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统一城乡建设用地配套政策

时间:2014年3月4日
嘉宾: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建军
简介: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建军接受了中国网的专访。[视频下载] [访谈实录] [返回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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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实录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建军接受了中国网的专访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刘建军接受了中国网的专访。

中国网:您今年带来的提案是和农业有关系吗?

刘建军:主要是农业的,关于粮食安全和农民种粮补贴,推进农村产权改革的一些建议。林业方面,包括在四川藏区推进生态产业发展,以及药业、食用菌等等。主要是这些方面的提案,准备了六七个。

中国网:您第二个提案是关于农村征地的吗?

刘建军:不是,是产权改革。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农村产业改革现在还有一些阻碍,主要是有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规定和推进产权改革有一些相矛盾的地方。所以,我要建议修改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农民的产权哪些可以鉴定,哪些可以作为流转或交易的中心,做出相关的规定,否则改革就推行不下去。

中国网:今年说要推进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我国现行的征地制度您怎么看?

刘建军:这个我觉得应该包含在农村产权改革之内,集体建设性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怎么进入这个平台,包括同地同权同价,这方面都需要在法律上做相关的改进。因为原先的法律(规定)是不能作为抵押的,融资很困难,更谈不上交易,交易市场也没有完全真正建立起来,这个体系也有待推进。所以,我针对这些法律法规修改和配套的财政金融改革提了一些建议。

中国网:刚才我说的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会不会使农民收入随之增加呢?

刘建军:在农村,建设用地市场主要是指集体的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包括耕地的,这是两回事,所以这容易推进。主要是法律法规教育体系的建立、风险控制,以及推进它的后续保障,这些方面要有比较完善的配套政策。

中国网:国家说的宅基地流转是怎么回事?

刘建军:宅基地流转现在是鼓励一部分农民进城以后可以自愿的流转。我认为资源无偿也应该包括在内,他把流转放弃了,用来复耕,把地整理好,然后再整体流转,这方面还是有效果,现在各地在推进,这个经验我觉得还比较成熟,它有很多不同的方式。

中国网:非常感谢您!

        感谢新浪对本节目的大力支持!

(责编:孙婉露 记者:李虹霖 摄影:王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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