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以药补医”弊端 公立医院改革全力破局

中国网 | 时间: 2012-05-14  | 文章来源: 中国改革报

——— 各地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医改综述之二

“把药品‘三统一’延伸到县一级,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收入由政府补给医院,根除‘以药补医’的弊端。” 今年,陕西省以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分配制度为重点,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陕西省副省长郑小明表示:“陕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县级这个区域,而不是单纯的县一级医院”。陕西省要求通过综合改革,使90%左右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四个分开”的要求,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今年医改工作“重头戏”。作为这项工作的试点省份,陕西省行动早、部署早。2010年下半年,陕西省首先选择了5个县进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1年又进一步扩大到37个县。去年下半年,陕西还先后启动了榆林、延安、宝鸡、汉中四个市的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整体改革试点,为今年全省启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做了充分准备。

2月16日,陕西省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会,要求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完善补偿机制和绩效考核及提升服务能力等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在承担基层基本医疗服务方面的重要功能,力争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县级政府负责办好1所中医院。县级公立中医院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各县区重点办好1所综合医院、1所中医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从2012年1月1日起,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陕西的做法是,以2011年县级公立中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为基数,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5类医疗服务价格,明确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幅度的上限。成立县级药品采购结算中心,对县级公立医院所需药品进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逐步实现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于年内启动,探索取消15%的药品加成。北京市此项改革的创新举措是拟设“医师服务费”,以实现医生多劳多得,并将通过社保和财政投入保证患者负担不增加。北京市还提出多元化办医的改革思路,以形成竞争格局。北京市委常委会强调,进一步开放首都医疗服务市场,放宽准入范围。据了解,北京市拟对有专科特色或者参与社区医疗建设的所有民营医院加以扶持,将税收、土地、投资、人才、职称、户口等多方面内容统一“打包移植”到社会办医政策当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特别是举办高端和特色医疗机构。同时,在医保、人才培养及设备购进方面政策也会予以放宽,平等对待整个医疗行业的所有医院。以进一步健全医疗、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体系。

上海市提出,要制定 “十二五”后三年医改规划,不仅要继续抓好医改既定政策措施的落实,而且要着力破解改革难题。在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推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等重大改革项目上取得突破和进展。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也是安徽省今后医改工作的“重头戏”。安徽省提出,到2015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要实现阶段性改革目标,集中破除“以药补医”,减轻老百姓就医负担,同时允许县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江苏省将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四个分开”的要求,着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江苏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要做好逐步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和大力推行便民惠民措施三篇大文章,尽快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江苏省苏州市及其所属市、区,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专门机构,履行政府出资人代表职责;探索省(部)、市共建共管模式,加大对驻苏的部、省属医院的财政扶持力度。

今年,湖北省将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突破口,选择20个县作为全国试点,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全国有300个县市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湖北省20个。改革以补偿机制为切入点,取消“以药补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加强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争取将县域内转诊率控制在10%以下,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在补偿机制方面,湖北省将积极推行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按病种、按疾病分组、按人头、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促进科学诊治,控制费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将继续在武鸣县等7个县开展县级医院改革试点,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渠道予以补偿,对于提高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山西省突出抓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拓展深化城市大医院改革,大力推进便民惠民措施。山西省在积极推进公立医院“四分开”的同时,将尽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发展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细化并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并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形成多元化公平有序竞争格局。

河北省医改工作会议明确,深化邯郸、唐山两市的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鼓励社会办医。(记者 黄天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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