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围湖造田到立法保护:中国湿地保护走上法治轨道
 
时间:2022年6月1日
嘉宾: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明祥

中国网: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的落实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有关这部法律及湿地的相关知识,我们应该知道些什么?我国的湿地保护又走过了怎么的道路?中国网《中国访谈》节目特邀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副院长、国家湿地保护法起草专家团队负责人张明祥教授来跟网友们聊一聊,分享自己的心得。


北京林业大学张明祥教授,2018年摄于吉林省句海湿地。(照片由张明祥提供)

    张明祥:中国网的网友,大家好!

中国网:在《湿地保护法》起草的过程中,您担任了专家团队负责人。在2018年12月组建这个团队的时候,我国的湿地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主要存在什么问题?这些问题跟缺乏相关法律具有怎样的关系?

张明祥:应该说我们国家对湿地保护立法最早可以从2004年开始算起。2004年,当时我们就开始对湿地保护条例(进行)立法研究。但是从2004年到2016年,中间三次被列入国务院的立法规划,最后由于争议过大,最后湿地保护条例并没有形成。所以,十三届全国人大在2018年9月份将湿地保护法列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然后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湿地保护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发函委托国家林草局起草湿地保护法的建议稿以及一些论证材料等等。当时,我们国家领导人就组建了湿地保护法起草的一个工作专班,我是工作专班的确实专家负责人。

当时我们的湿地应该说是比较重要的,全球也是一样,湿地生态系统无论是维护水资源的安全还是生物安全,以及粮食安全,以及减缓全球气候变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湿地长期以来得不到人们的重视,对它的生态功能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湿地(受到)的破坏不断增加。

其实不光我们国家,全球都是这种情况,包括美国、加拿大、欧洲,像荷兰从1950年到1985年的35年时间里,它的湿地面积就减少了50%以上。我们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受到破坏最为严重的一个生态系统。

当时,我们国家的湿地因为没有上位法,所以我们国家的湿地也面临着一个是面积的减少,再一个是功能的衰退,还有生物多样性下降等一些威胁。另外,我们国家人口众多,尽管湿地资源总量还是比较丰富的,位居世界第四,但是我们人均湿地面积仅占全球人均面积的1/5,所以显得我们的湿地尤其珍贵,尤其稀缺。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我们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导致的湿地破坏现象时有发生。(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从我们国家“五位一体”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对湿地的保护也纳入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框架。从这个角度,我们认为,湿地立法确实是有其急迫性和必要性的。

中国网:上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曾经大规模围湖造田,这种做法在近十年来是否已经很少见了?社会大众对湿地的了解和认识跟上世纪比,您觉得有怎样的转变?有没有什么事情给您留下了深刻印象?

张明祥:应该说人们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确实越来越充分了,而且对湿地,现在普通民众也都可以谈上两句。我印象最深的是,我是90年代初从事湿地的学习,当时到一些地方去调研,他们问我:你是学习什么专业的?我说是学习“湿地”的,有的人还在开玩笑:“师弟(湿地)是个大活人”。他把它理解为“师兄弟”的“师弟”了,他并不知道这个“湿地”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国家真正引入湿地的概念是1992年我们加入《湿地公约》以后,才真正引入了湿地概念,过去我们一直以来以沼泽来进行对湿地的研究,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后,大家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也越来越多了。

像过去,像我们国家70年代围湖造田、围海造地,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有其认识的局限性。当时我们全国“以粮为纲”,包括把北大荒开发成“北大仓”,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一是因为我们全国粮食短缺,所以我们要为粮食安全考虑,为解决温饱问题,当时要大规模地开发湿地。

其实国外也是一样,湿地最早在国外,他也认为是一种荒地,而且是蚊虫滋生之地。像过去一些瘟疫的传播都是通过蚊虫叮咬,所以,蚊虫滋生之地大家都认为非常不好,所以要进行填埋、开发。甚至像在美国“西进运动”的时候,当时一个是国家提供财政资金,对湿地的开垦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还有政策保障,就是谁开垦湿地,这个产权就归谁。所以,当时湿地也是大面积减少。

我们任何一项政策都应该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条件下去看,应该说有当时的局限性,但也有当时现实的急迫性和需要性。当时的生态环境,在我们国家,在70年代可能还不是问题。

中国网:您认为,作为专业工作者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他们对这部法律应该掌握哪些内容?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建议他们了解哪些部分呢?

