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实施经过了5年过渡期

发布时间: 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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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我们知道在2007年6月份,卫生部颁布了一版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我们常常提到生活饮用水的具体概念是什么?请您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个标准的状况,和它到现在为止的实施情况。

答:这个标准是2006年12月29号发布,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这个标准全面实施是在2012年的7月1号才开始实施,这个标准因为有比较大的一些变动,所以给了5年的过渡期。

生活饮用水的概念在标准里面所涵盖的是两个方面:一个是饮、一个是用。就是我们喝的水要符合这样的标准要求,但是因为我们在标准制订当中,除了考虑到人在喝的过程中可能因为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所能造成的损害之外,同时还考虑到了另外两种摄入途径,也就是你洗澡的时候水雾分子含有一些挥发性物质可能通过呼吸道摄入。另外就是皮肤接触,你在游泳的过程当中,或者在洗澡的过程当中,通过皮肤接触也会有些物质的摄入。因为在制订限值的时候我们考虑了这三种摄入途径,所以在标准的含义里面包括了饮和用这样的含义。

 这个标准的实施,刚才我们也谈到,这个标准给了5年的过渡期,大家都觉得很奇怪。因为真正的标准实施,按照通用的来说,发布期到实施期有一个半年的过渡期,这是很常见的。但是对于饮水标准很例外,它给了长达5年的过渡期,其实原因很复杂,因为饮用水标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且我们这次饮用水标准有一个在整个内容上比较大的提升,无论是在指标的项目上,还是在相关内容的要求上我们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是变得很严格了。

这个标准发布以后,要使我们现在的供水企业,我们水厂供应的水要符合这个标准,我们就要给一个适应的时期,5年的过渡期我们考虑它做哪些事?如果水源达不到条件的,要考虑能不能选择更好的水源。如果不可以的话,你要根据现在的水源条件增加哪些净化措施,水厂要上哪些工艺使原来不太理想的水源符合水的目标要求。然后对老旧的管网(进行改造),这些对水造成的影响都要全部解决,才能保证最终的饮用水达标。因为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不仅仅要水厂的水要符合这个标准,老百姓家里面的龙头水也要符合要求,这就更难了。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郑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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