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中国访谈

有去无回的公交卡押金

发布时间: 2014-09-26 14:27:4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王瑞芳  |  责任编辑: 王瑞芳

近日,新华社再次追问中国4.2亿张公交卡押金的去向,并称一部分押金以“运营”“折旧”等名义被腾转挪移甚至扣光,最终落入发卡公司的腰包。事实上,中国公交卡发行企业从未披露过任何一卡通押金的去向信息,还时常借押金及收费之名,大量占用属于社会公众的资金。

据住建部IC卡应用服务中心数据,全国有约4.2亿多张正在使用的城市公交IC卡,因此累积的押金总额巨大。在公交卡合同中普遍约定:公交卡的所有权属于公交卡公司,持卡人租用卡需预付一笔现金,押金归持卡人所有。押金本质上是属于持卡人的私人财产,根据《物权法》中对“孳息”性质的解释,押金产生的利息也应归所有人。因此,公交卡公司对这些押金只有保管义务,没有使用权。

根据台湾《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非银行发行机构发行电子票证所收取之款项,达一定金额以上者,应缴存足额之准备金……前项收取之款项,扣除应提列之准备金后,应全部交付信托或取得银行十足之履约保证。

据此,悠游卡发行方会先缴纳一部分保证金放入银行保障押金安全,然后剩下的可以交给信托公司运营,一部分收益归信托公司,保证金那部分的收益归悠游卡使用人所有,悠游卡持有人有债权和股东分红之前的获利权。

从各地物价部门批复来看,公交卡押金的收取依据均是2001年颁布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实行政府审批的IC卡收费,其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IC卡的工本费核定。 央行发布的《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也规定“发行可在公共交通领域使用的预付卡,单张余额在100元以下的,可按约定赎回”。显然,“退卡收手续费”的做法违反了这些规定。

2012年4月,南京市民于先生在退还IC卡时被告知,卡有折弯,不能办理退卡只能退资,退资还要收取卡中余额10%的手续费。因此,认定南京市民卡公司的《记名卡办理规定》是“霸王条款”,向玄武区法院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市民卡公司退还押金及手续费,并确认收取10%手续费的条款无效。

但在实际中,“既收押金,又再收费”却很普遍。据无锡市物价局2004年关于“太湖交通卡”收费标准的批复,“太湖交通卡”每卡收取押金30元;因遗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每卡可收取工本费30元。持卡人若需更换或购置交通卡保护盒,按每只1元的标准收取成本费。除此之外,“太湖交通卡”未获准收取押金外的任何额外费用。但此后,卡公司开收了每月1元的折旧费,以及高达8%的退款手续费。

类似还有“出租版”的深圳通,也要每个月扣0.5元租金,直到40个月租赁期满。浙江舟山则规定,退卡时需抵扣一笔“折旧费”,一年的折旧费是4元。换算下来,只要超过5年,押金就完全被“截留”。

各地对押金的管理没有统一规范,按上海、厦门等地的规定,押金需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办法(修订)》等地方规定还明确,押金用途只限于退还卡押金。2006年,上海公交卡公司就表示,绝大部分押金收入都将被用于设备的投入和更新。比如说购置公交车、出租车、轨道交通站点的读卡机,维护庞大的中央清算系统,支付各代理网点一定的手续费等等,而维持公交卡公司日常营运的开销也是由巨额押金产生的利息实现的。

此外,2012年8月,太原市公交(集团)总公司IC卡中心主任贾秀娟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太原市公交公司的IC卡押金并未存入银行,除留下的备用金外,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在长沙,办张公交IC卡,只需交17块钱押金,再出示身份证件就行。但退卡时则会面临退卡网点少,“使用超过一年,不退押金”(2012年10月取消),卡片必须“完好无损”等诸多条款。而在香港地区,八达通卡使用满3个月退卡,就可退还余额和全部押金。如果普通版八达通出现故障无法使用时,则可以先领取一个含有20港元的临时卡应急,原卡的余额均可退还。

公交卡丢失后不能挂失,余额不能退还,在中国很常见。普通公交充值卡重新补办,原来的押金和卡里的余额都不能予以退还。而在南京,挂失卡之后一年之后才能取回余额。但交通卡挂失退还余额,是交通公司应有的义务。香港的八达通卡在丢卡后只要致电热线成功报失,就可领取余额退还。

此外,伦敦的交通卡Oyster为了保护使用者的权益,其注册卡若是丢失或者被偷,运营公司还会将卡内的余额如数返还。

在很多地方,公交卡押金有多少,利息用在哪里,对公众还是个不公开的谜 。仅广州,截至2013年底,羊城通卡账面累计产生的押金利息就达800万元。而押金利息的去向,各地从未有任何公开信息披露。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2013年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在2010年至2012年,公交公司从汇总IC卡收入(包括以前年度)中提取一部分IC卡收入193.53万元挂账其他应付款账户赠送给有关部门。而在此前的2007年至2010年,温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未计员工卡等IC卡营运收入2862.91万元,少计运营单位IC卡收入并截留681.46万元。

(文/源尔)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王瑞芳
 
Loading...

互动留言

0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changhy@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219 京ICP证 04008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