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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以历史和法理起底菲律宾南海虚假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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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如山!以历史和法理起底菲律宾南海虚假叙事

2026-08-12 15:35:24

来源:中国网

时间:2026年8月12日
嘉宾: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张海文

中国网:2026年正值中国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30周年,也是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出炉十年。一边是菲律宾联动美日澳加等域外国家炒作所谓的“裁决纪念”周年,试图将其对黄岩岛以及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非法占有合法化;而另一边是日本与菲律宾近期高调宣布启动台东海域的划界谈判。为了回击这些侵权与挑衅行为,近期,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发布了一系列重磅报告,从历史和法理的角度还原真相、揭露事实。为了更好地厘清南海主权的归属及其法律基础,本期节目我们特别邀请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海文进行分析。

以下文字由访谈实录整理: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海文接受中国网专访。(摄影:刘桢珂)

·北纬20度、东经118度:三份国际条约清晰划定菲律宾领土边界

中国网:我们观察到,最近海洋战略所发布了一系列重磅报告,其中《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当中提到,菲律宾的领土边界是由三份国际条约确定的。那么能不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三份条约是如何界定菲律宾的领土范围的?为什么菲律宾一直主张的黄岩岛及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实际上是不属于菲律宾的?

张海文:菲律宾的领土边界跟别国不太一样,很特殊,它是有清晰的经纬度坐标点的。因为历史上菲律宾最早只是一些部落,(分布在)这些岛屿上,是很松散的,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国家。在15世纪之前,西方的殖民者,特别是西班牙的殖民者侵占了菲律宾的不同的岛礁,后来逐渐归到他们的殖民统治下。一直到16世纪,这些殖民者才把他们占领、统治的地方拢到一块儿,命名为“Las Islas Filipinas”。这是西班牙殖民者命名的。所以,严格意义上讲,菲律宾是到16世纪之后才把这些南北岛礁统一到一个行政区划的,但也是作为殖民者的统治范围,而并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

一直到1898年,美国跟西班牙爆发了一场著名战役——“美西战争”,西班牙战败。战败后西班牙就跟美国签署了一份协议,把西班牙在世界上的很多殖民地,包括菲律宾都移交给美国。这就是1898年12月签订的美西《巴黎条约》。这份条约中的第三条条款,也就是西班牙将菲律宾移交给美国的条款中,就明确列出了具体的经纬度坐标点,从最西边西北角算起,列出来一个类似“四”字型的长方形框。条约规定将框里面的领土移交给美国,同时美国付给西班牙2000万美元,算是所谓的“补偿”。

之后他们又发现,菲律宾群岛的西南角还有一批外围岛屿,是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第三条中没有包括进去的。所以,1900年,美国和西班牙又签订了《华盛顿条约》,把菲律宾外围的岛屿囊括了进去,也移交给了美国。

到了1930年,美国和英国又签署了《美英边界条约》。为什么会冒出英国呢?因为在马来西亚、文莱那一片地方,历史上叫“北婆罗洲”,北婆罗洲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英国担心美国借着接管西班牙殖民地的契机,把它外围的岛屿也一块儿拢过去。所以,英国和美国1930年签署了这份条约,把两国的殖民地之间划了一个海上边界。

所以,这三份条约,最终就把菲律宾领土最外围框定清楚了。按照这些条约的规定,菲律宾领土最北端是北纬20度,最西侧是东经118度。中国的黄岩岛是在118度的西侧,显然不在(东经)118度里面,而中国的南沙群岛也全部都在条约边界线的外面。当时白纸黑字这么精准地框出了经纬度,黄岩岛、南沙群岛都不在范围里,很明确这就不是菲律宾的领土。而且,美国当年还发布了很多官方的(菲律宾)地图。

中国网:菲律宾自己认可吗?

