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S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喜忧参半

发布时间:2019-09-05|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季伟| 责任编辑:韩得尔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于8月17日—28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此次大会有来自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多位代表参加,讨论了50多个物种提案和140多个政策文件。

物种议题

非洲象等旗舰物种继续保持热议。赞比亚、博茨瓦纳、纳米比亚等南部非洲国家提出的两个希望放宽非洲象贸易管制的提案未能通过,肯尼亚、加蓬等东部、中部、西部非洲国家提出的要求非洲象全部列入附录I的提案也未能通过。由此,非洲象在附录级别和备注上维持原状,象牙国际商业贸易仍然被实质禁止;同时,肯尼亚等国推动的希望所有国家关闭国内象牙市场的提案也未能得到通过。中国顺利退出国家象牙行动计划。在活体非洲象贸易上,欧盟在全会上要求对一委会已经投票通过的肯尼亚版修改方案(活体象不能贸易到非洲以外)进行重新辩论,欧盟提出的版本虽然提及可以作为例外情况下将活体非洲象以迁地保护为目的进行贸易,但需要动物委员会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非洲象专家组的评审,由此活体非洲象贸易目的地将被主要限制于非洲象现有和历史分布区以内。希望放宽非洲犀贸易的两个南部非洲提案也未能获得通过。印度提出的有关老虎的工作文件得到了大会支持。以色列提出要将已灭绝的猛犸象列入附录的提案没有获得通过。

少量物种贸易管制级别降低,阿根廷的一个小羊驼种群从附录I降到带有备注条件的附录II;澳大利亚根据周期回顾结果提出的几个附录I降附录II的提案获得一致通过,这些物种降级主要原因是或者已经灭绝或者基本没有国际贸易;但是印度黄檀从附录删除的提案被投票否决,塔吉克斯坦撤销了希望将其捻角山羊种群从附录I降到附录II的提案。

大量物种贸易管制级别提升,有6个热带树种和包括乳海参在内的11个水生物种被列入附录物种或提升保护级别,斯里兰卡、印度等国提出了大量蜥蜴目和爬行物种列入提案得到了支持。美国提出的赛加羚羊升级到附录I的提案未能获得通过,妥协为在原来附录II上加上“野外来源商业用途零配额”的备注条件。长颈鹿、大壁虎被投票列入附录II。中国提出包括白冠长尾雉等物种列入附录的提案在大会全部得到通过。

政策议题

战略议题得到推进,《CITES公约2020后战略愿景》经过广泛讨论后得到通过,主要围绕合法、科学、资源、发展和合作等五大目标细化了一些小目标,实现这些目标对于CITES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公约回顾将由常委会来推进,回顾将主要聚焦于CITES执行方面的公平性。

乡村社区和生计议题得到广泛参与,中国、纳米比亚、秘鲁提出了相关提案。尽管所有缔约方都认为乡村社区参与很重要,但是各方关于乡村社区如何进一步参与CITES决策机制存在明显分歧。经过3次会内工作组讨论,形成了一系列有效决定,有助于乡村社区和生计的发展。然而,由于发达国家阻挠,希望在9.24号关于附录列入标准和格式的核心决议中体现乡村社区咨询意见和生计影响评估的草案没能获得通过。

附录贸易管制规则进一步确定,主要包括长期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和充分利用的CITES附录III列入和贸易规则的细化与确认,以及有关首先列入附录II、附录III、而后升级到附录I的物种,若该物种标本获取于附录I列入之前,该标本往往被称为公约禁贸前标本,秘书处经过法理分析和对履约便利化的考量,确认了这类标本受到的管制级别应当以贸易时间而不是获取时间为准。

围绕CITES证书的政策较多,由于CITES证书是公约运行的关键保障,证书既是报告年度合法贸易的依据,也是及时发现非法贸易的依据。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可以加强证书数据传输的时效性和防伪性,对于一些法医机构的证书出具也给予了便利化措施。另一方面,包括针对出口国的来源合法性判定及针对再出口国和进口国的尽职调查在本次大会上均得到通过,这意味着对于证书的形式审查将延伸到实质审查,可能会形成新的遵约措施机制。

从这次会议总体情况来看,CITES正进入一个关键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物种被列入CITES附录进行管制,尽管其中一部分确实是由全部的或者唯一的分布国提出的,但更多情况下是由发达国家联合少量分布国提出并通过投票程序通过的,前者基本没有争议,而后者引发众多发展中国家不断思考CITES未来的发展方向。CITES未来的发展,将首先取决于各缔约方的努力和共识,尤其是如何为广泛但不均匀分布的物种从贸易管制角度提供既便于履约执行又避免以偏概全的政策;也取决于各方希望CITES在何种程度上发展为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公约,因为从正文来看,CITES是一个非常明确以避免濒危物种受到过度利用威胁而进行国际贸易管制的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将于2022年在哥斯达黎加召开。

非洲象在附录级别和备注上维持原状 TNC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