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雪域高原

中国网 | 时间: 2012-05-08  | 文章来源: 中国改革报

新医改把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西藏的实际紧密结合,突出西藏特点,力求保障体系更全、覆盖范围更广、服务手段更多、保障标准更高

 

广袤而美丽的雪域高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这里有蜿蜒连绵的雪山,气势雄伟的“世界屋脊”,令人陶醉的草原牧场,还有那仿佛伸手就能触摸到的阳光……然而,特殊的环境和气候,也让生活在这里的广大农牧民长期受到如眼科病、妇科病等多种疾病的困扰。

20096月开始,新一轮医改在雪域高原生根发芽,一项高水平、更全面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了整个雪域高原。

建机制:政府有力保障

新旧西藏两重天。和平解放前,西藏只有3所设备简陋、规模很小的官办藏医机构和少量私人诊所,从医人员不足百人。现在,西藏已经形成了藏、中、西医结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医疗保障标准高于内地水平,逐步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

“世界屋脊”是地球上距离太阳最近的地方,也是党中央最为牵挂的地方。据了解,西藏1997年在农牧区推行合作医疗制度,2003年建立了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不仅保证了农牧民基本的医疗保健权利,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农牧民的经济负担。经测算,“十一五”期间,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用于农牧民免费医疗经费达15亿多元。

西藏新医改方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西藏实际相结合,坚持“与全国框架一致、体制衔接、循序渐进、适当变通”的总体原则,围绕“建立健全西藏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个目标,力求量化指标更细、服务范围更广、服务方式更全。

由于西藏的特殊区情,国家对西藏的基层医改也给予了政策、财力、人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非常关心西藏医改,要求西藏要紧紧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医改措施。

一项项特殊的政策,凝聚了党和政府对西藏的厚爱。而一组组真实的数据,印证了新医改实施以来西藏发生的变化。

数据显示,截至201112月,西藏自治区城镇医保参保人数达42.43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4.32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8.11万人。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继续保持农牧区人口全覆盖,参加农牧区医疗制度个人筹资的农牧民达到96.23%。全部解决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寺庙僧尼等人群已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实现了医疗保险政策全覆盖。

抓落实:措施全面跟进

地域辽阔、居住分散,是西藏的现实情况。为增强新医改工作的针对性,深入了解西藏医改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西藏自治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把加强调研作为重要抓手,深入基层,摸清情况。3年来,西藏自治区主要领导在赴基层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时,均将医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详细了解医改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分管领导也就医改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西藏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多次深入基层,就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财政补贴等有关问题深入调研,为制定符合西藏实际的医改政策提供了依据。

由于措施全面跟进,目前,西藏新医改已经显现出八个方面的突出特点:一是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牧区人口全覆盖。农牧民群众无论是否缴纳个人筹资,均可享受报销补偿。二是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层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西藏自治区已在2007年、2009年分别实现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三是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医疗救助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和全社会覆盖,不分门诊和住院的区别,取消了病种限制、起付线和个人承担比例,简化了医疗救助程序,提高了救助标准。四是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西藏自治区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为220元和260元,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0元和60元。2012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农牧区医疗制度补助标准计划提高到260元和300元。五是在国家提出的“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基础上,西藏自治区又安排了学校医务室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六是注重发挥藏医药作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和发展藏医药事业的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基本用药增补目录》,共增补各种药品502种,其中藏药占96%以上。七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等工作提前完成。城镇职工参保率、城镇居民参保率提前1年实现国家规定目标。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工作提前一年完成。八是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初中毕业生做健康检查等项目作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在西藏全区实施。与此同时,自治区财政为城镇职工、居民和农牧民购买了大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年度最高赔付额分别为14万元、8万元和7万元。

西藏自治区卫生厅厅长普布卓玛说:“和平解放60年来,我区实现了由过去一直实行的低水平的全民免费医疗制度,到现在实行的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的重大转变。事实证明,农牧民群众对农牧区医疗制度是理解和拥护的,也是积极支持的。”

显成效:群众负担减轻

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扎西岗乡吉古村村民琼达说:“这些年来,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很多好的政策,我也了解一些。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党和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谋福祉的具体体现,是深得人心、惠及广大老百姓特别是妇女儿童的好事。”

对于新医改带来的好处,琼达有着切身的感受。她说:“20108月,我因妊高症,引起胎儿宫内窘迫,出现早产,乡医护送我到县医院就诊,因病情较重,县医院马上指派车辆以“绿色通道”的方式护送我前往自治区人民医院急救,我和女儿才保全了性命。随后,县卫生局不仅为我和女儿报销了住院花费的14,475元,还给我住院分娩的50元奖励和住院生活补助100元。让我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这些优惠政策,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是真心实意为老百姓特别是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政策。”

琼达的健康幸福新生活,是西藏广大农牧民健康幸福新生活的一个缩影。

目前的西藏自治区,全民医保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稳妥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例,西藏自治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09年的人均25元增加到2011年的人均30元。实现了“降消”项目73个县(市、区)和双湖特别区全覆盖,2010年,全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为174.8/10万和20.7‰,比2009年下降了50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成为两个死亡率下降最为明显的一年。对每位住院分娩的农牧区孕产妇进行了补助,截至201112月,已补助45,798人,补助金额达1277.61万元。2011年,自治区为全区孕产妇和新生儿购买了人均200元的母婴商业医疗保险,对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者分别给予2.7万和0.3万元的赔付,并对孕产妇和新生儿特定疾病给予不同比例的赔付。西藏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健康教育,共向农牧区发放藏汉语宣传材料50万余份,为农牧区培训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人员5000人。认真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实现碘缺乏病消除目标,监测碘盐覆盖率达95%以上,认真做好鼠疫、氟中毒和大骨节病防治工作。安排资金4100万元,用于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记者 黄天香 刘建刚)

点评: 西藏自治区新医改经过3年努力,从原来的“看病难、看病贵”,到现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事实证明,西藏自治区医改方案符合西藏区情,符合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广大群众已经逐步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

新医改3年来,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不断加大对医改的政策支持力度: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农牧区人口全覆盖;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层次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障补助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时至今日,可以说,西藏的新医改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由于“健康守门人”制度得以确立,西藏自治区广大群众对新医改充满了信心。(一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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