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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配合联席会议做好防范 开展反非法集资轮动式检查

发布时间: 2015-04-28 17:35:3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孙婉露

    一、2014年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2014年,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中国保监会结合行业的实际,本着“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的工作思路,从预防、监测、打击和处置等多方面着手,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面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积极处置案件风险。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后,积极处置案件风险。如上海泛鑫案件,是近几年保险业发生的一起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共涉及4家保险中介机构、5家寿险公司、4家商业银行的23个网点,受害人数多达5000余人,涉案金额巨大。在政府相关部门及公安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保监会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处置案件风险,未发生一起极端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联动排查苗头性风险。为防范打击不法分子假借寿险业务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组织36 家保监局、65 家人身保险公司排查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并于4月至5月联动6 家保监局检查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基本摸清了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风险状况。

    (三)主动开展广告资讯信息的清理工作。8至10月,部署行业集中排查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要求对是否存在私印保险产品宣传材料、私印金融理财产品销售广告、培训课件是否存在误导等进行排查,并组织抽查,确保工作落实。

    (四)健全制度机制。2014年,为防范保险机构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重点分析了保险机构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与关联公司交叉销售中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专门出台《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进一步约束保险从业人员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5月,专门部署行业开展宣传月活动,多方式、多渠道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开设宣传专栏3万个,发放宣传资料145万份,直接受教育的社会公众820万多人次、从业人员253万人次。在日常监管中,还通过下发宣传手册、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不断提高消费者和从业人员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

    (六)促进行业交流和信息共享。12月下旬,组织召开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座谈会,通报全国非法集资形势以及近年来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分析保险业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流工作做法和经验,推动形成保险行业的整体合力。

    总体上看,2014年保险业案件数量与2013年持平,均为16起,涉案金额下降85%,表明保险业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非法集资风险总体可控。

    二、2015年拟采取的措施

    2015年,保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重要批示,积极配合部际联席会议做好各项防范处置工作,结合行业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排查风险。一是结合“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工作排查风险。通过督导自查、监管抽查,推动保险机构主动排查、及时报告案件和线索并严肃整改,组织保监局积极巡查并及时处置风险隐患。二是开展反非法集资轮动式检查。选取全国非法集资情况严重的地区及2014年保险业非法集资发案数排名居前的地区,研究制定联动排查方案,联动排查“精英”营销员群体参与非法集资风险。

    (二)集中宣传教育。一是落实处非办要求,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向保险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升其识别防范能力。二是选取非法集资典型案件,组织编写案例选编,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稳妥处置个案。一是加强案件信息报送管理。加大通报力度,推动保险机构、保监局严格执行案件报告制度,有效解决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二是开展重大案件介入检查。积极介入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检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稳妥化解大案要案风险。指导保监局建立维稳预案,严防群体性事件等次生风险。三是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部工作协调,充分运用好边控等稽查手段,加大跨区域、跨行业等重大案件督办力度;督促保监局积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案件侦办和处置等工作。

    (四)优化工作机制。一是妥善处置案件风险,严肃案件问责。对2015年新发生的案件,督促保险机构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和地方政府妥善处置案件风险,并及时启动案件调查和问责。对2014年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督促公司严肃问责,倒逼公司高管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预警和信息共享,运用稽查情况通报等信息载体,及时向行业通报非法集资案件和苗头性问题,揭示暴露的问题,警示和预防保险机构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和风险。

文章来源: 中国网
责任编辑: 孙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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