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张学群谈反腐立法

时间: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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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上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就反复立法等热点问题接受了中国网的采访。

中国网:您在反腐立法或制度反腐方面有什么好的建议和可能性?

张学群:腐败现象每个国家都有,由来已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和国家加大了反腐力度,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从查办案件力度就可以看出,我们改革开放以来每年都查了不少的大案要案,一批高官落网,既说明了我党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也表明了我们反腐败的重要成果。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尽管采取了这么多、这么大、这么有力的措施,但是腐败现象还是比较普遍,人民群众在这方面还不尽满意,还有意见,我们必须要进一步探讨反腐败的方式方法,坚定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加大反腐败的力度。

探讨反腐败的方式方法,最重要的还是使反腐倡廉建设回到法制轨道,通过制度来反腐败,通过法制来反腐败,这是最有效、最得力的措施。

中国网:目前反腐立法最大的困难在哪里?

张学群:我不太清楚反腐立法高层是怎么设计的,但我认为目前到了反腐立法的时候了,时机是成熟的,关键是我们要行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面临一些腐败现象,采取了这么多措施,也制定了一些制度,我认为这为反腐立法奠定了非常重要和坚实的基础。如果再结合国外的一些反腐败经验,条件是成熟的,应该有一个比较系统、完善的、管用的、切合中国实际的法律,真正实现总书记讲的“把腐败关进笼子”。

 

中国网:您认为目前反腐败的力度够不够?

张学群:目前反腐败的力度是大的,取得了很明显的效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我们自身反腐败的预期还有一些差距,所以我们要继续努力。

中国网:您感觉达到人民群众的满意,这一差距有多大?

张学群:这很难用多大说。目前权力的空间,权力自由度还是很大,监督制约机制还没有完善,从一定程度上,在一定范围内主要是人治,还没有实现法治。所以,权力空间大了,我们的美好愿望是使权力能在法治轨道上,在一种监督制约的环境下运行,但客观现实和我们的主观愿望是有差距的。所以,还产生了这么多的腐败。

中国网:最近媒体曝光了“房叔房姐”,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个政策“禁止以个人的名义去房产中心查个人名下的房产”。

张学群:这个我还不太清楚。

中国网:因为之前媒体曝光有很多房叔房姐,曝光他们个人名下有很多房产,所以,现在禁止以个人的名义去房产中心查别人的房产。

张学群:我们是要反腐败,有贪必反,有贪必诉,但另外一个原则,法律基本立法原则就是保障公民的自由,保障公民的权力,以个人名义到房管部门去查,以个人名义到金融部门去查公民的存款,这本身就是对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力的一种侵害。

中国网:但网友的一些回应认为禁止个人查房源不利于反腐败,您对这种做法怎么看?

张学群:公民的一切行为要在法律轨道上,避免像文革那种随时侵害公民的权益,限制公民的自由,打探公民的私人信息现象的发生,文革的教训太惨痛了。我们一方面要立法,加大制度建设,另一方面要谨防历史上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这就是哲学辩证法,这些关系必须要处理好。

我们反腐败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我们要防止用不是法治的手段去反腐败,就要处理好这种关系。如果是用非法的方式反腐败,这将来会带来许多社会问题,将来带来的问题可能会比本身存在的腐败问题还要严重,这一点我认为要注意。

 

中国网:民众的期望也需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实现?

张学群:对,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任何行为和任何作为都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不能搞成群众运动,文化大革命就是群众运动,最后搞出事了。

中国网:“三公经费”的公开方面您认为是否需要全国推广开来?执行方面是不是有一些欠缺?三公经费需要各部委公布预算的走向,经费花在哪里?您认为这种公布和公开是不是要在各个省市全部推开?

张学群:三公经费是一种公共支出,公共支出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没有问题的,这是公共性的财政支出,要列入财政预算,既然列入了财政预算,预算以后到底花多少,花到哪里去了,给群众一个交代,我认为这个没有问题。

中国网:谢谢您。

(责编 王瑞芳 记者 李虹霖 王一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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