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中葡联合联络小组
中葡两国政府按对等原则各指派五名代表成立大使级中葡联合联络小组,是外交机构。联络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十二年过渡期有关安排,保证联合声明施实,保证澳门平稳过渡,为政权顺利交接创造妥善条件。
我是首任中葡联合联络小组的中方首席代表,自1988年1月至1993年4月,我之后两任大使过家鼎、韩肇康继续同葡方谈判。葡方先后有五位大使接力。
1988年4月11日在里斯本举行联络小组第一次会议,中方提出两项提案 ,第一项提案是澳门我们习惯上叫“三大难题”,我们在提案中叫“三大问题”。一 中文法定地位问题 ,二 公务员本地化问题,三 法律本地化问题。第二项提案是联络小组工作守则。主要内容是磋商的内容是保密的,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向外透露;达成一致的问题双方组长签署会谈纪要,是外交文件,双方都遵照执行。葡方不同意三大问题的提法,认为没必要签定联络小组工作守则。他说:“联络小组就是交流情况,交换资料。” 我反驳他说:“联络小组要落实《联合声明》的实施,要解决实际问题,我们不是清谈国际俱乐部。”后经多次磋商,对联络小组守则达成一致。
1989年2月15日中葡联络小组双方代表同时进驻澳门,随着工作的深入,发现不止三大问题,有许多问题必须要解决。我归纳起来有七大问题。
问题一、中文法定地位问题
葡国管治澳门期间,不承认中文法定地位,也不承认中国各大学学历。一次会议上,我们又提出要把中文的法定地位确定下来,对方大使质问我:“康大使,你多次提到中文法定地位问题,这是一个政治性问题,还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我当即回答说:“中文法定地位问题,既是一个政治性的问题,也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大使先生你知道不知道中文是联合国所确认的六大语种之一,而在小小的澳门却不承认,这不是政治歧视吗?你们还谈什么民族平等呢?所谓技术性的问题,老百姓不懂葡文,可你们要求他们办事都要用葡文,他们只能花钱雇你们懂葡文的人来代办,既花钱又困难。”对此葡方无言以对,气氛有点紧张,冷场片刻,葡方代表说“大家一起喝咖啡吧”,以此缓和气氛。这问题拖了近四年,他们换了大使,我们也研究他们的心态。葡萄牙人不愿意看到他们撤离后葡萄牙几百年的影响完全消失掉。当时我还是《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我说,如果你们尽早地把中文定为法定语文,我可以建议把葡文也列入到基本法草案中,以后也使用葡文。我还说,如果你不尽早解决这个问题,基本法草案一公布,那就不好说了。他一听很高兴,所以很快就达成一致,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葡国最高国务会议通过法令,刊登在《宪法报》上,澳葡政府刊登在《澳葡政府公报》上,承认中文的法定地位,承认中国各大学毕业生的学历。这为公务员本地化和法律本地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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