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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谈法制建设
活动描述
- 时间:2011年3月4日 13:00 嘉宾: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简介:法制建设是关乎人民生活质量的安全保障,更是社会广泛讨论的热点话题,人大代表在民主法制建设上有怎样的观点,在两会中是否会提出相关议案?新疆自治区的法制建设都从哪些方面推出举措,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法制进程?一起来看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为我们带来的解读。
文字内容:
- 中国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网“易健特约—两会特别报道”。1月24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座谈会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将中国各项事业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当前存在的立法、执法以及今后的立法重点问题我们采访了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他将就立法、执法以及普法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重点工作向我们阐述他的观点和看法。
1月24日的时候,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座谈会上,他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赋予了非常高的评价。想问您对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有什么看法,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说它形成了?
2011-03-04 10:07:18
- 栗智: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吴邦国委员长对我们2010年基本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无论从“十一五”还是“十五”我们立法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逐渐的走向了成熟。特别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
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个法制经济,或者是法律经济,每一个人的行为从党到政府到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法律框架下和法律的要求下进行工作,参与社会活动。
2011-03-04 10:07:51
- 中国网:
各项活动就应该依法进行。
2011-03-04 10:08:19
- 栗智:
以法制为准绳,在这样一个框架下进行活动,这是一个有秩序的、有道德的,或者是有非常规范的市场。我觉得法律体系框架的形成是一大胜利,意义非常重大。它不仅标志着我们从原来的计划经济的僵化的情况下走向更加灵活、开放,更重要的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今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所以说这个成绩是巨大的,是值得庆贺和骄傲的。国外的一些媒体总是攻击我们,诬蔑我们,说我们独裁,没有法律可依,这对他们是一个有力的反击。
2011-03-04 10:08:34
- 中国网:
您刚才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在90年代初更多的立法是围绕着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因为是服务于经济建设。现在我国的立法,在更加倾向于保障市场经济顺利运行的情况下,会不会有别的侧重点?
2011-03-04 10:08:45
- 栗智:
应该说我们的法律体系虽然框架形成了,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今后的立法任务不是轻了,反而更重了。过去我们的立法是数量型,要数量多,今后要向质量型不断转变,说明我们的立法质量更加高一些,更贴近我们的生活和经济发展。
由偏向于经济立法向社会立法,向以人为本,向科学发展方面立法,向民生立法,这方面更重一些。在“十二五”期间,我们面对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在原有的法律基础上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更加适应规范人民的法律行为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你刚才说我们“十二五”乃至更长一段时间,要不断的完善法律体系,是任务非常重要的。党中央提出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这仍然是我们的主攻方面,但是经济发展是为了什么,应该是为人民,以人为本,从经济到社会都是这样。
