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提升荒漠化治理水平
——“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系列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待,彰显了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好这一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荒漠化防治事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荒漠化防治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深刻指出荒漠化防治是关系人类永续发展的伟大事业。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荒漠化防治事业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各地各部门更加强化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严格执法、科学规划、健全制度、加大治理、加强考核、积极履约,初步走出一条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荒漠化防治道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样板、作出了示范。
沙区生态好转,筑起北方绿色生态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对天然荒漠植被实行全面保护,同时加大人工修复力度,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沙漠公园试点建设,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7年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超过1400万公顷,封禁保护面积174万公顷。自2004年以来,全国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已连续3个监测期出现“双缩减”,在我国北方风沙线上初步建立起一道乔灌草科学配置的绿色生态屏障。荒漠化地区已经成为国土增绿的着力点,越来越成为生态建设与保护的主战场。
沙区经济发展,助力了精准脱贫。防沙治沙有效治理了沙区生态,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各地把沙区特色产业发展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切入点、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新亮点,通过大力发展沙产业、增加生态护林员岗位、加大金融创新扶贫等多措并举,在沙区培育了一批沙生植物资源基地,初步形成了以木材、饲料、中药材、经济林果、沙漠旅游为重点的沙区特色产业,助力了沙区脱贫攻坚战。
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北方12个沙区省份的贫困人口减少了1000多万人。新疆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业,2018年全区林果种植面积达1845万亩,林果业产值达488亿元,林果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荒漠化防治已成为沙区巩固脱贫成果、助力西部地区同步实现小康、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融合、实现边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平台。
沙区全民参与,彰显了“中国力量”。从最初的因害设防,到现在的产业治沙,在漫长的荒漠化防治实践中,一代代治沙人艰苦奋斗、矢志不渝、众志成城,相继涌现出了全国防沙治沙英雄石光银、王有德、牛玉琴、石述柱、殷玉珍和时代楷模八步沙“六老汉”、苏和等一大批模范人物;陆续打造出塞罕坝、库布其、右玉、柯柯牙等一批治沙样板;无数林业科研团队为科学治沙、科技兴林提供智库支撑和不竭创新动力;亿利资源集团等越来越多的企业勇立潮头、锐意变革,积极参与防沙治沙。正是这样的全民力量,久久为功,建起了一道道绿色屏障,不仅改变了沙区恶劣的生态面貌,而且塑造了困难面前不低头、敢把沙漠变绿洲的奋斗精神,更加激起了人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信心和决心。荒漠化防治事业已经成为凝练中华民族奋斗精神、共产党员奉献精神的典型和标杆辈出的高地。
引领全球生态治理进程,提升了我国国际影响力。我国积极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义务,推动公约进程。2015年,我国率先实现了联合国制定的“到2030年荒漠化土地零增长”的目标,成为全球荒漠化治理的“领头羊”。2016-2019年连续举办了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全球纪念活动、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等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和活动,形成了《鄂尔多斯宣言》等重要成果。建立了“一带一路”防治荒漠化合作机制,开启了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先河。中国防沙治沙实践为实现全球土地退化零增长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为推进人类可持续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利用防治荒漠化履约这个国际舞台,我们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业已成为助力外交政治大局的重要抓手。
随着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日益临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尽管我国荒漠化防治取得显著成绩,但是,我国仍然是世界上荒漠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现有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占陆地国土面积的1/4;石漠化面积10万平方公里。土地荒漠化、石漠化严重威胁国土生态安全,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重阻碍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进程,成为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总体部署,明确了坚持和巩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提出了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特别是提出了要加快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沙治沙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防治经验,按照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要求,全面提升荒漠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推进荒漠化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是实行最严格的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制度。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实施沙区生态保护行动,优先将具有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荒漠化、石漠化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沙区天然植被保护,有序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和国家沙漠公园建设,加强对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保护荒漠生态系统,提升荒漠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二是不断健全荒漠生态系统修复制度。新时代国土绿化的重点和难点在沙区,发展空间和潜力也在沙区。要加快荒漠化、石漠化治理,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扎实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在建重点工程,加快治理步伐,确保实现2020年的奋斗目标。同时,要结合国家战略,科学编制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5年》,合理确定目标任务,针对不同区域,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政策机制和管理手段,实施精准治理,加快防沙治沙步伐,优化沙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
三是全面建立沙区资源高效利用制度。要充分发挥沙区的土地以及光、热资源优势,实施沙区特色产业富民工程。按照“多采光、少用水、新技术、高效益”的沙产业发展理念,出台《全国沙产业发展纲要(2020-2035年》,对沙产业发展作出顶层设计,指导沙产业有序、健康、稳步发展,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防沙治沙。要完善沙区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制度,健全沙区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坚持以水定绿,积极推广抗旱、抗寒、抗盐碱的树种、草种,大力发展节水型林草业,开展荒漠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与林草资源优化配置研究,根据研究成果指导地方更加科学地开展防沙治沙。健全监测预警与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好第六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全面摸清家底,开展科学评价。
四是严明防沙治沙责任制度。要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将防沙治沙的相关指标纳入沙区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离任审计、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在推动防沙治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防沙治沙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沙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沙化土地单位治理责任制,落实《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各项制度,形成系统规范的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专项督察机制,强化考核和追责。
(作者:国家林草局荒漠化防治司司长孙国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