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破难题彻底均山 凭优势打造基地 |
中国网 | 时间: 2010-11-1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浦北县地处广西南部六万山区,面积2521平方公里,人口87万,有集体林地244.9万亩。从2009年3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浦北县把均山到户、还山于民作为出发点和着重点,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目前已完成发证面积223.8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91.3%;均山到户率85.3%。为发挥优势,把浦北建成南方重要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打下了基础。 一、正视问题,不给农村和谐稳定留隐患 浦北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县。林改一开始,浦北县就把改革的基本任务定位在让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以解决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全面彻底地把林地均分到户面临着三大难题。林业“三定”时保留的集体统管山,由于各个时期林业政策的不一致性,造成一是一部分已流转为企业或大户承包经营;二是一部分按照“谁造谁有”的政策在少数农户手中;三是有一部分仍由集体统一管理,但是已划为公益林,如何让农民均等地享有这三部分林地的家庭承包经营权,成为全面均山的拦路虎。如果绕道而行,简简单单地按照目前现状勘界确权,换发林权证,实行起来波动较少,风险小。但结果是留下了山不均、利不平的“尾巴”,林改很可能煮成了“夹生饭”,也为今后留下不和谐不稳定的隐患。如果迎难而上,尽可能公平地均分到农户,让农民得大头,占大利,虽然改革难度大,棘手问题多,风险高而且费时费力,但分山彻底,利益均衡,减少了隐患,能确保农村长期和谐稳定。在这两种选择面前,我们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10号文件,更深刻地理解了这次改革的真谛,就是要保证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初始产权分配上的平等权利;并多次深入村组调研,了解了农民盼分山、盼致富的迫切心情,决心从最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出发,从根本解决林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出发,不打折扣,不留隐患,彻底解决问题。统一了思想认识,县委县政府决定,把均山到户率作为推进改革的硬指标,尊重民意,聚集民智,举全县之力,统筹协调,破解“三难”。 二、破解“三难”,让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 破解第一难,在保持“谁造谁有”政策延续的情况下,将“大户山”均山到户。过去曾以“谁造谁有”的政策鼓励农民在集体的荒山种树造林,形成了一些造林大户,造成农民无山可分,农民反映强烈,要求均山到户。但是,要均山到户,实施起来困难多、阻力大。难点是要保持“谁造谁有”政策延续,维护“大户”对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山和林的矛盾难以协调。我们首先耐心细致地做好“大户”的思想工作,讲中央的林改政策,讲每户农民作为集体组织成员对集体林地都平等享有承包经营权,让他们接受分山,然后再协调妥善处置林木。对均山林地上的林木,我们采取了四种途径灵活解决。途径一,林木成熟的,优先发给采伐指标,由造林大户伐木后把山归于得山农户;途径二,由造林大户与得山农户协商,签订租地合同,付给租金,继续经营至林木采伐后再将山归于得山农户;途径三,造林大户与得山农户以股份合作方式,约定林木采伐后的分成比例,双方签订协议后,共同管护山林,将来共同受益;途径四,由造林大户与得山农户协商,将活立木一次性作价卖给得山农户继续经营。泉水镇横流村委叶屋村民小组的村民在分到“大户山”后,感动地说:“如果不是这次林改, 我们可能永远都得不到山了。” 破解第二难,在维持原有经营合同稳定的情况下,将“流转山”均山到户。把已出租或入股方式流转的集体山均山到户,难点是既要维持原有经营合同的稳定性,保障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又要实现群众近期有利、长远有山的愿望。对此,我们采取了预期均山的办法。把山预分到户的同时,由村民与村民小组签订《关于维护集体山流转合同的协议书》,维持流转合同至期满。流转期间的承包费或租金,按预期均山中各户所占的比例均分到户,流转期满后经营权回归农户。通过预期均山,流转集体山实现了“软”均山,零侵害、零纠纷,包括金光集团在内的一些造林企业和经营大户的投资利益也得到了维护。