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林改是再造秀美山川的不竭动力 |
中国网 | 时间: 2010-11-17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二、再创生态建设新辉煌,需要继续深化改革 1997~2009年,温家宝总理先后三次到我旗视察慰问并做出重要批示,提出了“建设秀美山川”的殷切期望。旗委、旗政府牢记总理的指示,站在新的起点上谋划全旗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我们深深感到,生态建设再上新水平,林业发展再上新台阶,需要我们继续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发展活力。 (一)深化改革势在必行。随着生态建设的深入推进,我旗林业发展出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从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看,由于受自然、历史、技术等多种因素影响,过去大面积造林以追求生态效益为主,“有毛不算秃”,没有充分考虑适地适树,树种结构单一,林分质量不高,出现了大量“小老树”;从生产关系角度来看,虽然产权改革已有一定探索,政策上已有较大的调整,但是,由于大部分林地仍由集体统一经营,产权不明晰,经营管理粗放。随着“两工”取消和劳动力成本增加,更新改造和抚育管护跟不上,经济效益差。如何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成为我们面临的一大挑战。对此,旗委、旗政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提出必须以综合效益为目标谋划林业发展,必须以林改为动力推进生态建设由行政推动型向利益驱动型转变。 (二)迎难而上发动改革。2004年,敖汉旗被赤峰市列为林改试点县,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于我旗大部分地区立地条件较差,营造林困难,投入多,产出少,周期长,见效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个别乡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也有偏差,担心生态环境受破坏,集体经济被削弱,社会矛盾被激化,林改阻力较大。但旗委、旗政府充分认识到,不深入推进林改,生态建设就没有出路,生存发展就会再次受到威胁,必须坚持改革不动摇。我们成立了由旗委书记、旗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实行旗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切实做到了高位推动。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后,我们及时组织召开了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了林改思路。由处级干部包乡镇,抽调科级干部209人、技术人员336人、工作人员745人,组建了 232个包村工作队,全旗掀起了一场“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绿色革命”。 (三)因地制宜推进改革。我旗因地制宜地采取“一分、二包、三租、四卖”四种方式:“分”即平均分配,均地或均利解决了村民权益平等问题;“包”即竞价承包,解决了小面积林地不便均分的问题;“租”即租赁经营,解决了果园、母树林、灌木采种基地和苗圃地的有效利用和科学经营问题;“卖”即公开拍卖,解决了本村村民不愿承包经营或无经济能力承包的问题。明晰产权,在工作中实现了三个到位:一是发扬民主到位。改革的各个主要环节都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改革收益资金实行村有乡管,支出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确保了群众权益。二是产权落实到位。截至7月末,确权到户率83.6%,家庭承包率73.5%,发证率77.9%。三是配套改革到位。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简化采伐审批程序,适当放宽采伐年限,提高了林地利用率。制定了支持林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建成了全自治区最早的县级林业要素市场,完善了林权流转制度,扶持了一批林业大户,登记注册了21家林业专业合作社,加快了林业产业化经营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