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祁连山国家公园建设进行时
2017年9月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及国家林草局《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甘肃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相关实施方案和任务,确定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54项。
自此,甘肃有序开展起祁连山国家公园试点建设——
祁连山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综合治理机制、资源开发管控和有序退出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健全,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发展新模式得以探索,积极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截至今年6月底,甘肃已完成试点任务16项,试点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建立保护管理新体制
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制的建立,是祁连山国家公园体系试点各项任务开展的基础。
甘肃通过协调国家林草局、青海省政府,建立了由甘肃省牵头、青海省配合、国家林草局西安专员办参与的“三方”会商机制。
为了有效解决保护区管理体制“两张皮”的问题,甘肃整合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各类林业保护地管理机构,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22个保护站和18个森林公安派出所全部上划省林草局管理。
此外,结合机构改革,在省林草局加挂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牌子,整合成立甘肃省国家公园监测中心;依托祁连山、盐池湾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别组建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省管理局张掖、酒泉分局,目前已挂牌开展工作。
随着国家公园保护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综合治理机制也得以进一步完善。
通过扎实开展调查,甘肃初步摸清各项基础数据,编制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总体规划、祁连山国家公园勘界定标方案,及时上报国家林草局报批。制定下发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并且,全面完成祁连山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任务,为科学评估国家公园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奠定了基础。
探索保护发展新模式
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中,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协调发展,是关键与难点。
在推进生态保护上,甘肃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控天然草原放牧规模,有效缓解草场过载压力。
目前,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7县1场所有草原已全部纳入新一轮草原奖补政策范围,提前完成21.97万羊单位的三年减畜任务,传统共牧区牲畜全部退出,并实行禁牧管理。
同时,合理确定草原和林地范围,完成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林草“一地两证”问题整改,对重叠566.88万亩的森林、草原自然生态空间重新确权颁证。协调国家林草局将祁连山国家公园甘肃片区生态护林员岗位由5000个增加至1万个。
生态要保护,群众也要发展。在积极稳妥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移民方面,甘肃全面实施农牧民易地搬迁、转产增收“四个一”措施,即一户确定一名护林员、培训一名实用技能人员、扶持一项持续增收项目、享受一套住房的惠民政策,有效保障了核心区农牧民搬得出、稳得住、收入有保障、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截至2018年底,保护区核心内张掖市149户484名农牧民和武威市59户217名农牧民已全部搬迁。
构建生态保护新机制
2017年以来,甘肃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各级各类保护地内矿业权分类处置的意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水电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意见,研究制定了文化旅游设施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整治工作意见,细化明确了探采矿、水电、旅游等项目分类退出、规范运行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已全部分类退出,42座水电站已全部完成分类处置,25个旅游设施完成分类整改21个。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70个生态环境问题中,46宗探采矿和1个旅游景区项目已按照分类处置意见进行整改,开展了生态修复。
为了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甘肃将祁连山国家公园整体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编制完成了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批,实现了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与生态保护工作同步推进。
甘肃深入贯彻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研究制定《甘肃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肃南、肃北、阿克塞等10县列入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范围,明确了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发展的相关产业,规范了产业准入审查监管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空间保护,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甘肃编制完成了《甘肃省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试点技术指南》。同时,在张掖市率先打造“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管网络体系,实现了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179个生态环境问题点位卫星遥感定位和对比监测。(记者 杨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