张海文:菲律宾自己也在不断地承认。在没独立之前,菲律宾“自治领”也承认美西《巴黎条约》第三条和后面两个条约所规定的菲律宾的领土范围。直到1946年二战之后,菲律宾正式独立了,成立了菲律宾共和国,它的宪法也反复承认、重申了菲律宾的领土范围是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第三条以及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1930年《美英边界条约》所规定的范围。也就是说,虽然最初是殖民者替它划定的,但是菲律宾独立之后也反复认可了这个领土范围。

现在它开始改宪法以及其他法律,企图把中国的黄岩岛、南沙群岛(部分岛礁)扩进去。这种行为是不可能得到承认的。没有谁能通过一个立法把别人领土写成自己的,国际法上不可能有这样的原则的,现实中也是完全不可行的。如果国际社会认可了这种行为,那不乱套了吗?各国都去立法,看上哪块领土就写成自己的。这样一来,大家设想一下,国际社会还有秩序吗?所以,不仅中国不能接受,其他国家也不能接受。这种行为必须得到批判,而且国际社会应该一起来抵制。

·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借口”为何站不住脚?

中国网:我们看到报告当中提到,菲律宾对于南海的领土主张是有一些借口的,比如说“地理邻近”“盟国托管”以及“战后先占”等等。那么,这些“依据”为什么站不住脚?

张海文:这也是我们撰写报告的一个初衷。菲律宾利用舆论战在国际上抛出很多的说法。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大家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可能还会觉得有道理。其实完全不对,就是菲律宾在胡编乱造。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出一份报告,用通俗的语言让整个国际社会、各国民众都能够了解其中的真实情况。

菲律宾提到的这几个常用的理由,我们罗列了一下,逐条地进行分析和批驳。

首先,所谓的“地理邻近”,这从来就不是国际法当中的原则。历史上有一个案例,就和菲律宾有关,是1928年关于帕尔马斯岛的一个仲裁案,这个岛历史上曾经是荷兰的殖民地,菲律宾曾经主张过,现在这个岛是判给了印尼。当年一个很著名的独任仲裁员——一位叫马克斯·胡伯(Max Huber)的法官给出一个很明确的说法:国际法上从来没有、也不存在所谓的邻近的原则。

此外,这在现实中也是不可行的,(领土主权)不是邻近谁就是(谁的)。所以,菲律宾所主张的,中国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因为靠近它,黄岩岛因为离它近就是它的,这样的主张毫无根据。首先,国际法上没有这样的领土取得方式,没有所谓的邻近原则;第二,现实中的国际判例里也明确否定了“邻近原则”;第三,在现实中也是不可能的。

大家摊开地图看一看,有许多国家的岛礁位于别国的海岸跟前。比如说英国,它的海峡群岛就在法国的海岸附近,离法国很近。两国关于海峡群岛有个海洋划界,划界后很明确,该群岛屿虽然位于法国这一侧,但它的领土主权仍然是英国的。法律上管这个叫“飞地”,就是一国的土地“飞”在别国那一侧,这是国际法上的专有名词。不是离得近就是你的,那还有离得更远的。比如法国的一片群岛,在大西洋的对岸,加拿大的海岸附近。那离谁近,离谁远?按照菲律宾的逻辑,这片群岛变成加拿大的了?不可能的,加拿大也没主张过,法国也没有因此跟加拿大产生过纠纷。

再就是很多太平洋上的岛屿,历史上是英国的、法国的,直到二战以后经过各种安排,现在仍然有些属于英国、法国。那太平洋的岛屿距离法国、英国本土都是几千公里之外的。所以,在现实中,国际社会不可能认可说距离谁近就是谁的,否则这个世界就乱套了。

第二,所谓盟国“托管”,实际上没有过这样的历史事实。二战以后是有一批领土被托管,那是联合国安理会曾经下设的托管理事会(负责的)。在二战结束前,有些领土被殖民了很多年,没有自己的管理者,也没有能力管理自己。所以,安理会委托一些大国进行托管,托管到一定程度,培养出该国的精英,培养出能够统治本国的管理者,然后由全民公决来决定该国今后的地位——是独立成国家还是并入大国成为海外领地,这都由这些国家全民公决、经安理会认可后通过,(当时是)有这样的安排。比如一些太平洋岛国就是这样的。

而菲律宾说的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在历史上就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程序,南沙群岛从来没有交给过谁来托管,所以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历史事实。所以,这等于是说菲律宾捏造了一个事实,说这(些岛礁)是由美国托管的,后来又转交给了它。但美国没有任何文件(能证明),美国也从来没说过要托管南沙群岛,所以,这是子虚乌有的一个理由。

第三,所谓“战后先占”,就是说二战后先去占了(这块领土)。这也是胡说八道。首先,二战结束后成立了联合国,《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从今以后各国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侵害任何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所以,这是《联合国宪章》明确反对的。怎么可能在二战以后,还有“先占”这种说法?

