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高峰村
一、基本情况
三明市建宁县高峰村位于濉溪镇东部金铙山下,距县城10公里,全村共有183户873人,耕地663亩,林地21550亩,其中87%的林地划入国家闽江源自然保护区,人均耕地不足1亩。高峰村是革命老区基点村,获评全国首批乡村旅游模范村、省级生态村、乡村旅游四星级经营单位、市级旅游名村,并于2016年被原国家旅游局确定为乡村旅游扶贫观测点。2016年,中央电视台《地理中国》节目以《乱石中的村落》为题对高峰村进行了报道,同年,新华社以《好生态才有好盼头》为主题报道了高峰村“中国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事迹。2017年12月,高峰村成为全省第二批特色小镇(贡莲小镇)的主要建设区域之一。
二、经验做法
(一)优化旅游环境,引领脱贫致富。
一是提高规划制定水平引领乡村旅游发展。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由福建师范大学旅游规划设计中心制定的《建宁县濉溪镇高峰村旅游扶贫规划》入选“全国旅游规划扶贫示范成果”。为提高乡村旅游发展品位,2018年,聘请台湾文创团队对农家乐、民宿和花海种植等重新规划,并邀请省农科院花卉专家指导花海种植。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环境。以“美丽乡村新生态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完成田园花海节水灌溉设施、雨污管网、绿化景观的改造提升,改善了村容村貌,成为首批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充分利用各级补助资金推动夯实旅游硬件基础,不断完善公共厕所、停车场、旅游标识、景区步行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利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补助资金推动“香溪花谷·乐动高峰”项目建设。2018年,高峰村成为全市唯一列入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试点村。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旅游经营服务保障能力。定期举办乡村旅游经营培训班,培训内容以乡村旅游定位、休闲农业产品与营销、客房服务技能、餐饮服务技能等课程为主,通过培训引导乡村旅游经营者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增强保护和开发意识,强化管理和营销能力,提升乡村旅游项目策划创意与经营管理水平。目前,已完成培训200多人次,并圆满保障部分重大活动接待服务工作。
(二)创新合作模式,增强造血功能。
一是推行“股东+员工”模式。通过扶持资金量化折股,采取“保底收入,盈利分红”的原则,发展高峰村乡村旅游。一方面将有关部门扶持村财资金投入到漂流、游泳池、停车场等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中,以固定分红形式获得收益,增加村财收入;另一方面鼓励贫困农户在出租农田、竹山的同时,参与本村景点旅游服务工作,以“股东+员工”双重身份获得收益分红。二是推行“房东+业主”模式。鼓励有房的贫困户加入闽峰生态旅游合作社发展民宿和农家乐,在旅游旺季大力引导游客在贫困户家中吃住消费。目前,已发展民宿13家,“农家乐”和“农家超市”共计9家。三是推行“技能+服务”模式。合作社协调技术人员对贫困户进行培训,支持贫困户用自家莲塘发展种养结合的生态农业,建立观赏荷园,吸引游客进行赏花、捕鱼等体验性活动,增加收入。同时,优先为贫困户提供护漂员、保洁员、种花员、公路养护工等岗位,优先聘请贫困户参与本村旅游设施建设等工程,大力组织贫困户到农家乐等经营场所提供旅游服务。四是推行“买卖+互助”模式。合作社引导成员优先从贫困户家庭购买鸡鸭鱼肉、自产腊肉和蔬菜等原材料;同时,牵头成立帮扶互助会,在犁田、插秧、割稻、起垄等重要的农忙节点,对缺少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进行帮扶,实现互利互助,共同发展。
近年来,高峰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紧紧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的发展思想,通过造福工程搬迁改造和旅游产业发展,以香溪花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闽峰生态旅游合作社和高峰众恒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为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开办农家乐、民宿、农家超市等乡村旅游服务业态,结合特色农产品出售和种养、护漂等旅游服务工作,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乡村旅游的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同时,策划开展各类旅游活动,促进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通过不断发展,截至目前,全村共有民宿13家(其中4家获得三明市“绿野乡居”民宿称号),“农家乐”餐饮店5家,农家超市4家,旅游产业从业人员200多人。据统计,2018年高峰村接待游客达1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800万元。
专家评语:通过优化旅游环境,引领脱贫致富,一是提高规划制定水平引领乡村旅游发展;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环境;三是强化培训提升旅游经营服务保障能力。创新合作模式,增强造血功能。推行“股东+员工”“房东+业主”“技能+服务”“买卖+互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