现在应该说是我们的整体国力位居第二位了,人均生产总值超过3000美元了,这个时期人民从原来物资贫乏的状况,由要求物质更多的东西向精神方面的需求所转变,所以说人的思想更活跃。另外就是民主的意识越来越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立法任务更重。
2011-03-04 10:09:24
- 栗智:
问题就在这里,维权意识增强了,但是他注重的是自己的权利,但是公共的权利、大家的权利、民主的权利、国家的权利往往忽视了。
2011-03-04 10:09:30
- 中国网:
就是要普通民众的普法。
2011-03-04 10:09:54
- 栗智:
所以第一我们的立法质量要提高,更多的是要提高执法的质量。以前我们是无法可依,现在是有法可依,但是就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个层面上比有法可依还难的多。
我觉得从整个国家立法的目的是要执法,执法的目的是让大家守法、懂法,如果只立法,执法的质量不提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甚至是知法犯法。这些方面是我们今后立法上的很大问题,因为立法是一个程序,也是一个过程,最终是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
2011-03-04 10:10:03
- 中国网:
走了一个非常长的历程。
2011-03-04 10:10:13
- 栗智:
这个过程虽然很长,但是立法为什么这么长,因为它很难,涉及面很多,很广,但是要看到它的好处。比如物权法所牵扯的人是方方面面,这个法一出台大家都知道,是家喻户晓,具体到停车位和地下室怎么分,都讲的很仔细。
所以说不断地把原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对执法者的素质要不断提高,比如说公安、公务员。现在我们的矛盾凸显,比如说上访等,这个里面有我们的执法者水平不高激起的矛盾。这个问题不解决,群体事件和干群矛盾紧张是一个表象,它深层次的问题就是执法的人执的是法,但是老百姓是不是懂法。第二执法人是不是百分之百按照党的政策,按照以人为本的方法来执法。不仅有执法的正确性,还有执法方法的灵活性。比如说你很正确,但是他不了解,你面对的是一群法盲,不是说你要怎么办和不怎么办,而是要告诉他应该怎么办和不怎么办。
我们看的是表象,比如说拆迁,往往这些问题都是有头没尾。比如说全国最牛钉子户,这个钉子户到底是政府错了还是他错了,是该迁还是不该迁。如果是方法错了,就应该改方法,如果是政府错了,就应该给钉子户赔偿。那么如果钉子户错了,就应该惩罚他。如果你是一个执法队的队长你应该怎么办,是该拆还是不拆迁,到最后网上报到,那么是处分你还是处分他,是我执法错了,还是他钉子户错了。
除了谈执法必严、有法必依以外,还有对违法的人必须究,否则没有正义。我原来谈到上访,老百姓说20%没有道理,或者说80%没有道理,我就说不是80%没道理,是80%有道理,所以有些网络就说我是“2·8定律”。我就觉得哪怕是1%的没道理,那么就应该违法必究。如果一闹,给别人3000就得给我1万。这样就助长和扩大了不依法办事的问题。
2011-03-04 10:10:21
- 中国网:
有的时候是地方存在不该拆迁。
2011-03-04 10:10:34
- 栗智:
就是不该拆,拆了是政府承认措施,是钉子户对了。该拆的如果方法方式不对,就应该注意方法方式。
2011-03-04 10:10:44
- 中国网:
就是说他们在执法过程当中,只要是依法的就要给百姓一个交代。
2011-03-04 10:10:52
- 栗智:
我为什么要执法就是要对违法的人究,那么是政府违法,还是执法人违法,还是百姓违法,必须说清楚。如果三者不清楚,这个法律没有权威。
2011-03-04 10:11:05
- 中国网:
现在在网络上有一种说法,说我们的立法很完善,有一些善法在那里,但是都是丢卸文件,不是EFC文件。
2011-03-04 10:11:14
- 栗智:
我们原来说很多制度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掉在地上,漂到天上。我们很多法律也是这样,都是写在纸上,钉在书上,宣传到会议上,最后说锁在桌子里面,没有执行。
一个是执法要不断提高,第二是努力造就和培养执法队伍,依法办事、依法行事、严格执法。第二个层面是相对的容易一些,因为他面对的是执法的公安干警,有法律基础,有文化水平,有我们党培养多少年的意识,为民服务的意识。为什么说普法,普法的意义很重要,普法对我国来说是迫不及待,因为三十年的改革开放,造就了中国很多的亿万富翁、千万富翁,但是要注意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个人可以一夜致富,一年致富,但是一个人绝不可能一夜或者一年就成为一个大学生,就变成高素质高文化的公民。
2011-03-04 10:17:06
- 中国网:
这就是所说的暴发户。
2011-03-04 10:17:15
- 栗智:
