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医改作为公共财政优先方向 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
中国网 | 时间: 2012-05-24 | 文章来源: 中国改革报 |
——— 各地贯彻落实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医改综述之七 医改启动实施三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大力支持医改各项工作,推动如期实现了三年医改工作目标。 今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医改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医改“十二五”规划和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三项重点改革,统筹推进相关改革。 5月7日,广东省财政厅在广州召开广东省财政系统医改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广东省财政系统医改工作者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医改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创新意识,真抓实干,齐心协力把财政医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从落实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助资金、完善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配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三方面切实保障医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下一阶段,广东省各级财政系统将在医改资金投入方向上开动脑筋、改革创新,想方设法将财政资金投入到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最迫切的领域,切实提高医改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下功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使用效益,为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日,青海省财政厅经过认真审核,及时下达了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1000万元。根据青海省今年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安排,从4月起,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此次下拨资金,是对两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缺口部分,省财政一次性给予50%补助,其余50%由两市给予足额安排。从2013年起,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资金由两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今年,安徽省继续把保障和改善包括医改在内的33项民生工程作为公共财政优先方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1月~4月,全省财政民生支出达876.8亿元,增长38.5%,占全部财政支出的80.1%。同时,33项民生工程资金拨付进展迅速。全省已拨付民生工程资金290亿元,拨付进度达53.6%。其中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项目省级以上资金已100%下拨。今年,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工作目标,按照“花钱建机制,花钱买效益”的原则,在2009年~2011年三年全区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514.43亿元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乘势而上,加大投入,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工作。2012年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水平,由2011年的年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到“十二五”期末,各级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近日,内蒙古鄂托克旗将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由412元/人提高到465元/人,以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切实提高医疗保险水平,减轻农牧民医疗负担。为此,2012年中央、自治区、市级、旗级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124元增加156元,58元提高到62元,50元提高到100元,50元提高到100元/人。截至目前,中央、自治区、市级、旗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计到位1963万元,现已全部拨付至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专户中。 此外,北京市在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的基础上,增设了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市级流感监测哨点。根据流感监测项目工作进展,近日北京市财政拨付流感监测项目资金450万元。 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完善方案》关于“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引入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机制,每一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6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外,还可享受10万以内的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所需保费由自治区财政专项安排”的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目前已下达今年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所需保费796.7万元。 创新补助机制是提高政策效应的有效措施。陕西、广西、内蒙古、新疆等地大力推行将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与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医改资金绩效考核。宁夏中卫市财政局按照医改工作目标,今年在试点公立医院创新财政经费补助机制,市级财政对试点公立医院的补助按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0%确定。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经常性财政补助按月拨付,激励性财政补助按补助总额的80%分月预拨。同时,建立绩效考核补助新体系,改变现行公立医院按人头工资水平直接获得财政补助的方式,将所获得的财政补助与其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按不同的指标分别确定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或控制性指标,下年初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在5%~10%幅度内对试点医院进行奖罚,兑现补助资金。 此外,今年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经足额列入预算,继续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发挥投资效益,从今年起,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据实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记者 黄天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