在历史上,“先占”曾经是一个法律规则,但那是指很久以前,当时确实存在一些无主地,或者说是在西方殖民者眼里的无主地,也就是这块土地不属于任何国家,那我先发现,我就占领了。所以,历史上曾经有过这样(情况)。但即便是当时,“先占”也是有条件:首先“先占”的领土必须是“无主地”,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第二,“先占”以后,要实施统治、管理,然后获得国际社会认可。经过很长时间之后,那块土地才成为了你的。

但是二战以后,甚至是在二战之前,这条规则早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无主的领土了。无人岛和无主地是两回事:无主地是没有归属的土地;无人岛只是暂时没有人(居住),但是是属于某个国家的,这就像我们陆地的很多荒地、荒山,看着感觉没人(居住),你去上面盖个房子试试,马上就有人站出来了。

所以,南沙岛礁也一样,中国这边反复通过历史证明(其主权的归属)。特别是二战结束以后,中国政府行使了国际法认可的、非常标准的领土主权接收仪式,派了军舰和政府官员到南沙群岛的这些岛礁上升国旗、鸣炮,颁布地理名称,就是行使了一整套完整的国家管辖行为。这是中国政府在战后就已经完成的、符合国际法的程序。所以,战后南沙岛礁的主权回归中国很明确,怎么可能说“先占”还能够变成菲律宾(领土主张的)一个理由呢?所以,这个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

我们撰写的《菲律宾南海领土主张的历史法理批判》报告就是详细地对这些所谓的“理由”逐一进行批驳,澄清历史事实,明确法律上的规则。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张海文接受中国网专访。(摄影:刘桢珂)

·一张“废纸”苦撑十年——起底“南海仲裁”闹剧

中国网:今年是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裁决出炉十年。我们注意到,最近有一些国家在炒作所谓“周年纪念”。能不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为什么我们说这份所谓“裁决”是非法的、无效的?

张海文:这份裁决涉及到的一套程序叫做“强制仲裁程序”,该程序依据的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中的附件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提出了很多解决争端的方式,明确规定各国可以选择,只要是和平的方式(就可以)。其中,附件七是方式之一,这是一套很霸道的程序,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对另外一方发起这套程序,该程序就得往下走,不管对方参与没参与,同意不同意,这套程序都会往下走。因为这套程序很霸道,所以它必须要有很高的门槛和前提条件,否则人人都去用这套程序,这套程序也就被滥用了。

所以,这套程序是有门槛的,首先,第一个门槛就是国家同意的原则。就是A国要对B国发起这套程序,事先要告知B国,要和B国商量。而菲律宾完全没有执行前面的商量的程序,而是到了2013年1月,直接扔给中国一份声明、一份外交照会,就直接提起这套程序了。然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当中规定的法律义务菲律宾没履行。

第二个门槛:要发起制仲裁,还有一个条件,叫做“用尽当地补救办法”,通俗易懂地讲,也就是说你要发起这套程序,事先必须就这些争端进行过反复地磋商谈判,就是双方已经就争端谈判了很久,始终没有结果,实在谈不成,最后(才能)提交强制仲裁。这一程序,菲律宾也没有履行。

也就是说,(发起强制仲裁程序的)两个门槛,菲律宾都没有迈过去,直接就到仲裁庭了。所以,菲律宾强行启动这套程序,自始至终就是非法、无效的,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第284条交换意见的义务,还有就是第295条,用尽当地补救办法的规则,菲律宾都没有做到。

此外,菲律宾还违背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第298条的任择性例外。前面我们说了,《公约》规定了很多程序,各国可以选择合适的程序,也就是说,一国与别国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款解释或者适用发生争端时,可以选择国际海洋法法庭或者国际法院或者附件七进行仲裁,各国有选择的权利。此外,《公约》又给了沿海各国一项权利,可以选择“例外的权利”,比如说涉及到陆地或岛屿的领土争端、涉及到任何没有解决的海洋争端,包括海洋划界、军事活动等等,就是《公约》第298条当中列出的事项,对于这些问题可以进行声明。中国2006年就很明确地做出了声明,但凡涉及到领土、岛屿、海洋划界、军事相关的争端,中国不接受强制解决。中国做了这样的声明,菲律宾就不能就这些争端发起强制仲裁。然而菲律宾对此无视,假装没看见,做了个“包装”,对外宣称这件事不涉及领土主权。所以,中国的那份声明对它无效。