我说的意思是,不是说文化水平高,他的政治素质、其他素质就高,但是一个国民的文化和整体素质对这个国家的发展、法律、秩序、道德绝对是一个飞跃。所以说公民的素质在这里,美国是46%的大学生,我们现在不超过15%,2000年是2.7%,现在是每年以600万大学生毕业。一年增加0.5%,10年才5%,现在我们100个人里面大学生才不超过10%。
我们排队等地方,只要有一个黄线,如果有外国人在那里,大家都排队,如果没有外国人,大家都往前挤。立法的质量、秩序和素质,面对这么多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质量和法律认识如何提高,这也是今后非常大的问题,而且是长期的问题。
直到我们整体国民素质能够普遍提高,那个时候他的监督反过来对执法质量的监督,立法质量的提高有一个反促进。
2011-03-04 10:17:26
- 中国网:
现在有很多监督政府的执法行为。
2011-03-04 10:17:36
- 栗智:
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炒作,比如说河北的李刚,无论在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但是我们要依法办事,不要发牢骚、谩骂,甚至扩大,甚至炒作,同样不是法律。
2011-03-04 10:17:45
- 中国网:
当前在法律上的草根的言论更多的是仇富和反特权阶层。
2011-03-04 10:17:55
- 栗智:
这是一个现象,无限制的炒作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必然会搞垮一个地方。
2011-03-04 10:18:18
- 中国网:
不能够全盘否定。
2011-03-04 10:18:35
- 中国网:
就看今年的两会,大家还是注重基层的声音。
2011-03-04 10:18:44
- 栗智:
那一部分人,倒洗澡水把孩子倒出去的是少数,主流媒体和主流声音还是多数。但是我们在注意主流媒体和主流声音的同时,对一些杂音和渲染的一块,对于善良的人往往容易上当、受骗。比如说群体事件大家一说就去了,其实根本和他没有关系,但是他就起哄,就会引起打砸抢烧。
所以说执法和立法的基本是国民素质的提高。从“十二五”以后我立法的质量的提高,修改以后,更多的是应该从经济向社会,从数量和质量,从立法管人到立法教育人、培养人、提高人的方面去提高。
2011-03-04 10:18:56
- 中国网:
现在我看不管是社科院的法制蓝皮书还是1月24日的座谈会大家都在谈一个问题,就是非常注重的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现在科学立法比较好理解,专家和精英通过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形成共识。但是民主立法方面,因为像草根和民众参与立法的途径我还不是很清楚。
2011-03-04 10:19:15
- 栗智:
民主立法、草根立法我们应该有一个过程,它压根就不了解为什么要立法,立法的目的是什么,他不具备立法的知识,因此他反映的社会层面,他反映的一个人的诉求,就是说我们把一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某一个人需要解决的事情,他个人得到诉求和权利,把所有的问题都集中起来以后,就是一个面向民众的。因为我们法律是面对着广大老百姓,老百姓需要我们解决什么,老百姓的诉求是什么,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各个领域的人群的要求是什么,他的诉求是什么。我们立这个法就是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利益,因此在立法前要宣传,要教育,要让他们懂为什么要立法,你的诉求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去反应,然后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此说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是不断使法律更符合老百姓,更能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更以人为本来理解。
全民参与立法,是全民对立法提出要求和诉求,更能维护广大多数人的利益。
2011-03-04 10:19:49
- 中国网:
像收集民意到精英手里,去讨论以后再立法。
2011-03-04 10:20:02
- 栗智:
因为立法本身滞后于社会,如果是在社会之前没有出现这个情况解决不了,又通过不断的条例、办法、制度去解决这个问题,最后形成了一个说是这样的,然后是立法,不是在秩序、纪律、规定之前,它在之后。因为法律确立下来以后不会马上修改,法律具备一定的权威性。但是还是要修改,但是又过一段时间又不适应了,因为社会和人的思想在前进。
原来我们在进到这样的宾馆说不要随便吐痰,但是现在没有了,因为他不吐痰了。以前说到车间不可以随地大小便,现在没有人这样了,所以就不能写了。所以说文明、礼貌、不要大声喧哗,这是现在人的素质提高了。但是以前人的素质不高,必须要告诉他们这些。
2011-03-04 10:20:17
- 中国网:
您的比喻非常形象,我还关注一个问题,您是新疆团的代表,我想知道新疆现在特别热,大家都在关注,新疆在立法方面有没有特殊性,或者说它的立法成就?
