呢?对它的判定和发生概率是如何确定的?

    2012-09-04 10:33:45

  • 徐善长:

    文件中没有简单地按照病种区分大病,而是根据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对比进行判定是否会因病致贫、返贫。在这里,我们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即: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等于扣除基本生活费(食品支出)以后家庭剩余收入后的40%。如果出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家庭就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我们将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换算成国内相应的统计指标,按2011年数据计算,对城镇居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农民而言,大体相当于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也就是说,当城镇居民、农民当年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分别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时,就会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就可能会发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由此来确定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属于大病保障的内容。

    我们所讲的大病,首先它不是一个医学上病种的概念,我们怎么来界定大病,对于贫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比重这么一个概念。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一般学者讲的强制性的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我们就认为它得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换成国内的统计指标,相当于我们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也就是说,我们城乡居民包括城镇和农村,它的医疗费用的支出达到了城镇居民的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水平,农村居民达到了年人均纯收入的水平,那我们认为它达到了我们大病所判定的标准,就是我们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就应该给予这些城乡居民合理的一些报销和支出。

    2012-09-04 10:34:58

  • 徐善长:

    在制订文件的过程中,我们在全国选取了1亿的样本数,包括了东部、中部和西部不同的地区,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医疗费用水平的差异等多方面因素,我们对这些样本数进行了分析、统计和测算,大病发生的概率大概在千分之二到四左右,按照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保(合)人数测算,全国大概是200-400万人左右。

    2012-09-04 10:44:37

  • 中国网:

    刚才在开场白中我们提到了,医改是全民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在我们开始这场访谈之前,也有很多热心网友给我们积极留言,我们总结归纳了一下,发现很多网友都比较关心大病的报销范围,而且表示对于报销范围不是特别清楚,那么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和基本医保的报销范围是一样的吗?还是基本医保报销不了的大病保险还可以继续实现。

    2012-09-04 10:48:14

  • 徐善长:

    应该说报销范围是我们这次大病保险政策的亮点,也是一个创新和突破。就全国来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了70%,但如果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实际报销的比例只有50%左右,城乡居民患大病时,在治疗手段和用药种类上,一般都会突破政策规定的范围,这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文件中规定的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不在局限于政策范围内,而是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高额医疗费用。

    2012-09-04 10:49:02

  • 中国网:

    在这项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各地已经出现了大病再保险的探索性行动,请您给我们做一个简单介绍,各地进行的探索都有哪些类型和形式?

    2012-09-04 10:55:48

  • 徐善长:

    各地在探索过程当中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们在研究起草这个文件的过程中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梳理,大致各地有这么五个方面的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保险合同型,像广东湛江、江苏太仓,从基本医保结余中划拨一定的比例或额度来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第二种也是保险合同类型,但是做法和之前有一些区别,像云南的楚雄、江苏的江阴,他们是在基本医保之外,个人再交一定比例额度的资金来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第三种类型是委托管理型,像河南郑州和洛阳,他们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施过程中,把基本医保的一些经办服务委托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经办,降低了基本医保的成本,也提高了基本医保的运行效率。

    2012-09-04 10:57:43

  • 徐善长:

    第四种是政府主导型,典型的像云南玉溪,它是在基本医保基础上,财政多拿一些钱,就是一个人100元,玉溪新农合参合农民176万,给每个人增加100元,就是1.7亿多,提高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比例。

    第五种类型是多渠道出资的类型,典型的如陕西旬邑县,以政府财政和基本医保资金为主,加上医疗救助资金和社会捐助资金一起,为城乡居民解决了大病医保的问题。

    2012-09-04 11:00:00

  • 中国网:

    从您的回答中,我们感觉到在各地的探索中,东中西部是有区别的,那么国家大病保险政策是一个原则指导性的规定呢,还是要统一模式?

    2012-09-04 11:03:42

  • 徐善长:

    这次出台的大病保险文件,是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文件,在许多方面没有设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和比例,比如,筹资标准、合规医疗费用、高额医疗费用等的界定,都由地方政府来确定。这是因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水平等都不一样。因此,要求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原则下,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开展大病保险的具体实施方案。

    2012-09-04 11:06:53

  • 中国网:

    那么这一份指导性文件出台以后,会不会对已经开展了大病保险的那些地方产生一些影响呢?

    2012-09-04 11:13:02

  • 徐善长:

    大病保险这项工作虽然是惠民、利民的好事,但是为了把好事办好,步子一定要走扎实。所以,文件要求已经试点的省份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扩大范围;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选择几个地市开展这方面的试点。试点过程中,一方面是完善政策,一方面是发现问题怎样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大病保险政策出来以后,地方有很多已经开展这方面试点的,要做好和大病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

    2012-09-04 11:13:27

  • 中国网:

    这次我们在搜集网友问题的时候,发现很多网友关心大病保险的筹资测算问题。不知道您有没有具体的例子给我们说明一下,各个地方政府怎样有利的做好大病保险的筹资测算工作呢?