白石水镇新圩村新一村民小组有集体山391亩,1996年承包给他人种植荔枝,承包期20年,按合同约定,承包期满后荔枝和山一起归还村民小组。这次进行了预期均山,村民梁德华分得了8.96亩269棵荔枝,再过几年就将是荔枝树的主人,伸手可及的致富前景让他从心里十分拥护党的林改政策。 破解第三难,在保证生态得保护的情况下,将“公益山”均山到户。公益林作为国家重点保护的森林资源,均山的难点是到户以后怎样保证生态得到保护,同时农民从公益林的经营中得到收益。我们慎重对待这个问题,区分不同的情况,从实际出发,采取宜分则分的原则,尽可能地把集体统管的公益林确权到户。具体操作是,对到户的公益林由村民小组和农户签订《集体公益林管护到户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分配方法,把经营权、管护权、收益权交给农户。公益林“三权”由集体向农户转移后,管护责任更加落实,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同时由于产权进一步明晰,促进了林下经济大发展,如龙门镇的红椎公益林均山到户后,农民加强了管护,在生态得到更好保护的同时,2010年上半年,林下红椎菌产量达18.5万公斤,比去年同期增产5.5万公斤,农民增收2200万元。 三、发挥优势,把浦北打造成用材林基地大县 全面均山到户后,县委、县政府把如何引导农民致富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们认识到浦北县具有水热条件优越,适宜速生丰产用材林生长以及当地农民有比较丰富的经营经验的突出优势,林改后有了山的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也认识到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不仅关系到浦北林产业大发展的原料供应,也关系到国家木材安全的战略问题。认清了优势和形势,我们因势利导,统筹协调,针对农民的需求开展工作,推进速生丰产林基地大发展。 一是着力科技服务,促进营造林水平大提高。针对林改后农民缺技术盼技术的情况,我门开展了经常性的送科技下乡活动,并采取多种途径进行技术培训,扶持建立了科技示范村39个,科技示范户282户。有了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农民放心投入,舍得投入,“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当地的优势用材树种桉树的轮伐期大大缩短,4—5年即可成材,每亩收入可达2800元以上,林地价值成倍增长。 二是依靠企业带动,促进速丰林基地大发展。浦北速丰林的迅速发展,吸引了近亿元的社会资金投入,林改后有15家上规模的木材胶合板厂和36家木材单板厂落户浦北林木产业园,形成了木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林产加工业的发展使农民的木材有销路,有市场,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速丰林基地的更大发展。尤其是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十万返乡农民工,看到了“他乡失业,回乡发财”的希望,把打工积攒的资金全部投入发展速丰林,在浦北掀起新一轮造林高潮。林改后,全县农民投入造林资金3600万元,新种植工业原料林12万亩,大大超过历年4万亩左右的造林速度,使速丰林基地面积达到53万亩,“绿色储蓄”达到9亿元。 三是提供金融支持,解决资金不足的后顾之忧。林改后,我县出台了《浦北县农村信用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县人财保险公司也积极开展森林保险业务,林业部门积极搞好相应的林木资产评估服务。部门协同,联手服务,为林农森林保险、抵押贷款开绿灯。全县已进行林木抵押贷款905万元,森林保险面积9700亩,虽然刚刚起步,但已为农民发展速丰林基地开辟了筹集资金的新渠道。 除速丰林基地外,我们还采取多种措施扶持农民发展了八角、荔枝等特色经济林基地,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全县的林业产业已呈现出户有基地,村有产品,县有产业的发展格局。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收入比改革前增加了520多元。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增收致富的前景将更加广阔。 沐浴林改春风的浦北,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民更富。县委、县政府决心乘着改革的东风,不断创新,锐意进取,将浦北打造成北部湾经济区的用材林基地大县,引领农民在产业发展中兴林致富,加快步入小康社会。(中共浦北县委员会、浦北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