2011-03-04 10:20:41
- 栗智:
新疆立法和全国是一样的,它的特殊是一个多民族地区,更加注重我们民族兄弟的权利和义务,更加注重贫穷、经济落后地区的少数民族兄弟的生活、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
第二,要注重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大民族,维护民族利益是中华大民族,而不是每一个小民族的利益,要不断淡化小民族的利益,去增强和强化中华整体56个民族的利益,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这是新疆立法的一个主要指导思想。如果说我们不维护少数民族的利益,不维护他们的权利,那么这个立法没有意义。但是如果忽视了国家的利益,忽视了56个民族的利益,忽视了中华民族的传统利益,那么这个立法又有什么意义呢?
第三,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这是我们基本大法或者是根本宪法的最高点,一切立法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宪法,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好,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中华民族好。没有这个利益,那么立法就没有意义。所以说它既有共性,也有个性。
2011-03-04 10:20:51
- 中国网:
因为主要执法者就是公、权、利的象征,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些问题,就是公权利会出现滥用,除了你说的执法人员的素质问题,还有没有其他的因素,比如说我们形成立法方面还有一些空白和欠缺的地方?
2011-03-04 10:21:02
- 栗智:
对一个种地的老百姓是群众,对一个小干部的大干部来讲他还是群众,我是省部,你是县处,你对我是群众,但是省部对于国家领导人还是群众,公共权利的滥用和公共权利的无限放大,如果对一个部门来说是部门利益,对一个地方来讲是地方利益。如果说执法的人维护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在某种可能的情况下还能够戴上可以允许的帽子。问题是我们为了强调公共的权利,在这个下面极个别人,比如说李刚,打个公权利的幌子来实现自己的不法目的,这与公共权利与老百姓对公共权利的反对和不满是两回事。
但是我们不排除原来我们的立法有一部分都是在部门的基础上提炼,然后提交人大,然后确立。我刚才说群众的概念很广泛,我在一个部门和单位,很难跳出这个部门的利益,所以说这个立法很可能是部门利益的法制化。这样一部分对老百姓,一部分对他的同级机关其他部门的权利,所以公共权利是这样一个概念。在“十二五”期间要完善这个问题。
至于说公权利滥用,那是滥用,无论立法多好,他滥用权利你也有一个制裁的问题。
2011-03-04 10:21:14
- 中国网:
就是针对公权利再立法。
2011-03-04 10:21:28
- 栗智:
现在是科学化、民主化,就是不要他更多的体现部门利益,不要把部门的利益带到立法当中。我们经常说,脑子是跟着屁股走的,我在这个地方当书记就为这个地方说话,到了那个地方当书记就为那个地方说话。因为在其位谋其政,但是作为共产党,尤其是高级干部,一定要有全民族的意识、大局的意识,就是顾大局识大体。说这个人很顾大局了,但是他也有个人的利益,千万不要在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上太较真了。
所以公权利的问题,部门利益的问题,整个国家素质问题与立法、执法、司法和面对被执法人的情况都应该从科学上、民主上,从不断提高国民素质上来提高。在过几十年我们再来谈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更好谈。因为面对的都是懂法、守法的人,执法就到位了。
2011-03-04 10:21:39
- 中国网:
这样就自然守法了。
2011-03-04 10:21:50
- 栗智:
我们的目的就是这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就不用抓小偷了。
2011-03-04 10:22:02
- 中国网:
谢谢您。
2011-03-04 10:22:13
图片内容:
- 人大代表、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接受访谈
- 法律体系框架的形成是一大胜利,意义非常重大
- 我们应该看到今后的立法任务不是轻了,反而更重了。
- 经济立法向社会立法转变,科学立法,民生立法。
- 我们的立法质量要提高,更多的是要提高执法的质量。
- 除了谈执法必严、有法必依以外,还有对违法的人必须究,否则没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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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智接受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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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框架的形成是一大胜利,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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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看到今后的立法任务不是轻了,反而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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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立法向社会立法转变,科学立法,民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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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立法质量要提高,更多的是要提高执法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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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谈执法必严、有法必依以外,还有对违法的人必须究,否则没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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