    2012-09-04 11:17:49

  • 徐善长:

    这个问题是我们开展大病保险这项工作很重要和很关键的环节。为什么说重要和关键呢?就是因为基本医保的资金是各级财政和人民群众交缴的,这块资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所以用起来要非常非常慎重。昨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同志强调“各地在测算时,不能简单化。要根据前三年至少前一年大病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基本医保报销的情况、大病保险的目标水平,以及筹资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精细测算,多方案对比,合理确定”。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江苏太仓的例子。它是从2010年开始准备来做这方面的工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医疗消费水平和大病发生的情况,倒推前三年发生大病的概率、大病费用的情况、以及费用承担的情况等因素,最后确定筹资的标准,就是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中划出人均20元钱,从职工医保中划出人均50元,作为大病保险的资金。这个额度是经过精心测算,合理确定的。

    2012-09-04 11:18:40

  • 中国网:

    我们发现文件中有一个非常大的亮点,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把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不知道商业保险机构在这次的大病保险政策中承担了怎样的作用?

    2012-09-04 11:27:12

  • 徐善长:

    大病保险有一个原则,就是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主导,大病保险是政府为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更好地保障人人病有所医而推出的又一项重大利民惠民举措,在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基金筹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政府都发挥着主导作用。所以,大病保险不是一般的商业保险,实质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丰富和发展,是政府履职尽责,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具体体现。专业运作,通过政府购买大病保险的形式,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优势。

    第一,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能够进一步增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提升大病保险的效率。

    第二,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放大保障效应。

    第三,可以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网络优势,为各地群众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提供便利。

    第四,利用商业保险机构的市场化运作的机制,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率,有利于促进基本医保经办效率的提高。

    2012-09-04 11:27:58

  • 中国网:

    不知道政府社保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两者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呢?会不会与一些已经现存的相关法律政策造成冲突?

    2012-09-04 11:37:36

  • 徐善长:

    现在政府办的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应该说它们的关系是密切合作的关系。在各地已经探索实践的一些地方,两种保险经办机构基本上都是在合署办公。因为患者发生医疗卫生费用以后,首先由基本医保报销,这样的信息大病保险及时掌握以后,才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提高报销水平,所以他们两者应该是很好的合作关系。我们希望形成合力,更希望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一样,能够做到一站式的及时结算,而不是基本医保报销以后,再让患者去商业保险机构报销大病的费用,而是希望两个联合,都能够达到一站式的及时结算,方便广大群众的就医。

    2012-09-04 11:38:03

  • 中国网:

    那么到底具备什么样条件和什么样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才能承办这项业务呢?

    2012-09-04 11:39:13

  • 徐善长:

    这个方面,文件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主要有:

    第一,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

    第二,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达到五年以上,而且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

    第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

    第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2012-09-04 11:39:23

  • 中国网:

    我们都知道医保是一个公共产品的属性,但是商业保险机构不可避免具有了盈利性,您认为怎样才能更好的调和一下两者之间的矛盾呢?

    2012-09-04 11:42:21

  • 徐善长:

    文件中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商业保险机构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同时,“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率”。因此,财政部门正在积极制订对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保险的财务列支和会计核算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保险监管部门也在制定相关办法,对大病保险市场准入、产品设计、资金管理、风险管控等进行细化规定,切实将保本微利的原则落实到大病保险的业务实践中。

    2012-09-04 11:42:47

  • 中国网:

    也就是说对商业保险机构的一些相关审查和监督的措施都会相应的出台?

    2012-09-04 11:50:03

  • 徐善长:

    是的,这个方面不仅是广大的网友和人民群众所担心的,也是我们制订这个文件过程中各方面所担心的,我们希望商业保险机构真正做到“保本微利”,严格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的盈利水平。

    2012-09-04 11:50:21

  • 中国网:

    大病保险是一个惠民的政策,凡事是要看两面,您觉得会不会出现过度就医和不合理就医的情况出现,导致我们的医疗费用上涨呢?

    2012-09-04 11:51:27

  • 徐善长:

    尽管开展大病保险有上述必要性和有利条件,但必须看到,各地情况差异性很大,而且以上只是基于历史和静态数据的测算,真正运行起来还会面临一些风险。主要是医疗费用有可能大幅上涨,导致大病发生概率、费用水平都出现变化,使大病保险收不抵支、难以为继。医疗费用上涨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正常增长;而是释放了过去一些应治未治的就医需求,对此也要客观看待;三是诱发不合理就医和过度医疗。

    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政策上宜有应对:1、国家出台的指导性意见,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具体、明确,目前难以量化或看不准的,提原则要求,由各省组织,稳妥起步,试点先行,结合实际合理测算病确定筹资和保障水平,给各地具体操作和风险应对留有空间。2、中央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3、在大病保险工作推进中,须同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加强对医疗费用、医疗行为和风险的管理和控制。4、不断完善政策,提高统筹层次,减少波动性,增强抗风险能力。

    2012-09-04 11:51:43

  • 徐善长:

    我还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再跟网友和广大群众说一点,我们大病保险政策的出台,其中有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要求筹资标准、报销水平、报销范围,以及政府各部门的监管等等,都要求信息公开披露。每一个环节的信息都对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希望广大群众对我们大病保险这项政策推进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及时地跟我们有关部门提出来,我们会及时完善政策,调整政策,把这项工作做好,真正的发挥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受益受惠。谢谢主持人。

    2012-09-04 12:00:36

  • 中国网:

    谢谢徐主任,再次感谢您做客中国访谈,我们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我们也希望大病保险政策在全国能够尽快推广,使广大人民受惠。再次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责编:常海燕 主持:朱烨 文字:王瑞芳 导播:李哲 李双江 摄像:高聪 周姗姗 图片:张琳)

    2012-09-04 12:02:10

图片内容:

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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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徐善长做客中国网中国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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