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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的“新漕运”

发布时间: 2019-12-31 15:16:31 | 来源: 新华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裴希婷

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出台后,各地细化方案、硬化措施,加快实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打造“新漕运”的各种条件已初步具备,具有时代特征、战略特质的“新漕运”呼之欲出。

  历史上的漕运是利用大运河运送公粮等重要战略物资的经济活动,也是一种文化现象。时至今日,大运河以运送公粮为主的漕运功能已丧失殆尽,但仍是运输大宗物资的重要水运通道。据统计,2018年大运河仅江苏段货运量就达4.8亿吨,是莱茵河的2倍多。“新漕运”是指利用大运河将优质水源输送到华北缺水地区。

  “新漕运”与漕运的最大区别在于:过去以运粮为主,现在以运水为主。数量充沛、质量稳定的长江水资源对京津冀一体化战略的实施起着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国家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承担了这种重大使命,现在打造“新漕运”天时地利人和皆备。所谓天时,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的出台,沿线省市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所谓地利,长江水经江都水利工程枢纽调节,水源充足,该枢纽装机容量55800千瓦,设计流量400立方米/秒,是亚洲最大的电力排灌工程,大运河苏北段水质整体为Ⅱ至Ⅲ类,符合输水条件;所谓人和,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的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已形成合力。打造“新漕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以下四个问题的研究。

  水资源安全。作为南水北调工程东线源头城市,扬州在“新漕运”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如何从源头保证量大质高的水资源安全,既需扬州从国家战略全局出发强化服务,也亟需国家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给予扬州以及沿线城市合理的生态补偿,这是水资源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大运河保护核心区、控制区、拓展区的要求,按序时清退对水体有可能污染的工厂企业,对不具备搬迁条件的企业落实“三废”处理规范措施。对大运河大宗物资的运输,有关部门要制订长远规划,淘汰落后运输产能,逐步缩减以柴油为运输动力的船只,提高大运河运输准入门槛,逐步减少大运河的运力,控减因运输活动形成的人为污染,做到“绿色运输”。在大运河沿线植树造林,修复生态,涵养水源,提高水源的自净化能力。

  水交易政策。水资源的保护运输会产生费用,国家有关部门在加大投入、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尝试建立水资源交易机制。引进第三方机构对水质、流量评估作价,根据沿线地方城市用水多少酌情收取水资源使用费,形成谁收益、谁付费的规范化制度,以便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大运河水资源安全的保护,同时也能通过市场机制倒逼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习惯的养成。

  水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借鉴国家在黄河、长江建立管理机构的经验成立大运河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大运河的所有事务。主要职能是,整合现有大运河文化保护管理功能,增加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合理调度、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等职能,统筹推进大运河生态带、文化带建设,指导大运河文化国家公园建设。另一方面参照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在“新漕运”的沿线城市建立跨市、县流域、区域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协调机制,协调沿线的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全面实行区域水环境共保、共防、共治,实现区域生态建设一体化,让一江春水流到北京,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生态保障,从而把大运河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的要求落到实处。

  (作者为扬州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扬州市政协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