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撬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

中国网 | 时间: 2012-03-15  | 文章来源: 中国改革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基本药物安全性提高、价格下降。

  总理的阐述,在全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小组讨论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协和医院教授李大魁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的评价是:“基本药物制度就像一个启动因子撬动了整个医改。”

  李大魁说,基本药物是基本医疗中的一个重要内容。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基本药物的理念,基本药物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改将基本医疗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那么就需要基本药物的支持。按照国际通行的说法,基本医疗也就是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配套的基本药品就是常用药。像肿瘤等疾病的治疗一般是不会在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的,所以基本药物目录中就没有这些药物。

  “用‘撬’这个字是想说明它在整个医改中的重要作用!”李大魁向记者解释道,2009年,安徽省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品采购供应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综合改革。国家在总结安徽省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基层综合改革的基础上,出台了《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前实现了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撬”回了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带来了基本药物价格平均39%的下降,百姓享受到医改的成果。

  李大魁告诉记者,医改3年的实践证明,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不仅促进了我国医改工作的推进,还对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产生了实际的意义。此前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认为,中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目标明确,成绩斐然,基本药物的质量得到保证和提高;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的实施,使这些药物的零售价格大幅下降;采购制度的改革对改变药品供应链历史问题产生影响。

  “我国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全国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表示,目前全球已有160多个国家制定了本国的《基本药物目录》,105 个国家制定和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政策。3年前我国政府提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其实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实现13亿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就必须考虑药品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及合理使用。

  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讨论中也有人认为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太少。“即将出台的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有望覆盖医疗机构包括一些大型医院的必需用药。”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讨论会上透露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荣杰认为,现行的基本药物采购制度以及基本药物招标中实行“双信封”的制度是合理的,但是,商务标书“最低价中标”成为评标核心的做法还需完善。对于这种看法,李大魁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和药品招标采购是正确的,必须坚持。国家政策并没有要求基本药物价格必须最低,药价合理才有可持续性。目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只是操作层面上的事情,比如今后可在药品质量评价上增加更细化的标准,以此拉开药品的质量差距。(记者 任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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