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能力践行价值 以责任诠释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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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 时间: 2014-01-2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文/李玉 张鑫
林悟江律师参加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 随着国内实力雄厚的企业不断增多,我国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与此同时,许多企业在前行中因“不了解法律”,使得企业整体法律风险甚至达到无法控制的局面,而导致企业中途夭折,财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令人扼腕叹息。从此可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大意义。 企业该如何规避法律风险,进入高效运转、快速发展的轨道?是每个企业的领军人物都要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一名常年服务于上市公司、央企、大型金融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林悟江律师,对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颇有建树,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价值内涵,为行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林悟江,1977年出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朝外律师联合党支部书记。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市朝阳区首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九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脚踏实地 厚积薄发 如果说成功的前提是年龄的增加,那么在林悟江这里是个例外。27岁那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他成为一名执业律师;32岁那年,他创办了北京市诺恒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律师界中已经获得了诸多荣誉,在北京青年律师内已颇有名气。 回首律师执业初期,他说道:“之所以选择律师这个行业,完全是受一些律师影片的影响,但选择了也就爱上了。执业初期接触的业务种类较为繁杂,但锻炼的价值也更大,经过十年的执业沉淀,我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执业方向。但无论何时何地,律师工作都需要你保持饱满的热情,这份职业需要激情。” “前五年我在了解律师业务,后五年我在了解律师界”,林悟江这样总结自己的十年执业生涯。在执业初期的五年中,他成功代理了“国画大师娄师白名誉侵权案”等一些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诉讼案件,主导和参与了一系列企业改制工作,无论是诉讼还是非诉,都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工作经验。2009年,他创办律师事务所,并表示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律师界”,这种置问题于深层次、爱钻研的精神,令人肃然起敬。现在,他还找到了自己业务发展方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并用其强烈的责任感,将法律服务做到尽善尽美。 林悟江和他的律师团队现为30余家企业提供长年法律顾问服务,企业类型涵盖了上市公司、央企、金融企业、各领域比较领先的大型民企等,“很多都是自己创业初期就一直合作的企业。”他饱含深情的说道。许多企业这样评价他:分析法律问题透彻,解决问题注重实效;表述方式深入浅出,易于理解,乐于接受;责任心强,非常敬业。而在长期的企业法律服务中,林悟江深刻认识到,能与企业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是否有责任心至关重要,他认为:“虽然责任心与执业水平是并重的,但很多时候责任心往往是决定做人做事成败的关键。” 为祖国的法律建设积极献言献策,林悟江一直在行动中,他先后发表了《民事诉讼独立第三人研究》、《论民营资本BOT立法的必要性》、《第三方支付企业并购法律分析》、《P2P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数篇专业论文。“目前,我更专注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他这样形容自己未来的专业方向。 一步一个脚印的辛勤耕耘,林悟江收获的是接踵而来的荣誉。他连续3年获得年度“朝阳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朝阳区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09-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律师”。 专业赢口碑 爱心报社会 致力于走专业化法律服务道路的林悟江,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作为重点,并形成了律所独特的经验模式与工作特点。 他介绍说:“企业在日常管理和经营决策上,难免会存在一些潜藏的法律隐患,此种隐患可能会经历一个较长的潜伏期才会爆发,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有可能,企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看似偶然,其实祸根早已埋下。我们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管理服务,就是要切入到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劳动用工管理、公司架构设置、关联公司管理、日常会议与决策等等,都要有律师的介入,实现与企业无缝隙衔接和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这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理念,这种做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让企业实现零法律风险。” “如果仅仅是一个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难免受到专业性的限制,而一个企业在发展壮大中需要诸多法律专业的支撑。我们在为企业服务时十分重视这一点,会根据企业需要,派去不同的专业律师。另外,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首先要让企业管理层或者说主要负责人接受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会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利公利私;其次,要和企业中层保持密切的日常联系,经常性的沟通;再次,基层的业务人员也要向其灌输法律风险防范理念,比如举办一些法律培训和讲座等。总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企业全员参与的工作,没有例外。”林悟江意味悠长地说。 为企业服务林悟江有一个原则:能不打官司就不打,打官司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拿他担任法律顾问的一家音像企业为例,该企业曾是录音录像出版业内的龙头老国企,近些年,由于没有跟上科技进步的步伐,经营状况不断恶化,由此也导致债务纠纷不断。林悟江总是抱着协商的态度与多家债权人主动沟通,上门联系,在其努力下,与多家债权人达成了和解,这既保证了债权人的利益,也使得企业减少了利息和罚息的支出,此种服务态度取得了令各方非常满意的效果。而像这样的事件,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这样的做法使他赢得了较好的口碑和市场,一些企业就是通过口碑相传慕名而来。 在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的同时,林悟江还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其对弱势群体,在代理费方面,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在国家面临重大自然灾害时,其慷慨解囊,积极缴纳特殊党费,起到了一名十几年老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创办律师事务所后,他更是热心于公益事业,积极开展了朝外律师志愿者活动,解决了单位周边诸多社区居民的法律困惑。在北京市朝外地区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中,林悟江和律师志愿者团队获得了朝外地区2013年度“最令人尊敬的志愿者”称号。 此外,他还积极参加北京市司法局和朝阳区司法局举办的各种公益活动,展现了北京律师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2012年2月份,他作为北京市朝阳区2011年度公益服务先进个人的领奖代表接受了朝阳区司法局的颁奖。 我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曾说过,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 林悟江正用实际行动诠释这三种境界,为中国的法制健全与完善积极献言献策,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积极钻研,为企业提供更周全的法律服务而不断学习,他领衔的团队一直在前进的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