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安排,简要介绍商务部在加强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行业概况
近年来,商务部不断加强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发挥行业独特优势,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贡献力量。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典当行7574家,同比增长10.8%;从业人员6.5万人,同比增长22.6%。2014年,全国典当行累计发放当金3692.1亿元,同比增长10.7%。2014年底典当余额为1012.7亿元,同比增长16.9%。全国共有拍卖企业6476家,分支机构236家,从业人数5.98万人,其中注册拍卖师12180人。2014年全国拍卖企业累计实现拍卖成交额5556.4亿元,佣金收入80亿元。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共有2045家,注册资本5521亿元,资产总额1.05万亿元。2014年,新增企业959家,增幅达88%。截至2013年底,融资租赁行业从业人员达2.6万人。
二、切实加强管理,规范行业经营
商务部结合行业实际,大力促进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健康发展,发挥其为中小微企业融资、为生产服务的作用;同时,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规范行业秩序,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积极推动行业法规制定。抓紧修改完善《典当业管理条例》,目前草案稿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二是促进行业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典当行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通知》,进一步引导和支持典当行发挥优势为中小微企业做好融资服务。三是规范和简化审批程序。商务部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规范和简化典当行业审批程序作出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排查。商务部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运用全国典当、拍卖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实行违规经营核查通报制度,加强实时监管,部署开展典当拍卖、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做到风险早发现、问题早解决。五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针对法规滞后、融资困难等问题,密切与国务院法制办、银监会等部门的沟通,在推动修订出台条例、放开商业银行授信限制等方面,加强政策协调。
三、开展风险排查,防范非法集资
今年以来,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通知》,部署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要求,采取了企业自查自纠、约谈企业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第三方审计、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对辖区内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风险排查。排查工作中,明确风险排查任务、重点和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
经排查,全国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行业总体发展情况良好,绝大多数企业的资金来源和流向、业务操作都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要求规范运作,未发现典当、拍卖、融资租赁业涉及非法集资。但是,排查中发现了个别风险点和具有非法集资嫌疑的线索,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已经采取了报告当地政府、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关闭私自设立的经营网点等必要措施。同时,对风险排查中发现的企业不规范经营行为,如一些企业财务记录与行业监管信息系统记录不一致,少数企业帐外挂账,个别企业存在业务操作不规范等情况,要求违规企业立即限期整改,并加强整改措施的检查落实。
风险排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增强了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树立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思维;二是完善了行业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违规行为,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引导企业提高防风险能力,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四是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典当、拍卖和融资租赁行业的了解和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