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能否请您为我们回顾一下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马怀德: 我国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时间并不长,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在这个纲要中首次提出了我们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从那个时候开始,国务院一直强调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比如后来在200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2010年全国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又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重要的要求。所以,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不过十年的时间,但是我认为法治政府建设还是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
这表现在:第一,我们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既包括了现有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还有很多分门别类的和各个业务部门相关的法律体系,这个制度基础已经建立。另外,我们发布了很多政策的引导意见,包括2004年的纲要,2008年的决定还有2010年的意见,这些都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此外,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另外一个重要的成绩,就是我们的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所增强。所以,回溯20多年前,可能我们的公务人员、领导干部没有几个人能够懂什么是依法行政,什么是法治政府。但今天不一样,今天随便你去问一个公务人员,都会讲出依法行政的一些基本要求,都有一个起码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理念,这是非常重要的成就。然而,我们成就固然不少,但是问题也很多,因为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长期人治传统和计划经济色彩,不重视法治的这样一个大的社会环境和背景下,要提出法治政府的理念,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虽然容易,但要真正践行法治,落实这些要求,特别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际上还面临了很多挑战和任务。
中国网: 就这刚才的话题,有关法治政府的建设在公报中有什么样的表述?
马怀德: 公报这次对法治政府有一个新的描述,它提出我们要研究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政府呢?是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实际上对法治政府有了新的表述,既要强调它的职能权限配置的科学性,还要强调它的权力责任的法定性,同时还要强调它的公开公正透明,强调高效廉洁,还要强调守法诚信,这些因素都分在一起勾画出了我们法治政府的新要求,这个新要求在几个重点方面四中全会的公报也做了明确的要求。第一,比如说刚才说的决策方面,对重大决策有了程序的责任的要求。第二,比如执法体制改革方面又有了新的要求,在执法的要求方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方面,以及责任追究方面,特别是在执法的激励机制,也就是把法治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范围,这些表述都是非常有新意的,而且对于推动下一步的法治政府建设一定会产生重要的意义。
中国网: 您刚才说的这些公报当中的要求,对于我们解决现在法治政府建设当中的问题有什么样的影响?而且对我们的百姓生活、社会管理包括市场经济的发展又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马怀德: 我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要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尤其是要增强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这实际上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需要重点强调的几个问题。因为一个社会是不是法治社会,一个国家是不是法治国家,一个政府是不是法治政府,既要看我们政府是不是能够严格按照法治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更要看普通老百姓是不是能够做到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特别是在理性的表达诉求,理性的与政府协商沟通、形成一个在法律轨道上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表达诉求、沟通协商的这样一种机制,这方面过去我们可能还存在很多问题,因为老百姓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对政府还有很多抱怨或者不满意、不信任,特别是对司法机关不信任,使得很多涉诉、涉法、信访事件多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这次提出的对法治政府、司法改革包括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实际上就是使我们努力地朝着另外一个方向发展,就是一方面政府要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另一方面老百姓全民守法,要依法履行法定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理性表达、合法表达自己的权益和诉求。所以,如果按照这样一个要求推进的话,我想整个的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都会有新的成效,特别是当老百姓跟政府打交道的时候,如果政府能够依法行政,能够依法办事,这对老百姓的影响也是非常深远的,这就意味着政府在带动全社会的法治进程,政府能够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我们就不怕老百姓会违法,不遵守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