但是,不涉及主权吗?菲律宾白纸黑字点出来南沙岛礁在它的专属经济区里就是它的。这还没有涉及领土主权吗?这还不涉及海域划界吗?所以,实质菲律宾上诉的这些事情就是涉及到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海域划界的问题,完全属于中国在声明里已经排除的事项。这些事项不能提起仲裁。所以,菲律宾违反了这条规定,中国是不可能接受的。

最后,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决”当中,有很多实质内容也是不合法的,中国是不能接受的。比如说,对菲律宾这种经过“包装”的(说法),专业人士一看就能看出来,但是仲裁庭照单全收。所以,这不是秉公的(裁决)。菲律宾提了13项诉求,如果是秉公裁决的话,仲裁庭应该对这13项诉求逐一进行研判:哪些属于仲裁庭的管辖权范围,哪些不属于。因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根据附件七组成的仲裁庭的(裁决范围)不能够涉及到领土和海域划界。仲裁庭对这些领域是没有管辖权的,理应排除掉。然而,仲裁庭照单全收,不仅如此,它还帮菲律宾修改、增加了诉由。所以,它从一开始就是偏袒菲方的。作为仲裁庭,本应该是中立的,怎么还能帮原告修改诉由呢?给予菲方技术指导,让诉由变得更“合法”,这不是很荒唐吗?所以,仲裁庭偏袒菲律宾的这种做法,包括“裁决”的内容,在国际法学界遭到很多质疑和批判。比如,《公约》的(第)121条第3款规定,有一些岛礁如果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的,就属于岩礁,岩礁不能主张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权利。菲律宾点名中国南沙群岛有一些岛礁是不可以拥有200海里权利的,菲律宾只是点名了若干个岛礁,仲裁庭扩大“解释”为南沙群岛的所有岛礁都不能拥有200海里权利。

仲裁庭的做法遭到很多批判,原告只提了这么一部分,仲裁庭居然替原告扩大了范围。所以,国际社会、学界都在批评仲裁庭:你有权利解释,但是你没有权利立法,你不能制定出一条《公约》当中没有的新的法律规则来。所以,从头到尾,中国是不参与、不接受的,更不可能去执行,就是这样的情况。

·菲律宾滥用程序,以海洋权益否定领土主权是本末倒置!

中国网:刚才您也提到,所谓“南海仲裁案”,它主要的“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附件七。其实我们注意到,最近海洋战略所发布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评估报告,这份报告首先肯定了《公约》的历史成绩,但同时也指出了它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条款曲解、程序滥用等等挑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我们刚才讨论的所谓的“南海仲裁案”。能不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菲律宾是如何滥用这套程序的?

张海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00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履约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通俗易懂来说,就是第300条规定了各缔约国,首先要忠诚、诚实地履行义务;第二,不能滥用权力。菲律宾在这两方面都没有做到。首先是义务的部分,就像前面说的,菲方在发起强制仲裁前,有义务跟中国交换意见,有义务用尽当地补救办法,但菲律宾全部都没履行,反倒是把权利用够了,而且是在滥用。

另外,《公约》中规定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制度,是一项赋予沿海国扩大管辖权范围的权利。为什么说菲律宾是滥用呢?因为《公约》规定,首先各国要有(陆地)领土,才能向外延伸,陆地领土主权是其海洋权益的基础。沿海国对它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里面拥有的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利用的主权权利,以及一些其他事项,比如说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科学研究、建造人工构造物等管辖权。但沿海国只是拥有主权权利,而不是主权。《公约》里白纸黑字规定得很清楚,各国也都理解得很清楚,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沿海国不拥有主权,也不能行使主权。(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主权权利主要在国际海洋法语境下使用,指沿海国基于其主权,在特定海域,如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享有的对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等管辖与支配权利。二者存在根本的不同。)

