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健康服务业覆盖全生命周期

中国网 | 时间: 2014-02-20  | 文章来源: 经济日报

当前,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其中,健康养老服务业尤其薄弱,亟需加速发展。

日前,《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印发。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服务业研究室主任姜长云评价认为,《意见》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对全生命周期的关注。

《意见》支持建立的健康服务业体系,首先要覆盖全生命周期,不是针对人的生命周期的某一阶段,而要使全体居民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生命周期都能享受健康服务业的阳光雨露。“况且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未来健康养老服务的需求缺口还将进一步扩大,服务产品供不应求和服务质量跟不上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凸显。”

根据《意见》规定,健康服务业是以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的产业,主要包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健康保险及相关服务,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康产品等内容。姜长云进一步解读认为,健康服务业提供的服务产品除医疗卫生服务外,还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疾病预防、体育健身、健康文化服务、健康旅游服务、健康养老服务等。

《意见》提出“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从国际经验来看,居民和社会对健康服务的潜在需求能否转化为现实需求,能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实际购买力,主要取决于健康保险体系的支撑。”姜长云认为,良好的健康保险体系是健康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意见》把积极发展健康保险作为8大主要任务之一,提出“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正是基于对我国健康保险发展及其供求增长趋势的科学判断而作出的科学决策。“随着健康服务业的迅速发展,社会的健康保险需求将会迅速释放。同时,健康保险的发展又将为健康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姜长云表示。

当前,我国健康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市场开放度不够、准入门槛过高。这一点在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冰火两重天的现状中有明显体现。针对这一现状,《意见》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健康服务业准入制度,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领域;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这意味着,8万亿元健康市场蛋糕将以“非禁即入”的姿态向社会资本放开,此前广受社会诟病的民营医院准入壁垒即将打破。

“《意见》提出的这些开放措施,首先有利于扩大和深化医疗服务等健康服务市场的竞争,能够通过竞争带动服务供给的增加、服务质量的改善和服务效率的提高;在基本医疗服务等领域,竞争的深化还有利于降低服务价格、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品质。”姜长云还表示,《意见》提出的开放措施,同时有利于激发社会资本和外资更好更多地支持医疗服务等健康服务业发展。

此外,作为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意见》还特别对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进行了布局。“其中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成立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和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姜长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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