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网联合新浪网、正义网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副主任洪虎对拆迁条例、医药改革、房价等问题进解读。以下为内容实录:
主持人:各位中国网、新浪网的网友大家好。近期强制拆迁事件频频在媒体中曝光,您是怎么看待这些事件?现行的拆迁条例存在哪些问题?
洪虎:实际上法律及条例的本身来说,是绝对不允许使用暴力的,不要简单的定义为暴力执法。原来的条例在贯彻、执行过程中,有些相应的界限划的不清,从而造成了一些暴力事件。这些都是执行中有没有认真贯彻从而引发的问题。
这个事情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完全严格体现法律。物权法是什么概念,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是民事法律。而拆迁这件事,有的是平等民事主体,有些不是。比如说真正是为了公共社会利益需要拆迁的。打个比方来说,修三峡电站要百万移民,如果这个拆迁都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你多长时间能把这个事协调下来。现在是一种偏颇,完全把它看成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了,我不赞成这种态度。
所以说拆迁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真正为了公共利益去的,一种是商业开发。开发公司和被拆迁户他们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要防止两个问题,一个是不顾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说给很低的补偿,强制拆迁,这是完全侵犯基本人权的。另外一个是有些钉子户确实是漫天要价。所以新的条例修订要把这两个东西划分清楚。
什么是公共利益,比如说我们国家的奥运场馆的建设,三峡修坝百万移民,原来的房子需要拆迁动迁,为了公众利益,给一定合理的补偿,然后你就是拒不搬,这个就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但是我们原来这个界限划的不清,有些开发商实际上是商业开发,结果政府强制执行,由政府替开发商来解决这问题。这才是拆迁主要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持人:就是说要限制在商业开发中产生的政府执行的强制拆迁行为。您觉得从开始实施房改到现在近十年的时间,对于实现居者有其屋这样的目标,我们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洪虎:是居者有其所。这叫做住有所居,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住要有居室,是买还是租,要区别开来。过去传统的观念是我们自己要有自己的一套房子,因为那个时候没有租房业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城市里,不一定自己要一套自己的房子,特别是政府推行的廉租房,是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的,十七大提出“住有所居”理解起来就容易了。
主持人:对于租房,因为房价不断的上涨有一些“蚁族”、“蜗居”这样的热门词汇出来,您怎么看呢?
洪虎:现在总体房价是过高。
主持人:对于政府出台一些抑制房价的政策,你觉得需要通过什么途径呢?
洪虎:抑制房价恐怕是从体制机制上找问题。
主持人:具体讲是哪些途径呢?
洪虎:政府低价收购土地,然后高价转让给开发商,这价差拿来做什么呢?拿来发展城市,这就是一种经营城市的概念。但是现在的机制是什么呢?是由于政府对财政的支出和预想的发展目标不相称,因此所以就找额外的生财之道。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又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而是政府从这里把钱赚去了。这种状况需要调整。
主持人:具体需要哪些措施来跟进?
洪虎:总体上我觉得要从体制机制上去革新,不是光单纯的政策调整就能解决的。
主持人:医改方面,对于药品的降价你有什么想法?
洪虎:降价这个我觉得还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从机制、体制上讲,还不是真正的解决根源。可能就某一个品种的医药,降低了一些价格,但对于整体医疗费用上降低作用比较小。现在很大问题是医疗方式的选择,我们作为发展中的国家,选择的是发达国家的一种医疗方式。这种医疗方式,实际上发达国家也感到困难。但是我们现在在打着科技进步和国际化的目标,向世界水平看齐,结果我们选择模式是完全发达国家模式。
举个例子,一次性器械的使用,这是发达国家的标准。而我们作为发展中国家,是不是需要马上在这个环节跟世界完全看齐?原来的针具消毒办法,可能会带有一定的感染可能,但这个和发展阶段是适应的。现在想一下子把这个问题解决了,现在的成本相当高,注射器、输液、牙科器械等等都是一次使用。这就造成了医疗费用相当的高。
第二个是综合性分析。现在做一次检查,想说只检验几个项目不可能,每次检查都是综合生化分析,有些数据尽管你不要,但实际上已经生成了,就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浪费,检查负担太重。最好是你要几项我给你选几项,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分析
第三个,大型检测仪器的使用。抗菌素过量的使用,这些东西还包括人工器官,还有器官移植这些。就是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和看病不是一个概念,现在发展保的是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够做到说保每个人看病。你想你看病器官移植,比如说生命的延续,采取一切的科技手段来维持,这个得花费多大,维持一个人生命得有多少人的钱投到他那儿去。这方面应该找另外的渠道来想办法解决。最简单具个例子,你这个人处在一种植物人状态怎么办?这种间还涉及到很多的问题,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我觉得一种模式的选择,你为什么不贵,要按这个东西来选,肯定医疗费用贵。
主持人:非常感谢您参加今天的访谈节目,也欢迎广大网友继续关注2010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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