但是,菲律宾将其本末倒置,声称中国的南沙部分岛礁长在了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范围内,因此就属于菲律宾。所以,这就是本末倒置。按照《公约》规定,这些领土原本属于谁就是属于谁的;反过来,这些南沙岛礁属于中国,我们还据此主张了200海里的权利。也就是说,菲律宾所谓的200海里是单方面的主张,和中国的主张的200海里是重叠的。菲律宾和中国之间是需要划界的,而现在没有划界。外国的岛礁位于你的专属经济区里,那不是你的,那是别国的飞地,领土主权原本是谁的就是谁的。更何况中菲之间还没有划界,你单方面主张不等于就是你的。所以说。菲律宾在滥用《公约》里的各项权利,包括提起诉讼的(强制)仲裁的权利、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制度的权利等等,它都在滥用。

中国网: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还是需要与时俱进地不断进行修正和修订?

张海文:这其实本身不是《公约》的错,而是沿海国缔约国在执行的时候,没有按照诚意、善意(的原则)去履行、去执行。《公约》是法律,它规定的各项制度是当时谈判时各国达成的共识。所以,制度本身没有好坏,要看用制度的人《公约》第300条也明确规定了,要诚意、要善意地去履行《公约》,那菲律宾实际上就是在滥用。

·14国联合声明,13个域外国家:东盟国家集体“不蹚浑水”

中国网:我们再回看所谓的“南海仲裁案”,其实十年来,它对于南海局势并没有产生太大的波澜,可能它更大的隐患在于它成为了菲律宾领土扩张以及海洋声索的一个舆论工具,并且为域外势力介入南海问题提供了一个借口。比如说我们这次看到发布所谓“纪念南海仲裁案裁决”十年联合声明的14个国家,除了菲律宾之外,其他基本都是域外国家。其实,在东盟国家当中,与中国在南海存在领土和海洋争端的国家远远不止菲律宾,但这些国家都没有加入到“联合声明”当中,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张海文:所以,我觉得菲律宾其实很多时候是在自取其辱。你不搞这个“联合声明”,大家还认为你在东盟还有盟国,那些与中国同样存在海上争端的国家,其他人会默认这些国家跟菲律宾是站在一边的。结果现在让全世界人民都看到了,和菲律宾联合的都是域外国家,而且在这14个国家当中,有美国所谓的“五眼联盟”(又称美英澳加新情报联盟),还有美国的“印太战略”伙伴国日本,还有一些欧洲的国家等等。就像你说的,除了菲律宾以外,东盟国家一个都没有。这就很有意思了,菲律宾整了这么一出,拉域外的势力进来,是想解决问题吗?能解决问题吗?意图很明确,就是为了“展示”:展示菲律宾跟美国是在一条战线上的,美国会拉很多同盟来帮它。当然,这个“帮”是名义上的,真正会不会(帮)还是要画个问号。

那么,为什么这些东盟国家这次都不加入?我个人的理解应该是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这些国家很清醒地认识到所谓的“南海仲裁案”的裁决并不能解决争端。如果继续炒作“南海仲裁案”,不但不能解决争端,反而在制造矛盾、扩大分歧。这些周边国家不愿意南海陷入纷争的状态,大家还是希望南海能够和平稳定。

第二,我认为东盟各国很清醒地看到,菲律宾之所以这么折腾,还是为了一己私利。(菲律宾)希望通过所谓的“裁决”为自己谋私利,巩固它在南海的非法主张。那么菲律宾是为了一己私利,其他的东盟国家有必要替它站台吗?有必要替它背书吗?所以,但凡是正常的国家都会不加入(“联合声明”)。那为什么说还有14个国家愿意呢?因为其他13个全是美国的“小兄弟”,美国一声令下,这些“小兄弟”都会跟着走。这就不是法律的问题了,也不是历史事实的问题,而是地缘竞争的问题,是国际政治的问题。所以,我认为东盟的这些国家是清醒的,不跟着蹚浑水、选边站。他们的做法是积极的、正确的。

中国网:今年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因为今年菲律宾是东盟轮值主席国,而且今年也是“南海行为准则”(COC)谈判非常关键的一年。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警惕菲律宾借此契机在磋商当中“夹带私货”呢?    