张明祥:应该说湿地保护离不开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的提升。所以,我们在《湿地保护法》总则里面对于全社会形成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以及社会公众湿地保护意识的提升,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于公民,对湿地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也做出了一些规定。这是从全社会来提升我们对湿地的保护意识。

同时,湿地保护也离不开科技工作者,所以,我们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等也都做出了一些规定,包括国际的合作交流。这方面,湿地保护有比较强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有些工作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士来做。所以,我们认为,专业知识的提升还是需要的,包括从去年开始,本科生,我们的湿地保护与修复专业也专门招生了,这对湿地的人才培养也是一个好事儿。

对普通人来讲,要形成一个湿地保护的意识。同时,我们的湿地保护要从身边做起。比如说,我们从巡鸟来讲,我们去野外观鸟的时候不着鲜艳的衣服,不随手丢弃垃圾,不对湿地动植物随手滥采,等等,这都是我们普通人应该做的,就是从身边做起。保护湿地并不是说远离我们每一个人的,实际我们把身边的事情做好,就是不错了。

另外,我们的湿地修复也需要专业人士的贡献。我们要防止好心办坏事儿。所以我们的法律也规定了,像我们的重要湿地,包括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湿地修复必须要编制湿地修复方案,通过批准的修复方案来进行修复,这样保证它的科学家、合理性,防止造成新的破坏和(功能)丧失。

中国网:很多湿地风光独特,也具有旅游的功能。所以最后想请您给网友们推荐一些值得一看、值得游玩的湿地。

张明祥:其实我们国家湿地资源还是比较丰富的,特别是湿地类型非常独特。我们国家从青藏高原(开始),高原湿地应该说大部分都分布在我们国家境内;同时,到东部的河口等等,像我们的黄河三角洲,它就是非常独特的湿地景观。它是我们国家最年轻、广阔而且新生的一个湿地,因为是黄河入海口,由泥沙冲积而成的。它的景观主要以新生湿地、野生鸟类和湿地河海交汇为三大特色。

另外像我们的丹东鸭绿江口,以湿地观鸟为特色,举办了好几届国际观鸟节。像辽河口湿地——“神奇的红地毯”,盐地碱蓬,一到深秋就变成一片红色,号称是“神奇的红地毯”。这些都是相当不错的。

像南方,像我们的东寨港红树林,我们国家全国有37种红树林,东寨港保护区就有36种红树植物。所以,它是我们国家红树的物种基因库。到这个地方去,大家可以看到,红树不但有很好的景观价值,同时也应了解它的重要保护作用。同时大家可能还不知道,其实红树植物是我们国家唯一的实际上是胎生的植物,它的种子落地,实际不是种子,而是已经发育成植物的个体。所以,这是非常有趣的一种现象。

另外,像我们的青藏高原,像我们的三江源,号称是“中华水塔”,是我们长江黄河的源头。很多湿地都是非常独特的,到这些地方去了解到我们国家的大好河山。

另外,东北的一些沼泽湿地也是比较出名的,扎龙湿地是我们国家以保护丹顶鹤而著称的湿地。像大兴安岭的南瓮河,当时也是一个河流水源涵养地,我认为也是非常不错的沼泽湿地。同时,像大兴安岭的根河湿地,根河国家湿地公园,我认为也是景观非常独特、非常优美的。

其实,现在国家也在湿地公园方面提出了小微湿地保护的决议,因为对于我们大多数民众来讲,可能不能有机会、有时间、有精力到野外大美的湿地去参观。但我们的小微湿地,无论是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对栖息地的保护以及水源涵养都是非常好的。所以,我们说从身边的小微湿地做起,就可以认识到湿地的重要性。我们希望每一位老百姓有机会都可以到湿地中去参观。所以,我们在《湿地保护法》里,对湿地的生态旅游、对湿地的自然体验和科普教育,都认为是值得提倡的一种合理利用的方式。

(本期人员:编导/文案:韩琳;后期:刘凯:主编:郑海滨)

< 阅读全文 >
< 收起 >
来源:中国网
本期人员:编导/文案:韩琳;后期:刘凯:主编:郑海滨
网站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