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法院的权威性公信力直接关系"有法必依" |
中国网 | 时间: 2011-03-11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中国网3月11日讯 3月11日晚2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开展主题为“坚持能动司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网络访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以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女)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已经有法可依了,接下来就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 张文显表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随着有法可依的实现,下一步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人民法院的责任、任务更加重要了。 张文显说,一方面,司法是有法必依的重要保障,因为法院对于违法侵权、犯罪行为的追究,保障着有法必依,也可以说是违法必究是有法必依的根本保障,是维护法律尊严、权威和统一的最后一道防线。 另一个方面,人民法院有没有权威,有没有公信力,直接涉及到这个社会的法律能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让法律更有尊严,这才是我们立法的目的是价值所在,也是我们人民群众的期望所在。如果法律没有尊严,法律的实施就是一句空谈。如果法院没有尊严,法律也不可能有尊严。如果法院没有权威,法律的权威也会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