张海文:我们当然希望菲律宾能够真正发挥好轮值主席国的作用,能够真正发挥积极的、好的作用,为“南海行为准则”的达成开拓新的进展。这是我们的期望。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不得不防菲律宾可能会“夹带私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我们在应对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我们中国要发挥主动、积极的作用,发挥中国的智慧,去和东盟国家好好地沟通,共同寻求大家都能够认可的解决方案,达成最大的共识。这是中国要积极主动去做的工作。

第二,如果菲律宾“夹带私货”,那中国也要一针见血、很明确地指出来,要提醒东盟国家保持警惕和清醒,不要被菲律宾一己私利带偏,要共同揭露和批判菲律宾这种不当的行为。

此外,我个人认为,假如菲律宾有这种不当的举动,中国还是要采取反制措施。(菲律宾)作为一个国家,不能说犯了错,一点责任都不承担。比如说在海上,我们要加强力量建设和一些方案的预置。

·琉球地位未定,巴丹群岛存疑:日菲划界的领土根基本身不稳    

中国网:我们关注到,针对前不久日菲的划界谈判,海洋战略所也发布了《关于日菲宣布启动双边海域划界的法律评论》报告。我注意到报告当中有一个非常明确且很强硬的判断:日菲此举没有跟中国协商,构成了国际不法行为。能不能请您分析一下,日菲此举的意图是什么?这样的做法触犯了国际法的哪些原则?

张海文:大家看看地图就会很清楚。日菲要搞的所谓“划界”的地方是在中国台湾岛东部海域。这片海域是中国从台湾岛方向进出太平洋的一个主要通道。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台湾岛是可以主张200海里权利以及200海里外大陆架。也就是说,有一大片的海域是属于中国台湾岛的权利。那么现在,菲律宾和日本要“划界”,就是完全不顾、无视台湾岛。

从严格意义上讲,所谓日本南部的领土,其实是指“琉球”,而在国际法上,琉球的地位是未定的,不是日本的,直到现在我们都可以这么说。日本把琉球作为基点往南划界,而菲律宾以其北边的领土,就是最近讨论很热烈的巴丹群岛,以这部分为基点划界。严格意义上说,巴丹群岛的领土主权是不是属于菲律宾也是存疑的,因为根据决定菲律宾领土边界的三份《条约》,巴丹群岛在位于北纬20度以北,不在《条约》划定的边界内,菲律宾是通过殖民期间以及二战后侵占据为己有的。从国际法上来说,主权是(不能)通过非法手段得来的。而日本侵占琉球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所以,这里面有一堆的国际法问题。首先,日菲双方的领土是不是属于它们?只有属于你的(领土)你才能主张200海里,才能说划界。所以,(“划界”的)国际法根基是不稳的。

再一个,涉及到台湾岛的海域,你们要跟中国来商量,退一万步说,我们三方(海域)主张有重叠,那也得是三方坐下来谈,或者你们得跟中国说一声:我们要划界谈判了,中国要不要参与?这是应该做的。那日菲两国完全没有跟中国提这件事,就对外宣布了划界。那是不可能的,在国际法上也是行不通的。

之所以说日菲构成不法行为,主要是依据几个要件:第一,是他们侵犯的利益很重大,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照国际法,中国享有的权利被日菲侵犯,客体重大,不是一般的小事儿;第二,手段很恶劣,日菲没有跟中国进行任何商量和告知,直接就宣布了划界;第三,将来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如果菲律宾和日本不顾中国抗议,要继续划下去,那中国的海域就被瓜分了,以后日菲可以行使各种管辖权,那么中国在这片海域的活动都得经过这两国的同意,这片海域的资源也变成这两国的了,中国的进出太平洋也会被施加各种障碍等等,总之,后果会很严重,中国不可能会接受的。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说它构成了国际不法行为。

构成国际不法行为后,是要承担责任的。比如说恢复原状,或者侵占了别人的东西要归还人家,也是承担责任的方式之一,还有一种就是如果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损失的,要进行赔偿的,等等。总之,国际不法行为是有后果的。所以,我们现在就等于是从学界、从智库的角度,从法理上捋清楚,告诉国际社会,这种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后面的结果我们当然也不会认。同时,也提醒国际社会,包括日本和菲律宾,国际不法行为是要承担后果的,你们要考虑考虑后果,不要继续实施这个国际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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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本期主编:郑海滨;编导/采访/文字:白璐;摄像:刘凯 王一辰;后期:刘凯;摄影:刘桢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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