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无硝烟的战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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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 | 时间: 2012-01-05 | 文章来源: 中国网 |
例如,有一起大型仲裁案件,标的之大,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历年来受理案件之最,王律师作为中方首席律师,全程督办,最后圆满解决。 再比如,第一起中国法院经审理做出不予承认和不予执行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的仲裁裁决的决定的案件,也是出自王雪华律师之手。 众所周知,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是国际上赫赫有名的仲裁机构,在该案中,作为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王雪华律师代理中国 A 公司(被申请人,卖方)就其与韩国B公司(申请人,买方)纺织机械买卖合同争议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答辩仲裁,仲裁语言为英文,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不顾仲裁条款的缺陷和案件事实违反仲裁程序和规则规定对中国A公司作出不利的仲裁裁决。 作为中国A公司的代理律师,王雪华律师向中国法院申请不予承认和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最终做出决定,支持了中国A公司的不予承认和执行的申请。 再如,王雪华律师还代理过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中国大陆仲裁案件,圈内人士都知道,《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是各个机构仲裁规则的示范,具有典型意义,用好《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对技巧性及实战经验要求很高。在该案件中,王雪华律师作为北京A公司的代理人,就其与加拿大B公司的某品牌鞋项下的特许经营合同、商标许可合同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应诉仲裁,并提起反诉,仲裁语言为英文,适用的实体法是加拿大法律。王雪华律师通过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管辖权异议,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该案引发了对临时仲裁(Ad hoc Arbitration)这一中国大陆法律空白区的关注和讨论,以前学者对该问题只是停留在理论探讨,而王雪华律师通过该案件,第一次将临时仲裁问题摆倒实践面前,引起了司法部门的重视,由于该问题法律规定不甚清晰,在法院中属于疑难问题,因此逐级上报请示到最高人民法院。因此程序比较漫长,当事人之间为了快速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双方当事人都满意。 国人素质提升,共同树立法制大国的宏伟目标 喝喝茶、看看书、欣赏欣赏窗外的风景,这是王雪华律师在工作之余放松的方法。“律师有时候也需要放松放松高度紧张的神经”,王雪华律师笑谈。在采访过程中,全程的笑谈,让我们看到了这位让人折服的律师的心态和亲切;若隐若现的白发,让我们难以想到,这位律师的艰辛。坦诚相对,是这位普通的老师,给我们印象最深刻的感受。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正向完全法制社会迈进,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有强烈的法制意识,那么法律就不是制约,而是每个人的保障。 “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人人有责”,这些耳熟能详的口号,曾伴随着70后,80后,甚至更多代的人成长,而为何中国这样一个文化大国,一个礼仪大国,却需要用法律来制约?不仅仅是老百姓,官场的黑暗、贪官污吏的腐败等,这些王雪华都看在眼里,“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不能改变什么”,王雪华无奈却又充满希望地看着记者,“我们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做一个有专业素质的人”。 不是你是否有这样的感触:“小时候,我们懂得交通规则,不能逆行,知道红灯停绿灯行;小时候,我们知道垃圾不可以乱丢;小时候,我们知道,不可以作弊;小时候,我们知道,不可以伤害别人……”,为何,步入成年,我们知道了“害人牟己利;无视生命……”,是否,我们不及小孩子成熟?还是我们过于自私? 国人素质影响中国尽快成为完全法制大国的步伐,如果每个人都有充分的法制意识,那么“和谐”将不再只是一个词语。 一个律师的成功不是一朝一夕的,一个法制大国的完善不是一人一句的。踏踏实实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记者忐忑的心情,终于落下了平静,担心自己太过年轻,会让王雪华律师感受到不成熟,担心自己入世尚浅,会出现失误…… “不要有这种担心,80后,90后,都挺好的,我很喜欢和你们聊天,大家都是互相学习”,王雪华说,“如果每个人都能坦诚相对,不遮遮掩掩,做到君子坦荡荡,有什么事情能够不说”?回想与王雪华律师的谈话,如果学生时代,他没有鼓起勇气找自己导师寻求援助,或许没有今日的律师界的王雪华。 临近中午,天气依然很暖和,心情很轻松。看着难得的太阳,心中划过一丝的暖意。我并没有立刻回到办公桌前,而是晒在太阳底下,回想着与王雪华律师的交谈,与其说这是一场采访,倒不如说,这是一场朋友之间的聊天:轻松、愉快、随意。他不仅是一位成功的律师,同时也是一位成功的“心理医生”,他懂得,如何清晰地表述自己的观点,知道如何引导年轻人更好地服务他人,更好地工作、生活…… 我想,不仅是当事人感谢他,政府感谢他,就连仅仅刚认识他的我,也要由衷的感谢他,他使年轻人有了更多的自信,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人物档案】 王雪华律师,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和管委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WTO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反倾销、反垄断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讲师和法律系(后改名法学院)副主任;1998年5月被评为“北京市国家机关十佳青年”;1999年4月,北京市司法局授予其“第二届北京市十佳律师”称号;2003年,获得北京市律师协会2003年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称号;2004年11月,荣获北京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2005年5月,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授予的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称号;2005年6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07年度荣誉纳税人;2009年杰出律师奖的称号;朝阳区司法行政奥运安保工作贡献奖;第二届北京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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