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谈微博打拐 应取消虐待儿童父母临时监护权

中国网 | 时间: 2011-03-10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3月10日讯 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主题是“政协委员谈文化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冯骥才、姜昆、吕章申、龙瑞、尹力、韩红出席并回答记者的提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在谈到微博打拐时,韩红表示,首先我感谢通过微博打拐这个事情,使我们更多的人看到了这个群体,看到了曾经我们没有想到被拐儿童、流浪儿童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感谢他们能够把这个新闻发布在微博上。我想的更多的是,当孩子被解救出来以后后续安置问题,孩子救出来以后谁去养?

第一,更新观念,增强未成年人的国家保护意识。简而言之,以前我们都觉得孩子是我们父母的事情,小孩儿有什么问题了,是小家庭的事情。其实不然,孩子固然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少年强则国强。所以,当家庭这个功能失灵的时候,如果国家能够给予保护意识,孩子就有着落了。有些小孩儿父母双全,但是长期遭受到对孩子的打骂、对孩子的虐待,造成了这个孩子得不到家庭的爱,得不到家庭的保护,得不到这个家庭给他的抚养和教育,这时候国家有保护意识。孩子是家庭的,更是国家的。

第二,设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可以说,儿童的保护在我们国家这么多年,政府给予了很多帮助、支持、扶持。但是,在某些法律很难涉及到的地方,有些擦边球的地方,就给这些人贩子一定的空间。我觉得,公安部、民政部等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是不是可以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司局。我简单解释一下,现在流浪儿童的管理都是跟流浪的大人,要饭的、乞讨的、上访的等等都是在一起管理,孩子和大人一起管理,我觉得会造成很多的不便。所以,我的建议是,公安部、民政部等能够直接关系儿童权利的政府部门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的司局,以加强政府对困境儿童的国家保护。

第三,希望国家能够根据合乎国情的,建立“三级监护干预机制”。

一是,防患于未然的早期社区干预。社区要知道这个孩子家里父母的构成,比如家庭环境的构成,如果成份比较复杂,政府就可以早期在社区进行引导,开导家庭培训指导,以及针对高风险家庭制定个性化的帮助和干预。

二是,有效而及时的行政干预。前两天我碰到一个孩子,14岁,父母离婚以后,孩子判给了父亲管,可是父亲根本没有办法管,这个已经被扔掉三次了,孩子每天睡在水泥管子里。第四次的时候更残忍,把小孩儿从副驾驶的门一脚给踹出去,孩子浑身是血。这时候孩子还没有满18岁,他怎么向公安机关、法院提起申诉呢?没有办法。

这时候我们国家是不是可以出台一个法律,取消父母的临时监护权,因为你没有办法养孩子,你没有办法去培养他,你没有办法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你已经严重影响到孩子成长了。这时候政府是不是可以出台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取消父母监护权。

最后,提出可操作的明确司法干预权。我们国家的儿童,3.41亿未成年,占总人口的近1/4,还是那句话,归根结底,家事就是国事。我们作为政协委员,我们作为社会的所谓知名人士,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我们自己的自身影响,呼吁加大未成年人法的力度,帮助未成年人法能够完善,使孩子们有一定的保障,我想孩子们就是未来的主人翁,是栋梁之材。所以,孩子以后不仅是他的家庭的,也是我们的,也是你的,也是他的,也是全国家的。



关于中国访谈

  智慧的对话,思想的交锋。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社会名人、国际友人做客中国访谈,解读政策法规,阐释新闻热点,讲述世界风云,倾诉人生故事。秉承权威、人文、开放、深入的原则,为网友展现不同人生的精彩历程。
中国网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
邮编:100089

访谈热线

如果您想做客中国访谈,嘉宾请联系:
电话: 010-88828267 010-88828056
传真: 010-88828105
如果您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我们:
E-mail:duomeiti@china.org.cn
网友可进入论坛直接参与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