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 搭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中国网 | 时间: 2012-01-16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贴近居民群众,熟悉社区、村镇情况,具备一定的卫生服务能力,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服务成本比较低,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方便、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使居民增加医疗卫生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水平,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尽可能少生病。同时,采取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为农村和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广泛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医疗。

  要通过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搭建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安全、方便、质优、价廉的服务。

  近期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在全面完成中央规划建设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支持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力争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城市居民不出社区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招聘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培训医务人员和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落实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的政策等措施,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逐步得到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得到提高。

  三是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负担。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四是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转变服务方式,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量明显增加,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缓解大医院"挂号难、看病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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