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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启动

发布时间: 2017-09-11 丨 来源: 光明日报 丨 作者: 高平 李慧 丨 责任编辑: 韩得尔
 10日,《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边会——“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鄂尔多斯市举行。会议通过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以增进互信、凝集共识,促进各国加强合作,形成推进“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的强大合力。
  中国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秘书处执行秘书莫妮卡·巴布女士出席会议,5位中外部长、国际组织负责人先后在会上发言,来自20多个国家及欧盟、国际组织等共30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将加强沟通协商,共享经验技术,促进生态保护,有效遏制荒漠化和土地退化趋势,为实现全球土地退化零增长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作出贡献。机制成员为混合制,分为国家成员、国际机构成员、民间组织成员和企业成员。机制合作框架主要分为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技术培训和项目示范。其中,会议机制建立部长、司局长和专家工作组三级共商机制,沟通和协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和示范项目;信息共享主要包括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荒漠化、沙尘暴风险评估和监测一体化遥感信息应用,推动荒漠化防治技术共享,编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荒漠化防治技术清单和技术需求清单等;技术培训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挑选具有生态系统和荒漠化类型代表性的国家,依托现有机构建立区域防治荒漠化培训示范中心,由中国国家林业局每年为机制成员国家举办技术培训班;项目示范由机制成员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研究确定示范项目建议,由各机制成员利用现有双多边机制和创新机制共同筹资支持示范项目。机制还提出,成员国共同探讨建立四种资金渠道,五年一次制定机制发展战略,确定阶段发展目标与任务,并评估执行效果。
  张建龙在主旨发言中指出,共建绿色丝绸之路是中国政府的一贯主张,也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广泛共识,值此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期间,启动“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意义十分重大。携手推进沟通交流,加强务实合作,打造生态安全共同体,是共建“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的重要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是化解挑战和困境、维护全球生态安全的中国方案,体现了汲取国际先进防治经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智慧。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这次会议在机制建设和发展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实践证明,通过机制性对话,加强沟通协商,推动务实合作,共同分享经验,提高荒漠化防治能力,为有效遏制荒漠化和土地退化趋势、有力推动实现全球土地退化零增长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国家林业局将积极响应机制的各项章程,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荒漠化防治国际合作,投身荒漠化防治,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荒漠化防治贡献力量。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组织秘书处执行秘书莫妮卡·巴布女士表示,“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充分体现了各方防治荒漠化和推动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雄心和共识,通过这次会议,与会各国都能够在合作中找到更适合自己的重点。她指出,“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有利于促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施,把绿色发展理念、绿色技术和绿色投资带到沿线国家,促进相关国家在经济等方面深入交流。她强调,合作机制是分享全球荒漠化防治最佳实践的重要平台,能够促进联合国成员国公平公正地发展,创新合作方式,开展广泛务实合作,造福各国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